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環評工程師

注冊環評工程師

做環境影響評價的職稱認證
注冊環評工程師(EnvironmentalImpact Assessment Engineer),是做環境影響評價的最高職稱認證,工作對象是所有建設和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做出來的文件是建設項目和規劃審批通過的必須文件之一,環評最多需要到現場勘測一下,其餘的數據一般向相關部門索要即可。
    中文名:注冊環評工程師 外文名:Registration of eia engineer 别名: 類别:環境影響評價的最高職稱認證 工作對象:建設和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主要工作:文字工作

簡介

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科目分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标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案例分析》4個科目。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标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考試時間均為2.5個小時,《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案例分析》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考試大綱

第一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所必需的法律法規、政策等相關知識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工作中正确理解、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能力。

考試内容

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及配套的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

(一)環境影響評價的定義及原則

(二)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與報批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

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實施

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管理

6.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為準則

熟悉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及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人員的行為準則。

(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

(六)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主要内容。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1)了解本法的适用範圍;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産促進法》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十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十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産資源法》

(十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十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熟悉生産建設項目(活動)開辦(實施)前、實施過程中和結束後應采取的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

(十九)《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1)了解本法的适用範圍;

(2)熟悉野生動物保護的有關規定。

(二十)《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1)了解建設跨河、穿河、穿堤、臨河工程設施防洪的有關規定;

(2)了解防洪區、洪泛區、蓄滞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法律定義。

(二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1)了解城鄉規劃和規劃區的法律定義;

(2)掌握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有關規定;

(3)熟悉城市新區開發、建設和舊城區改建的有關規定;

(4)熟悉城鄉建設和發展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的有關規定;

(二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1)了解本條例的适用範圍;

(2)掌握修建橋梁、碼頭和其他設施須按照防洪和航運的标準、要求進行的有關規定;

(3)掌握城鎮建設和發展不得占用河道灘地的規定。

(二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1)掌握自然保護區的功能區劃分及保護要求;

(2)掌握自然保護區内禁止行為的有關規定;

(3)掌握内部未分區的自然保護區按照核心區和緩沖區管理的規定。

(二十四)《風景名勝區條例》

熟悉風景名勝區保護的有關規定。

(二十五)《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1)了解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的法律定義;

(2)掌握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基本農田保護措施。

(二十六)《土地複墾條例》

(1)熟悉生産建設活動損毀土地複墾的原則;

(2)了解土地複墾義務人負責複墾的損毀土地範圍;

(3)掌握土地複墾義務人應當保護土壤質量與生态環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有關規定。

(二十七)《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熟悉醫療廢物集中貯存、處置設施選址的有關規定。

(二十八)《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了解危險化學品的法律定義;

(1)掌握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産、儲存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有關規定;

(3)熟悉危險化學品生産裝置和儲存設施與有關場所、區域的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标準或規定的有關規定。

(二十九)《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1)熟悉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法律定義及範圍;

(2)熟悉建設各類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應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3)掌握禁止興建的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有關規定。

(三十)《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1)熟悉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法律定義及範圍;

(2)掌握嚴格控制圍填海工程的有關規定;

(3)了解海洋工程拆除、棄置或者改作他用的環境保護有關規定;

(4)熟悉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有關規定。

環境政策與産業政策

(一)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

(1)了解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

(2)熟悉經濟社會發展必須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有關要求;

(3)了解需切實解決的突出環境問題;

(4)了解加強環境監管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

(1)熟悉全面提高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水平的主要要求;

(2)熟悉切實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嚴格化學品污染管理、深化重點領域污染綜合防治的有關要求;

(3)了解改革創新環境保護體制機制的有關要求。

(三)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1)熟悉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主要目标;

(2)熟悉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的有關要求;

(3)了解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有關要求;

(4)了解加強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的有關要求。

(四)"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1)熟悉節能減排的主要目标;

(2)了解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的有關要求;

(3)熟悉加強工業節能減排的有關要求;

(4)熟悉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産業化示範和推廣應用的規定;

(5)掌握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要求。

(五)全國生态環境保護綱要

(六)國家重點生态功能保護區規劃綱要

(1)熟悉重點生态功能保護區規劃的指導思想、原則及目标;

(2)了解重點生态功能保護區規劃的主要任務。

(七)全國生态脆弱區保護規劃綱要

(1)熟悉生态脆弱區保護規劃的指導思想、原則及目标;

(2)了解生态脆弱區保護規劃的總體任務和具體任務。

(八)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

(九)關于推進大氣污染物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

(十)産業結構調整的相關規定

(十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産能過剩和重複建設引導産業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

(1)熟悉當前産能過剩、重複建設問題較為突出的産業和行業;

(2)了解抑制産能過剩和重複建設的政策導向及環境監管措施。

(十二)環境保護部關于貫徹落實抑制部分行業産能過剩和重複建設引導産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1)熟悉提高環境保護準入門檻,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有關要求;

(2)熟悉加強環境監管,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有關要求。

(十)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

掌握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的分類。

(十一)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

(1)熟悉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含義;

(2)了解本辦法的适用範圍;

(3)熟悉危險化學品的生産、儲存、使用單位轉産、停産、停業或者解散的環境保護有關規定。

(十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1)了解列入本名錄的危險廢物類别;

(2)了解列入本名錄危險廢物範圍的原則規定。

第二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标準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标準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工作中應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正确選擇環境影響評價有關标準的能力。

考試内容

環境标準體系

(一)環境标準體系的構成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

1.總則

2.工程分析

3.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4.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5.社會環境影響評價

6.公衆參與

7.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

熟悉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社會論證的要求。

8.環境管理與監測

了解環境管理與監測的主要内容

9.清潔生産分析和循環經濟

10.污染物總量控制

11.方案比較

1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總體要求

了解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的總體要求。

(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

1.評價工作等級與評價範圍

2.大氣污染源調查與分析

3.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

4.氣象觀測資料調查

5.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6.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熟悉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的确定原則與要求。

7.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與建議

掌握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與建議的主要内容。

8.附錄

了解附錄中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附圖、附表、附件的要求。

(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

1.評價等級

掌握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級别的劃分。

2.地面水環境現狀調查

3.地面水環境影響預測

4.評價地面水環境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

1.總則

2.地下水環境影響識别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分級

4.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求

掌握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不同評價工作等級的評價技術要求。

5.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6.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

7.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

8.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與對策

熟悉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與對策的基本要求。

(四)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

1.總則

2、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範圍

3.聲環境現狀調查和評價

4.聲環境影響預測

4.聲環境影響評價

(五)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态影響

1.評價工作等級及評價範圍

2.工程分析

3.生态環境狀況調查與現狀評價

4.生态影響預測與評價

5.生态影響的防護、恢複及替代方案

(七)開發區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1.總則

2.環境影響評價實施方案

(1)熟悉實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2)熟悉規劃方案初步分析的内容及要求。

3.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要求

(八)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1.總則

2.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内容與方法

(九)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

1.總則

2.風險識别

熟悉風險識别的範圍、類型和内容。

3.風險計算和評價

4.風險管理

(九)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生态影響類

1.适用範圍

熟悉規範的适用範圍。

2.總則

3.驗收調查技術要求

環境質量标準

(一)環境空氣質量标準

(二)地表水環境質量标準

(三)地下水質量标準

(四)海水水質标準

(五)聲環境質量标準

熟悉城市各類區域鉛垂向Z振級标準值。

(七)土壤環境質量标準

污染物排放标準

(一)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

(二)污水綜合排放标準

(三)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

(四)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

(五)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标準

(六)惡臭污染物排放标準

(七)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

(八)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

(九)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标準

(十)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标準

(十一)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标準

(十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标準

(十三)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标準

第三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所必需的技術方法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工作中正确把握、運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的能力。

考試内容

工程分析

(一)污染型項目工程分析

(二)生态影響型項目工程分析

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一)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調查

(二)大氣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三)地表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四)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五)聲環境現狀調查和評價

(六)生态現狀調查與評價

環境影響識别與評價因子的篩選

(1)熟悉環境影響識别的方法;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一)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二)地表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三)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與防護

(四)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五)生态影響預測與評價

(六)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保護措施

環境容量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一)區域環境容量分析

(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标分析

清潔生産

環境風險分析

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十、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與調查

第四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運用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技術導則與标準、技術方法正确解決環境影響評價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内容

相關法律法規運用和政策、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項目分析。

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環境影響識别、預測與評價。

環境風險評價。

環境保護措施分析。

環境可行性分析。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與調查。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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