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青天

海青天

百姓對海瑞的稱呼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賢,号剛峰,海南瓊山(今海口市)人。[1]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經曆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曆四朝。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本名:海瑞 别名:海青天、海忠介 所處時代:明朝 出生地:海南瓊山 官職:右佥都禦史 追贈:太子太保 谥号:忠介 性别:男

基本内容

他自幼攻讀詩書經傳,博學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後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一年(1562),以罷官抗逆顯于後世的明代廉吏海瑞任諸暨知縣;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雲南司主事,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遭迫害入獄。世宗死後獲釋。隆慶三年(1569年)調升右佥都禦史,他一如既往,懲治貪官,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後被排擠,革職閑居16年。萬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後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佥都禦史,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兩年後病死于南京。

其他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參加鄉試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後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曆任州判官、戶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寶丞、兩京左右通政、右佥都禦史等職。他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賄,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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