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

消防設施操作員

從事消防工作的人員
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建(構)築物中最常見、最有效的自救滅火設施,對撲滅初期火災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日常的操作維護管理等方面要尤為重視。根據消防法和有關标準規定操作維護消防設施的人員需要通過培訓持證上崗,而且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也是"消防設施操作員"培訓中重要的考核内容,如果對系統不熟悉可能直接導緻系統不能發揮正常作用。[1]
  • 中文名:消防設施操作員
  • 外文名:Fire facility operator
  • 别名:
  • 原 名:建構築物消防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調整為“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定義是“從事建(構)築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人員”,工作内容包括“1、值守消防控制室;2、操作、維修保養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3、檢測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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