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

流氓

漢語詞語
一般是指不務正業、經常尋釁鬧事的人,也指那些對他人不尊重、對他人有下流語言或動作的人。
  • 中文名:流氓
  • 外文名:rogue
  • 拼音:liú máng

引證釋義

(1)指無固定工作、經常尋釁鬧事的人n例如:流氓團夥,陳白塵等《烏鴉與麻雀》第四章六:“流氓甲揮手,乙、丙二人便沖進後客堂。”n(2)惡劣下流的行為n例如:耍流氓,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潑等惡劣行為。n(3)娛樂節目上的調侃對象n例如:流氓會武術,誰也擋不住。

出處

同治二年(1863)收入《清實錄》的清政府的公文所載,蘇嘉地方由于“逆内有洋人施放開花炮,疊次向營轟打,白齊文又先帶流氓洋匪二百餘人投入蘇賊。雖我軍尚能抵禦,總須設法斷其接濟,方可制賊死命。即著李鴻章商令英法美各領事出示嚴禁,不準各國流民偷入濟匪。”從前後文的意思看,這裡所稱的流氓與各國“流民”大體相同。

同期,天津地方有一個叫梅成棟的文人,他的一首詩:“清晨步街市,見有流氓在,褴褛行複行,菜色面龐改。肥人料已瘠,長人似亦矮。有婦抱幼兒,草标乞人買。垂泣告路旁,聽之語可駭:‘家莊文安縣,被淹死稻蟹;逃荒赴關東,數口小車載;鬻兒冀投生,免被奸徒拐;當此饑馑年,流離況苦海。’”(張濤:《津門雜記》卷中《各善舉·附詩》)從梅成棟詩中的意思看,流氓僅僅是指流亡者或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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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與文學》

1931年,魯迅在上海東亞同文書院作題為《流氓與文學》的講演時,曾對“流氓”一詞作過如下界定:“流氓等于無賴子加上壯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約有兩種東西:一種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種是墨子之徒,就是俠。這兩種東西本來也很好,可是後來他們的思想一堕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轉引自1992年1月16日《文學報》)文中的“無賴子”、“壯士”、“三百代言”都是日語詞彙,即無賴、流氓、痞子的意思。這裡使用日語詞彙,大概與此文先期刊發于日本有關,不過,除了“三百代言”一稱外,其他如“無賴子”、“壯士”等稱,中國自古即有之,也作流氓解。

《流氓的變遷》

此外,完顔紹元在其所著《流氓的變遷》一書中,對“流氓”一稱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脫離了古代社會最基本的生産資料——田地,因此沒有正當的業務可恃且又愚昧無知的社會底層成員;而作為流氓之‘流’的字義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壞的方向嬗變以及放縱成弊等内容。合而言之,大緻可以把‘流氓’一詞從詞義上界定為:特指脫離生産不務正業而在社會上遊蕩,并以悖離傳統道德文化和破壞社會秩序為基本行為特征的不良分子。” (完顔紹元:《流氓的變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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