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

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或本所)于1990年12月1日開始營業,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受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深交所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主要包括: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設施和服務;制定和修改本所的業務規則;審核、安排證券上市交易,決定證券暫停上市、恢複上市、終止上市和重新上市;提供非公開發行證券轉讓服務;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組織實施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創新;對會員進行監管;對證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進行監管;對證券服務機構為證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務的行為進行監管;設立或者參與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開展投資者教育和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以及中國證監會許可、授權或者委托的其他職能。[1]
    中文名:深圳證券交易所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理事長:陳東征 總經理:宋麗萍 地址:中國深圳深南大道2012号

簡介

成立以來,深交所緻力于服務億萬投資者,支持不同成長階段的中國企業,先後實現了從實驗到規範、從區域到全國、從單一産品到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跨越式成長,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推進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懈探索,銳意進取,走出了一條充滿艱辛的希望之路。

 深交所以建設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為使命,全力支持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推進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實施。2004年5月,中小企業闆正式推出;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開始試點;2009年10月,創業闆正式啟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架構基本确立。

深交所堅持以提高市場透明度]根本理念,貫徹“監管、創新、培育、服務”八字方針,努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曆史沿革

第一階段:誕生(1978-1991)

深交所在改革開放、特區建設和“姓氏”争論中孕育誕生,開創了新中國證券集中交易的先河。資本市場的功能作用,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實踐中不斷得到檢驗。 

1978年12月,中國共産黨十一屆三中全會确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國策。一年後,改革開放的第一聲“開山炮”在深圳蛇口炸響。1980年8月26日,全國人大批準《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正式設立。深圳敢闖敢試、敢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海納百川、兼容并蓄的開放精神,空談誤國、實幹興邦的使命精神,共同孕育了深交所的誕生與成長。

1982年,廣東省寶安縣聯合投資公司在深圳成立,是國内首家通過報刊公開招股的公司,1983年7月向全國發行“深寶安”股票憑證。

1984年10月,中國共産黨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企業股份制開始試點,證券市場也在試點過程中萌動。

1988年4月,“深發展”股票在特區證券挂牌櫃台交易,連同随後上櫃的“萬科”、“金田”、“安達”和“原野”,稱“深圳老五股”。 

1988年6月至9月,深圳市政府舉辦四期資本市場基礎理論培訓班,11月成立資本市場領導小組,在争論中堅持改革探索的腳步。1989年11月25日,下達《關于同意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批複》。

1990年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籌備小組正式挂牌辦公。

1990年5月28日,深圳市政府通告取締場外非法交易,其後又進一步決定實行股票買賣價格漲跌停闆制度和征收交易印花稅,同時也加快了深交所籌備進程。

1990年12月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試營業。

1990年12月,深圳“股票熱”引起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關注,先後對深圳企業股份制改革和證券市場進行了三次調查,最後決定保留上海、深圳股份制及證券市場試點。

1991年4月1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獲中國人民銀行批準,7月3日正式開業并召開新聞發布會。

1991年7月,深交所主辦全國第一家證券理論刊物——《證券市場導報》創刊。

第二階段:拓荒(1992-1995)

1992年初,鄧小平南巡并發表談話,其中關于股市的論述從根本上消除了人們的疑慮,對證券市場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1992年8月,由于新股認購組織不嚴密,抽簽表供不應求,引發了一起群體性事件——深圳“810事件”,表明亟須建立統一規範的監管體系。

1992年10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的通知》,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先後成立。12月17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資本市場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監管。1991年7月3日,深交所确立自律監管規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

1992年12月1日,首創通過電視開展“深圳證券周”活動,普及證券知識,推動理性投資。

1993年4月,國務院頒布《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深圳上市公司率先嘗試市場化并購。1993年9月30日,深寶安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海延中。1993年11月,深萬科收購上海申華實業。1994年3月,君安證券收購深萬科。

1993年8月28日,與《人民日報》社聯合創立的全國第一家專業證券媒體——《證券時報》試刊。

1994年8月,深交所率先開通證券雙向衛星網,突破委托報盤手段瓶頸,覆蓋中國大陸所有地區。

建所伊始,深交所就積極探索證券市場國際化道路和産品創新。1992年2月28日“深南玻B”上市,1995年6月在瑞士市場私募發行B股可轉債,首創在國際市場直接融資。1993年6月30日,首隻純B股“閩燦坤B”上市。1995年7月12日,“招商局B”首創在新加坡第二上市。在産品創新上,1991年11月1日,鹽田港重點建設債券在深交所上市。1992年11月5日,深圳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時發行1992年認股權證及5億元可轉換債券。1994年9月12日,深交所推出國債期貨交易業務,首期推出五個系列19個期貨品種。到1995年已初步形成A股、B股、債券、認股權證、國債期貨等在内的多品種證券市場格局。

第三階段:成長(1996-1999)

    深交所直面嚴峻形勢,适應體制變化,推進市場服務工程,加強市場一線監管,實現從區域性市場到全國性市場的跨越性成長,完成由試驗性探索到規範化運作的關鍵性轉變。

1995年12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朱镕基提出“法制、監管、自律、規範”八字方針,作為證券市場發展的總體要求。

1996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要求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證券市場,結束試驗性質。同年8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發布《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1997年7月2日,深交所正式劃歸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

1998年11月16日,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李鵬第二次來到深交所,進行《證券法》立法調研。同年1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1996年,設立北京、上海、武漢、西安和成都服務中心,建立全國性市場服務網絡。

1996年7月9日,舉辦績優公司表彰暨上市公司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高級研讨會,首創量化評估績優上市公司。

1997年4月,成立綜合研究所。1999年5月,成立中國證券行業第一家博士後工作站——深交所博士後工作站

1998年4月28日,“遼物資A”首家實行“ST”特别處理。1999年9月14日,“ST蘇三山”首家因連續三年虧損暫停上市。2001年6月15日,“PT粵金曼”成為首家退市公司。

第四階段:求索(2000-2009)

20世紀90年代,全球新經濟快速發展,中國經濟結構加快調整,客觀上要求資本市場發揮其促進企業創新和科技進步的重要功能。深交所先後設立中小企業闆和創業闆,開辟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道路。

1999年1月15日,深交所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關于進行成長闆市場方案研究的立項報告》及其實施方案。2000年8月,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決定由深交所承擔創業闆市場籌備任務,同時停止深交所主闆新公司上市。

2000年8月,深交所成立創業闆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創業闆籌備工作全面啟動。深交所全面動員,周密組織,在法規規則、技術系統、企業培育、人才儲備等方面,為創業闆市場建設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

2000年10月26日,舉辦首期創業闆拟上市企業培訓班。2001年4月,成立創業企業培訓中心。

2001年下半年,全球科技股泡沫破滅,海外創業闆市場紛紛失敗或步入低谷,在中國建設創業闆市場備受質疑。

受多方因素影響,創業闆推出進程暫緩。面對困難曲折,深交所積極探索,審時度勢,提出分步推進創業闆的戰略思路,逐步取得廣泛共識,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鋪平了道路。

2002年6月29日,《中小企業促進法》正式頒布。深交所醞釀提出在現有法律框架内先為中小企業設立闆塊、分步推進創業闆的戰略思路,2002年11月16日和12月4日分别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關于分步實施推進創業闆市場建設的請示》及《關于當前推進創業闆市場建設的思考與建議》,并很快取得各方認同。

2003年10月14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明确提出:“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闆市場建設”。10月31日,深交所舉辦“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推進創業闆市場建設研讨會”。

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幹意見》,将發展資本市場提升到國家戰略,提出九個方面的綱領性意見。特别針對創業闆市場建設,提出“分步推進創業闆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2004年5月17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複同意在深交所設立中小企業闆塊。5月27日,中小企業闆啟動。6月25日,中小企業闆首批8家公司上市。中小企業闆規範發展,成為全球範圍内最為成功的中小企業市場之一,中小企業闆的成功實踐為創業闆推出開辟了道路。

2005年4月29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啟動股權分置改革。2006年底,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率先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改革、證券公司規範治理和上市公司綜合治理解決了長期困擾資本市場發展的主要障礙,也為推出創業闆進一步創造了條件。

2008年,嚴重國際金融危機波及全球經濟。為實現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各界呼籲盡快推出創業闆。2008年3月21日,中國證監會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08年12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幹意見》,明确将“适時推出創業闆”。

2009年10月23日,創業闆正式啟動。10月30日,首批28家創業闆上市公司集中上市。

第五階段:希望(2010年以後)

創業闆啟動标志着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架構初步确立。在新的曆史階段,深交所将繼續以服務支持中國經濟為己任,全力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包容力和透明度,努力建設成為全球最具特色的證券交易所。

一要全面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包容力。對接實體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服務更多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拓寬多層次資本市場覆蓋面,發揮資本市場的支持、引導、帶動作用,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國家長遠發展戰略。對接社會多樣化财富管理需求,服務更多不同類型的市場參與主體,完善風險管理工具和産品交易平台,發揮交易所市場組織和創新服務功能,提升資本市場的深度和質量。

二要全面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完善信息披露監管,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構建以誠信約束為核心的差異化監管體系,建立健全投資者服務與保護工作機制,讓市場自身的約束性力量得到充分發揮。完善市場交易監管,提高市場運行透明度,實現交易信息、監管規則、監管措施有效公開,促進市場良序運作、參與者歸位盡責,讓市場風險定價與配置的效率得到長足提升。

三要全面提升競争力,建設全球最具特色交易所。立足核心系統自主研發,提高技術發展和管理水平,以高可用性、高擴展性、高性能容量的新一代交易系統為核心,建設安全、高效、自主、可靠的綜合性技術支持服務平台。立足實現長遠發展戰略,提高自身治理和管理水平,适應新時期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建設以自身鮮明特色為基礎、進而在全球範圍内擁有核心競争力的證券交易所。

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多樣性特點,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産業優勢并存,但都面臨着由“粗放”到“集約”轉型,由産業鍊低端向高端躍升的壓力。服務于我國經濟現有格局,深交所初步建立主闆、中小企業闆和創業闆差異化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依托實體經濟現實需求,固定收益等産品創新也在取得突破。

主闆持續做優做強。為籌備創業闆,深交所主闆市場2000年開始停止新公司上市,當時上市公司514家,總股本為1581億股,大多集中在傳統産業。近年來,通過并購重組、整體上市等方式,實現存量做優做強。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主闆上市公司480家,總股本4443億股,2001年以來累計再融資8007億元。

中小企業闆獨具特色。中小企業闆于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較好體現了我國深度參與國際分工、産業鍊拉長、分工更細的成果。截至2014年4月底,上市公司719家,遍布31個省市自治區,其中中西部地區占三分之一多,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柱,覆蓋全部13個行業,許多已經成為細分行業龍頭。中小闆總市值4.17萬億元,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特色重要組成,在全球範圍内,是專注中小企業為數不多的成功市場之一。

創業闆服務創新與成長企業。創業闆曆經十年籌備,于2009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定位于服務自主創新企業和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截至2014年4月底,創業闆上市公司379家,77%所處子行業是“十二五”規劃的重點發展方向,超過43%在國際上處于子行業領先或者同步地位。闆塊特色逐步清晰,在新一輪以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中,将努力打造為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引領者。創業闆總股本758.8億股,總市值1.88萬億元,在全球服務創業創新的市場中,市值僅次于NASDAQ,如NASDAQ隻計算資本市場闆塊,則我國創業闆規模位居全球第一位。

積極支持場外市場規範建設。從2001開始,深交所承擔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技術支持等工作,2006年1月增加中關村代辦系統股份報價轉讓試點。2012年9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設立,深交所參股并繼續提供技術支持。同時,深交所積極穩妥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規範建設,提供規則、技術、信息披露等方面咨詢服務,通過多種渠道支持區域股權市場建設。

債券産品支持中小企業。債券市場是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新平台。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上市債券442隻,托管總面值2159億元。為拓寬未上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2012年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已有200隻通過備案,金額270億元。119家

資産證券化産品服務實體經濟。資産證券化業務對于盤活各類社會存量資産有獨特優勢。截止2013年底,深交所累計挂牌11個資産證券化産品,融資137億元。基礎資産涵蓋市政建設、污水處理、高速公路、電力銷售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與主題公園等文化旅遊産業,通過服務基礎建設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首個小額貸款類資産證券化産品阿裡小貸1号和2号專項計劃在深交所挂牌轉讓,募集資金10億元,是小額貸款類資産證券化的首次嘗試,對于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

積極推進基金特色創新。基金産品是順應财富管理需求和壯大機構投資者的重要創新領域,上市基金是深交所基金産品創新的特色。截至2013年底,深交所上市基金數量280隻,占深滬兩市總量的83.33%;并先後推出跨市場滬深300ETF和跨境香港恒生ETF。

深市主要指數

    深圳市場上市資源較為豐富,新興行業占據優勢,上市公司成長性突出,創業闆更是積聚了新興經濟體質地優良的成長性企業。深證指數以深市公司為樣本,是投資者分散中小企業高風險、分享深圳市場高成長、高回報的重要資産配置工具。跟蹤深證指數的基金産品曆史業績表現突出,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應,深證100ETF和中小闆ETF在業績表現、資産規模和成交量等方面都居市場前列。

經過多年發展,深圳市場已形成了以深證成指、中小闆指數、創業闆指數、深證100指數和深證300指數五條指數為核心的指數體系。其中,深證成指、中小闆指數和創業闆指數還具有重要标尺職能,分别表征深圳全市場、中小闆和創業闆。

深證成指為深圳全市場标尺性指數,其入選樣本均為大盤藍籌股,未來會進一步研究完善,打造深成指對主闆、中小闆和創業闆合理覆蓋,并适應未來發展需要的市場基準指數。

深證100指數在深證規模指數體系中定位為“大盤股指數”,與上證50和中證100的定位相對應。深證100指數是深圳市場的重要産品指數,相關指數産品已形成較大規模并具有良好品牌影響力,是深證系列指數開拓産品鍊的先鋒。

深證300指數在深證規模指數體系中定位為“大中盤股指數”,與上證180和滬深300對應。深證300具有代表性充分、行業結構均衡等優點,在未來較長一段時期内将是深市指數産品開發的重要載體。

中小闆指數為中小闆市場的标尺性指數,自發布以來運行表現突出,充分展示了中小闆的高成長性,已成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代表性指數之一。中小闆市場整體定位為“服務中小企業”,但個體規模差異日益顯著,要研究建立嚴格意義上的規模指數體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小闆市場規模及相關指數化産品發展較快,要适時開發更大樣本數量的規模類指數。

創業闆指數為創業闆市場的标尺性指數,新興産業所占比重高達60%,高新技術企業超過90%,充分體現創業闆市場特色。創業闆市場組合投資需求旺盛,創業闆50指數,創業闆100指數,與中小闆300和深證300形成系列。

投資者服務——“五個易”

 深交所依托現代信息技術,主動作為,創新投資者服務機制,不斷健全市場基礎平台,修路搭橋,逐步建成并不斷完善包含 “互動易”、 “投票易” 、“投知易”、“分析易” 、“呼叫易”在内五位一體的投資者公共服務平台,彌補中小投資者在信息、分析、投票、調研等方面的先天不足,暢通投資者知情和維權渠道,引導投資者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在“五個易”中,以“互動易”暢通投資者與上市互動溝通渠道,以“投票易”暢通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渠道,以“投知易”實現投資者教育從說教式向體驗式轉變,以“分析易”推動分層次、分類别投資者教育,以“呼叫易”暢通咨詢投訴渠道。

一是構建投資者在線與上市公司互動溝通網站——“互動易”,實現對法定信息披露的有效補充,為全球首個由交易所搭建的此類平台。目前,“互動易”注冊用戶超過15萬人,有效提問量近50萬條,日均訪問量突破30萬人次,成為投資者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另一權威渠道。此外,“互動易”還通過“投資者關系”欄目披露機構調研上市公司信息,促進公平信息披露;推出“公司聲音”功能,上市公司可就未達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其他相關信息主動自願公開披露。

二是創建國内首個提供股東大會投票“一條龍”服務的網絡平台——“投票易”,拓展中小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渠道。通過搭建股東大會視頻直播平台,與網絡投票系統無縫鍊接,目前已讓30多萬中小投資者足不出戶觀看股東大會并行使表決權。近期“投票易”正在改進功能,将實現網絡投票與現場投票合并計算的全程自動化,為全面推行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做好技術準備。

三是搭建國内首個無償為投資者提供理性投資分析工具的網站平台——“分析易”,促進市場理性投資文化形成。該平台綜合應用XBRL、互聯網信息技術與可視化技術,旨在以直觀化、通俗化、趣味化的方式幫助投資者把握上市公司财務、經營狀況,直觀揭示投資風險,充當中小投資者理性投資的“航海明燈”。

四是打造國内首個在線投資者教育遊戲平台——“投知易”平台,借助互聯網引導投資者樹立理性投資理念,拓寬投資者教育覆蓋面。平台以深交所20多年真實曆史行情交易數據為基礎,彙集了“模拟投資”、“心理測試”、“股市知多少”等多個投教遊戲。上線半年多以來,“投知易”總訪問量達180萬人次,遊戲用戶數超過7萬戶,獲得了投資者廣泛好評。

五是完善咨詢、投訴全程電子化、規程化的深交所投資者呼叫中心——“呼叫易”平台,推進投資者訴求快捷反饋機制形成。目前,該系統年受理投資者咨詢投訴量超過2萬件,并實現與證監會12386熱線業務的對接,在各項政策改革、業務創新中發揮了溝通橋梁作用。

曆任領導

深交所曆任領導

理事長:

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一任理事長是王喜義。

1993年3月,深圳市政府任命羅顯榮為深交所理事長,王健任深交所副理事長。

1995年5月,深圳市政府任命曾柯林為深交所理事長。

2001年9月,經中國證監會提名,深交所理事會選舉陳東征為理事長。

總經理:

深交所第一任行政領導為王健,任深交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2年7月,深圳市政府任命禹國剛為深交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3年7月,深圳市政府任命夏斌為深交所總經理。

1995年10月,中國證監會任命莊心一為深交所總經理。

1997年8月,中國證監會任命桂敏傑為深交所總經理。

2000年8月,中國證監會任命張育軍為深交所總經理。

2008年2月,中國證監會任命宋麗萍為深交所總經理。

2016年4月,中國證監會任命王建軍為深交所總經理。

組織架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本所日常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本所黨委、紀委日常工作。

監事會辦公室:負責監事會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室:維護黨章、黨内法規和行政紀律,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人力資源部:負責本所人力資源規劃管理工作。

财務部:負責本所财務管理工作。

稽核審計部:負責本所内部稽核審計工作。

法律部:負責本所法律事務。

公司管理部、中小闆公司管理部、創業闆公司管理部:分别負責本所主闆、中小企業闆、創業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監管工作。

市場監察部:負責深圳證券市場交易活動的日常監管工作。

會員管理部:負責本所會員日常運作監管及會籍、席位管理等工作。

基金管理部:負責上市基金日常服務與監管,以及深市基金市場拓展工作。

信息管理部:負責本所信息資源組織、開發、管理工作。

技術規劃部:負責本所信息技術的規劃及技術質量與風險、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系統運行部:負責本所交易系統以及監察系統、中心數據庫、業務管理系統、互聯網站和辦公系統等的日常運行工作。

電腦工程部:負責本所交易、監察、中心數據庫、業務管理等系統的研究、規劃、開發和維護工作。

策劃國際部:負責組織協調本所發展戰略策劃、政策研究、産品創新,編輯《證券市場導報》和《深交所》内刊,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固定收益與衍生品工作小組:負責固定收益與衍生産品創新和日常服務監管,以及相關産品的市場拓展工作。

上市推廣部、北京中心、上海中心:宣傳與推介深交所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中小企業上市。

投資者教育中心:負責本所投資者教育工作。

綜合研究所:本所下屬機構,成立于1997年4月,主要從事本所、證券監管機構以及證券市場關注的各類課題研究,為本所追蹤國際證券市場發展動态、開發新産品和進行重大決策前期論證提供智力支持。綜合研究所同時負責本所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創業企業培訓中心:本所下屬機構,成立于2001年4月。中心以推動創業企業的基礎管理和持續發展為目标,以"誠信、守法、創新"為主線,組織實施對創業企業、上市企業等的培訓工作。

深交所行政服務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于2003年12月,負責本所後勤服務、技術保障、設備采購與管理等工作。

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于1993年8月,是一家為證券市場提供數據通信服務的專業通信公司。公司擁有由衛星通信網和地面通信網組成的、目前國内規模最大的專用證券通信網----深圳證券通信網,承擔本所與全國各地證券營業部之間全部的證券信息傳輸任務。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本所下屬機構,成立于1994年,負責深圳證券市場交易實時行情、上市公司信息公告的發布、經營和管理。公司緻力于推動中國證券信息業的發展,運用高科技信息技術通過多種媒介向社會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智能化的證券信息服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6年修訂)》

與原規則相比,上述相關新規則的修訂内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深交所交易主機9:25-9:30期間不再接受競價交易申報,包括買賣申報和撤銷申報,改變了原來該期間接受申報但暫時不進行處理的模式。修訂後,此措施将大大減少因深滬兩市交易機制的差異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

二是由于債券回購和組合訂單近十年未發生過任何協議大宗交易,缺乏市場需求,規則對此作出調整,債券質押式回購和組合訂單不再采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

三是債券協議大宗交易實行實時成交确認和行情揭示,以提高所有公開發行債券的交易效率;

四是證券處于臨時停牌期間或停牌至收市的,深交所不再接受其協議大宗交易申報和轉融通出借交易申報,但可以撤銷申報,解決了目前臨時停牌期間,證券競價交易與協議大宗交易、轉融通出借交易處理不一緻的問題。

受上述《交易規則(2016年修訂)》交易主機機制調整,《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和申購贖回實施細則(2016年修訂)》做同步調整。

同時,《債券交易實施細則(2016年修訂)》修訂内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協議大宗交易實時成交确認模式從公司債擴展至國債、企業債等其餘公開發行債券,同時提高了債券競價交易和協議大宗交易聯動的效率,當日通過協議大宗交易方式買入的債券,與競價交易買入的債券相同,可以通過競價方式賣出,也可以申報作為質押券,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二是在信息披露方面,協議大宗交易實時報價信息和成交信息的披露範圍從公司債券擴展至所有公開發行債券,進一步提高市場透明度。

此外,因涉及相關技術系統改造,《債券交易實施規則(2016年修訂)》第六條、第三十二條暫不适用于公司債券及可交換公司債券,适用時間由深交所另行通知。技術系統改造期間,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現券回轉交易及質押入庫安排,仍按深交所2012年11月29日發布的《債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五十條的規定執行,當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買入的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次一交易日才能通過競價交易方式賣出或申報作為質押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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