湖北省公安廳

湖北省公安廳

湖北省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湖北省公安廳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廳受省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市、縣(縣級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中文名:湖北省公安廳 外文名:Hubei Provincial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辦公地址: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181号 性質: 行政級别: 主管部門:省人民政府、公安部

職能

    拟訂公安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内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3.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 

4.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5.組織、指導全省各地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跨區域重大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負責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7.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公安機關禁毒、緝毒工作;承擔省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全省出入境管理及外國人在省内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

9.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10.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機關管理的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1.負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承擔省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2.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審批工作。

13.拟定公安科技信息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公安科技信息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14.拟訂全省各地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标準、制度的落實。

15.組織、指導全省公安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16.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1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辦公室

信訪處

政治部

警務督察總隊

治安總隊

公安交通管理局

刑事偵察總隊

經濟犯罪偵察總隊

禁毒總隊

出入境管理局

監管總隊

網絡安全保衛總隊

科技信息處

法制處

消防局(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北省消防總隊)

邊防管理局(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北省邊防總隊)

領導班子

湖北省政府省長助理、黨組成員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曾欣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周厚震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尚武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喻春祥廳黨委委員、湖北警官學院黨委書記趙志飛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周家柱廳黨委委員、廳紀委書記、督察長張洪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郭唐寅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劉紅洲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李義龍廳黨委委員、交管局局長馬國憲廳黨委委員、警衛局局長徐智慧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陳輝

上一篇:曲阜中醫藥學校

下一篇:豐縣公安局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