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經濟

混合所有制經濟

經濟形式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财産權分屬于不同性質所有者的經濟形式。 從宏觀層次來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即在所有制結構中,既有國有、集體等公有制經濟,也有個體、私營、外資等非公有制經濟,還包括擁有國有和集體成分的合資、合作經濟; 而作為微觀層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質的投資主體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1]
    中文名:混合所有制經濟 外文名:The mixed ownership economy 别名: 提出時間:1997年9月十五大 類型:經濟學名詞

形成過程

我國經濟中的混合所有制是不同經濟所有制按照一定原則實行聯合生産或經營的經濟形式。

混合所有制的形成機理。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在經營決策、 收入分配和融資等方面存在機制上的摩擦,這種摩擦會導緻一系列 經濟參數的扭曲。市場化改革的趨勢要求機制上的統一,這就決定了不同所有制經濟尋求聯合的内在要求。改革初期,各種所有制形式之間基本上是孤立地并存,每一種所有制對應着 國民經濟的一塊,各闆塊之間相互封閉。國家也根據不同的闆塊制定差别性的經濟政策和管理條例。但 生産要素流動的本性注定會沖擊闆塊之間的壁壘。我國的混合所有制就是在各所有制追求優勢互補的動機支配下形成的。其形成途徑有:組建跨所有制的、由多元 投資主體形成的公司和 企業集團;不同所有制企業相互參股;公有制企業出售部分股權或吸收職工入股,等等。

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性質由其控股主體的所有制形式來決定,不能籠統地說混合所有制是 公有制還是 私有制。從 資産運營的角度分析,混合所有制已突破了公有制和私有制的界限,因為無論資本來源是公有的還是私有的,都已融合為企業的 法人财産。在現代公司中,各利益主體通過治理結構形成一種混合的、複雜的 産權安排。

發展意義

在我國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至少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首先,混合所有制為盤活 國有資産 存量、促進 國民經濟 快速增長,找到了有效的途徑。

從 管理學的角度看,資産要做到保值增值,必須同時抓好 生産管理、 經營管理和 資本管理三個環節,其中,以 資本運營為核心的 資本管理,是最高級最有效率的環節。 資本運營的過程事實上就是通過資本有目的運動和資本形态規則變化,實現 資本增值的過程。大緻說來, 資本管理包括如下幾方面的内容:

(1)優化存量 資本,即優化存量資本在 貨币資本、 生産資本、 商品資本的合理比例和結構。

(2)擴充增量資本,即不斷追加新的資本,擴大資本規模。

(3) 資本集中,即通過多種形式聚集其它資本,迅速增大資本總量。

(4)資本分散,即把總資本分割成規模較小的資本,實行分立經營。

(5)要素流動,即改變要素在 生産過程中或生産過程外的形态,使資本在運動中增殖。

以上五個方面歸結到一點:即必須使資産從停滞狀态轉化為運動狀态,以便随時根據市場變化實現最優配置,而要如此,資産就必須順利流通,必須市場化。

其次,混合所有制為實現 政企分開 創造了 産權 條件。

我國 經濟體制改革從一開始就把 政企分開作為企業改革的主要任務。然而時至今日,收效并不顯着。究其原因,是在原經濟體制下, 國有企業運行的 産權基礎是單一的國有制,政府是國有企業唯一的 投資主體和利益主體,政府作為企業的老闆,不可能不關心自己所投資本的回報,在不存在其他利益主體與之制衡的情況下,政府要插手和幹預企業的 生産和 經營決策,也就理所當然;另一方面,企業靠在政府身上也有諸多便利,如企業自己無法解決的事情,政府一出面,就能順順當當地得到妥善處理,企業虧損,也不用自己承擔責任,反正有政府幫助籌集貸款和救濟職工,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也樂于躺在政府的懷抱裡吃安逸飯。因此,無論是從政府角度還是從企業角度,都未必真心實意願意 政企分開。如要真正做到 政企分開,隻有一條出路,即必須構建能夠實現政企分離的 産權基礎,在 國有經濟内部,引入其他形式的 所有權,使原 國有企業的 投資主體多元化,造就不同利益主體相互制約的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将打破國有 所有權鐵闆一塊的格局,企業不再是單一 國有經濟的利益載體,而是各種不同 經濟利益的代表,不同經濟利益主體之間相互制衡,在企業的發展問題上相互協商,政府作為 股權持有人之一,已不可能任意支配和左右企業的投資、生産、經營和 分配決策,這樣,企業一方面不再受政府的操縱,另一方面也不能再依賴于政府, 政企分開在混合所有制基礎上變成現實。

再次,混合所有制為資金大規模聚合運作以及 生産要素最優配置,拓展了廣闊的空間。在當今 社會化大生産條件下,各國企業對全球市場的争奪愈益激烈,而這種競争實際上是規模和實力的較量,依靠資本的聯合和集中來提高市場競争能力已成為世界潮流,僅1996年,全球企業跨國合并、兼并就達5540起。230家世界 跨國公司進入了 中國市場,有的已占據了行業主導權,并吞沒了我國不少的國貨名牌。面對跨國公司瓜分中國市場的巨大壓力,下決心鑄造我國企業的“航空母艦”,以與外國工業巨頭相抗衡,已成為當務之急。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打破地區、 行業、部門乃至所有制的限制,把全社會分散的資金按 市場效率的原則聚合運作,并實現所有 生産要素的最優配置。由于全社會 生産要素的可動員規模,最關鍵的決定因素是所有制形式,即 所有權的聚合機制和配置機制。不同的聚合和配置機制有不同的生産要素組織形式,而生産要素利用的範圍和深度不同,其利用效率也不相同。單一的所有制形式由于不能使不同性質的所有權相互兼容,因此其吸收和調動 社會經濟資源的能力便受到種種限制。隻有混合所有制,才能做到使不同種類、不同性質的經濟要素自由組合、任意配置,并在不斷運動的過程中達緻最優。在迅速把社會閑散資金吸聚為大規模資本的能力方面,混合所有制具有其它單一所有制不可比拟的優勢。與此同時,混合所有制還造就了資産 所有權的流動機制,使資産的存量結構和增量結構,遵循 市場效率原則,在動态中不斷得以優化,以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和穩步發展。

最後,混合所有制為 國有企業 順利轉制提供了有利的契機。

我國國有企業長期缺乏活力的最根本原因,是企業既無外在市場約束,又對内不負盈虧責任, 産權不清,權責不明。要使國有企業走出困境,隻有改變現有的 經營機制,按 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将其改造成為 自主經營、 自負盈虧、 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 市場競争主體。在單一的國有制下,企業的資本所有權歸國家,資本的各種權利和職能都由國家一個主體承擔和執行,企業隻是行政的附屬物,産供銷由主管部門決定。這種國家直接占有、經營的國有企業,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自然人”企業,因此,該所有制形式不僅難以使企業成為真正的 獨立法人,而且國家也不得不對企業承擔 無限責任,企業既不存在有效的外在 硬預算約束,也缺乏競争生成的内在 激勵機制。

認知誤區

一、 股份制 就是混合所有制經濟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由各種不同所有制經濟,按照一定原則,實行聯合生産或經營的所有制形式。而股份制是現代企業的一種資本組織形式,其突出特征是财産占有形式的社會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籠統地說股份制是公有還是私有,也不能籠統地說股份制就是混合所有制經濟。股份制的具體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有的屬于國有經濟,有的屬于 集體經濟,隻有 公有制經濟和 非公有制經濟所組成的才屬于混合所有制經濟。如果是 外資企業或 私營企業組建的 股份制,沒有 公有制經濟的參與,它就是 私有制經濟的實現形式,并不是混合所有制經濟,更不具有公有制性質。

二、任何不同所有制經濟聯合生産或經營就是混合所有制經濟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把公有制與非公有制結合起來的新的所有制實現形式,其中既有公有制經濟,也有非公有制經濟。從所有制的構成來看,其主要形式是公有制經濟和外資或私營企業聯合組成的合資企業,以及公有制經濟吸引個人投資組成的企業。顯然,不能把任何不同所有制經濟的聯合都說成是混合所有制經濟。

三、 外資經濟 是混合所有制經濟

外資經濟是我國發展 對外關系,吸引外資建立起來的所有制形式,包括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的境外資本部分和 外商獨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屬于 非公有制經濟,不屬于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外 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既有外資又有中資,隻有當其中的中資部分為公有制經濟時,它們才屬于混合所有制經濟。

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 公有制經濟

股份制是公有制經濟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有效形式,如果國家和集體 控股,企業就具有明顯的公有性。但不能把股份制這種 混合經濟作為 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推論出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完全公有制性質。公有制的實現形式與公有制性質不同,公有制是指 生産資料由國家所有和勞動群衆集體所有,是從宏觀角度對生産資料所有形式進行界定;公有制實現形式是公有制經濟在微觀領域中的具體體現,實際上是指 公有資産的 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分、集體成分才屬于公有制經濟,其他經濟成分則屬于非公有制經濟。

五、混合所有制經濟是 非公有制經濟

所謂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相混合存在的一種經濟,但不能簡單地認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的聯合。公有制經濟與 非公有制經濟的聯合,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主要實現形式。 國有經濟與 集體經濟聯合投資,也屬于混合所有制經濟,它們的聯合仍然是 公有制經濟。因而,不能認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 非公有制經濟,不能認為公有制經濟就是 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也不能認為非公有制經濟全部是 私有制。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我國針對傳統 所有制結構的弊端和轉軌中存在的問題,适應建立完善的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提出來的。随着 産權的流動和重組,除涉及 國家安全、 自然壟斷、有重大 社會效益經及高新技術和 支柱産業的重大骨幹企業,其他的都要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我國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已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群體,占總體經濟的40%強,再過8年左右,這個比例将達到80%.這對明晰 産權關系,深化所有制改革,提高認識,完善我國的基本 經濟制度,無疑都是很必要的。

審計監督

一、審計對象多元性

混合所有制經濟最大的特點“混合”,混合所有制經濟的 投資主體是多元化的,由多不同所有制經濟的投資主體聯合投資,通過外向引進、橫聯合、縱向招股等途徑,從而實現各種 經濟形式的聯合。以多種 經濟成分作基礎,通過多種聯合途徑,可以産生多種多樣的混合經濟具體形式。從目前來看, 混合所有制企業要有 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中外 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等。因此, 混合所有制企業審計的對象具多元性。

二、審計内容複雜性

由于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存在同 投資主體,對企業财務信息需求多樣化,要求企業審計規劃和内容的全面化。不僅要對 國有資産加強審計監督,進而保值增值并加強 企業内部控制,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且要對 企業财務狀況、經營成果進行鑒定,滿足不同投資體對企業财務信息的要求,體現投資者的共同意志。同時,于混合所有制經濟具有“既公既私”的雙重性質,必須按市場經濟的要求和有關審計法律法規,對其審計内容加以規範。

三、審計結果公開性

對混合所有制企業審計結果的處理不同于一般企業的審計,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即一定限度的公開性。這是因為,混合所有制企業中的各類投資人為了保護自己權益,了解和監督企業管理層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都有對企業進行審計和監督的權力要求,隻有信息一定限度地公開,才能滿足各類投資人的權利要求。

四、審計風險較高

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各投資主體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要對審計監督提出要求。審計無論從内容到程序、結論等方面都将遇到強烈挑戰,審計風險和法律責任增大。同時,由于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單位(企業)組織形式多樣化,各種形式的政策地位和實際運作方式不一樣,審計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這就對審計人員的素質、作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增大了審計工作的難度。

監督内容

1.審查企業的 産權關系是否明晰。主要包括:企業設立的 合法性、合規性,即混合所有制企業的設立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手續是否合法;企業資本金構成的真實性,即混合所有制企業中的國有、集體、外商或個人資本金是否全部及時到位、有無抽逃資本的行為發生;對于原有國有企業改組為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在改組過程中是否對原有企業的資産進行了認真清查和資産評估,是否對其債權、債務進行了徹底清理和産權界定,是否已調整了原有企業的賬面價值和國有資本、并确定國有股權的價值,以确保國有資産的保值和增值,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2.加強對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性和合法性的 審計。當前,會計信息資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情況比較普遍,這不僅嚴重違反了财經紀律,助長了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滋生,而且失真的會計信息資料對各項經濟政策的制定和宏觀調控起到誤導作用,影響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對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審計是十分必要的。

3.加強 經濟效益審計。由于受經濟環境和人們對企業審計認識的制約,過去的審計往往局限于财務收支。随着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改革的深入,必須在審查企業資産、負債、損益真實性、合法性的同時,還要加強效益性的審計監督。通過企業效益審計,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4.審查企業權益分配是否正當。主要包括: 所有者權益的形成是否正确,重點檢查盈餘公積金提取是否按規定執行,使用時是否符合規定的用途;利潤分配是否正當,分配方案是否經過董事會的讨論批準,國家股與個人股是否“同股同利”,有無在股利分配環節上造成國有資産流失的現象。

相關建議

1.完善 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審計法律法規。當前 混合所有制企業審計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法律依據不足。如怎樣按 市場經濟運行規則,監督 混合所有制企業參與 市場競争;如何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監測企業管好用好各項資本的指标體系;如何按 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财務通則的要求,全面真實地反映企業财務收支活動等都需要從法規制度上予以完善。

2.政府審計與社會審計有機結合。在對混合所有制經濟審計中,要防止國家審計“大包大攬”或者“放任不管”的傾向,要充分發揮社會審計的作用,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實行多種有效的審計方式。國家審計與民間審計對 混合所有制企業審計監督的職責應界定如下:民間審計對所有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年度 财務報表進行常規審計,即對混合所有制企業資産、負債情況、風險防範能力、 清償能力及财務狀況進行綜合評價和公開揭示;國家審計對 國有資産控股或占主導地位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根據監管需要進行審計,如國家控股的企業在變更注冊資本、對外投資、合資或聯營、 産權轉讓、确定紅利分配方案、評價董事會經濟責任以及主要負責人離任或 任期經濟責任方面進行審計。

3.建立健全内部審計制度。 混合所有制企業,特别是股份制企業和上市企業,必須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内部審計制度,内部審計應着重于企業自我約束機制的完善,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完善内部監督機制以保證企業經營活動的規範和有效。 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内部審計,應超越傳統内部審計強調和偏重的監督職能,逐步接軌于現代國際内部審計的發展趨勢,發揮内部審計的評價、鑒定和 服務職能。傳統的财務審計,主要是對 企業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查、評價及報告。而現代内部審計則應該站在企業的立場上,以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為中心,對企業經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進行審查和評價,改進企業的 經營管理,當好決策層的參謀,為企業管理層提供有效的服務。

4.加強對 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内部審計的督導。由于受審計力量的限制,對公司制企業的審計大部分将主要依靠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内部審計來完成,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内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如何,直接影響國家和公司的利益。因此,政府審計機關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内部審計的質量進行抽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充分發揮審計體系的整體效能,促進公司制改革和運作的順利進行。

5.審計人員素質。要降低在混合所有制經濟審計中的風險,必須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在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的同時,根據混合所有制 經濟組織形式多元化和各種形式内部經營項目多、範圍廣的特點,應适時調整和重組具有各項審計業務技能的“混合”業務機構,以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對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有效監督。

相關活動

首屆中國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論壇在北京大學順利召 ,論壇主題:“凝聚共識發展經濟”論壇嘉賓:邀請我國混合所有制經濟相關部門和企業代表參加。論壇主辦方:中國非國有經濟研究會(中經會)。

時間地點

2014年1月26日9時, 首屆中國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論壇在北京大學隆重召開。

主旨演講

主旨演講由 工信部、 發改委、 北京大學、中經會等單位的演講嘉賓;

論壇環節

論壇環節是由工信部龔曉峰、發改委宋承敏、北京大學孫繼榮、中經會 張曉東等同參會企業等進行對話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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