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物證

法醫物證

生物學檢材
法醫物證是法醫物證學研究的對象主要是與人體有關的生物檢材。法醫物證以其生物性成分和特性來證明案件事實。法醫物證通常包括血液、精液、陰道分泌液、乳汁、唾液、鼻涕、尿液。羊水及其斑痕、毛發、指甲、骨骼和牙齒,人體各種組織器官及其碎塊等。由于案件類型的多樣性和犯罪現場的複雜性,使法醫物證檢材不可避免地受到環境的影響。法醫物證檢材具有不确定性,即是什麼性質的檢材,污染與被破壞程度如何等。需要針對法醫物證檢材的特點,設計合理的分析策略,選擇正确的實驗方法,減少不确定性,實現對法醫物證的鑒定。法醫物證屬于“科學證據”,法醫物證鑒定對科學技術有很強的依賴性。
    中文名:法醫物證 外文名:Forensic material evidence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類别:生物學檢材 作用:揭露和證實案件性質

基本内容

主要指與案件有關的生物學檢材。凡是與案件有關并可為偵查提供線索、為審判提供證據,能揭露和證實案件性質的生物物品皆為法庭生物物證。

生物物證的概念和範圍

    生物物證:來自于生物體的對案件真實情況具有證明作用的物質。(1)生物體包括動物(包括人體)、植物和微生物。(2)來自于人體的生物物證:各種、、排洩物及其斑痕,如血液、精液、、乳汁、胎便、及其斑痕等;各種組織,如皮膚、肌肉、心、肝、腦、腎等髒器組織;毛發、指甲、骨骼和牙齒這些不易腐敗的組織2.分類(1)人體的各種(斑痕)、組織、毛發及表皮脫落物(2)各種動物成分(3)植物的根、莖、葉、花、果與種子(4)細菌與真菌等微。生物物證技術是物證技術中的一門新技術,随着科學的進步和對物證技術的進一步研究,由于生物物證在自然界廣泛的存在,其自身特征的特殊性決定了生物物證技術在偵查中的利用價值是很高的,本文就其在偵查涉嫌強奸緻人死亡案件中的作用淺談一下筆者自己的體會。

常見法醫物證提取及保存的規範操作

1 應遵循的原則

現場法醫物證提取和保存操作應遵循的原則有以下幾點:①在現場物證提取前,應該先拍照。拍照時,不僅要有全貌照片反映該物證與附近環境的關系,還應該有特寫照片表現提取物證的特征。②在提取現場物證時,為了防止生物物證被污染,不可以直接用手,一定要帶一次性手套,并且要用鑷子提取處理。③應在提取到的各物證外包裝上做标記,記錄提取人姓名、物證名稱、所處狀态、提取位置和提取時間等。④各物證的交接都應該要有記錄,并且要适當保存,使其能夠反應物證轉手的過程。

2 規範操作

2.1 血液與血痕的提取

在提取血液和血痕時,要注意以下3點:①對于遺留在紡織品上的血痕,如果物體比較小,則采取整件提取法;如果無法整件提取,或者血痕附于面積較大的物品上時,則應該将血痕剪下再送檢。在執行這一操作時,要将血痕所在位置記錄下來,并将血痕附近的空白織物一起送檢。②對于樹葉、禾稈上的血痕,則應該采用整件提取法送至檢驗處;對于較大木質載體上的血痕,應該依照載體的具體情況采取适當的方法提取帶血部位送檢。③在提取兇器上的血痕時,要盡可能采取整件提取的方法。如果兇器比較大,則應該結合較硬載體上的血痕提取法來提取血痕,并記錄提取的部位,同時,還要提取空白檢材一起送檢。

2.2 精斑的提取

在提取精斑時,要注意以下3點:①對于被褥和衣物等紡織品或者衛生紙上遺留的可疑精斑,應該采用同樣載體上血痕的提取方法來開展工作。在送檢被檢物時,要做好記錄工作,并且提取一些空白檢材一并送檢。②對于被害者陰道内外的精斑,可以使用紗布進行擦取處理。選用的紗布塊尺寸要合理,不可過大,而且在提取被檢物時,要從外至内分段提取。③對于野外強奸案件,精斑通常會遺留在禾稈、樹枝、草和土地上。如果精斑在植物上,應該整件提取,而對于遺留在土地上的精斑,則應該依照遺留在土地上血痕的提取方法提取。

2.3 唾液的提取

在提取唾液時,要注意以下3點:①在提取新鮮唾液時,應該讓提供者用清水漱口,等到唾液自然流出後再收集。收集到唾液後,要将其冷凍保存,并标記。②在犯罪現場發現煙蒂時,應該用鑷子(每次提取要更新鑷子,或每次操作後都要清洗鑷子)提取,将在不同位置提取到的證物分别置于物證袋中,并做好标記工作。③對于可能留有犯罪分子唾液的載體,可以用濕潤棉來擦拭,但是,在人體皮膚上提取犯罪分子的唾液時要注意,在擦拭過程中,力度要輕柔,而且要取進出空白。擦拭之後進行晾幹處理,将其裝至物證袋中。

2.4 毛發的提取

在部分暴力犯罪事件中,比如強奸和搶劫案件,犯罪分子往往會與受害者有肢體接觸,此時,可能會在現場留下犯罪分子的毛發。因為毛發微量、細小,難以發現,所以,可以使用光照射犯罪現場的各個角落。在提取毛發時要做到以下3點:①用幹淨的鑷子提取,并保護好毛囊;②如果毛發附于難以提取的物品上,應該用膠作粘取處理;③在沒有提取工具時,可以先将毛發用紙包起來放在幹淨的紙袋中。

3 物證包裝注意事項

3.1 物證的分離包裝

現場物證都要分離,獨立包裝,不可以将數個物證置于同一包裝袋中。不同物證、同種物證同一部位樣品和同一物證不同提取部位都應該單獨包裝,從而有效避免交叉污染的問題發生。除此之外,一個案件全部物證獨立包裝後,應該将其置于一個大的包裝物中,進而為查詢、建庫提供便利。

3.2 避免用塑料袋包裝

由于塑料袋有靜電吸附作用,很容易把個别物質貼附到其光滑的表面上。如果物證的表面有纖維、斑迹或者指紋等,那麼,從塑料袋中取出物證時,極有可能會把物證之上的纖維、斑迹等黏走,不利于提取檢驗。

3.3 包裝材料應該清潔

在任何情況下,物證的包裝材料必須是幹淨、清潔、未使用過的。為了有效避免物證發生黴變問題,幹淨、清潔的包裝紙(以濾紙為佳)可以應用于許多物證的包裝上,它是物證包裝的首選材料。

3.4 最後的包裝

當案件全部物證都獨立包裝保存後,應該用一個較大的包裝箱或者包裝袋(防潮功能較好的牛皮袋為佳)統一密封包裝處理。同時,負責現場勘查的技術工作人員應該在包裝箱或者包裝袋上标明必要的信息,比如案件名稱、提取人姓名、提取物證類型、提取數量、提取地點和提取日期等。

4 法醫物證保存應注意的問題

在保存物證時,要注意以下幾點:①法醫物證檢材要消毒;②法醫物證材料中的各種斑迹都應該作幹燥處理,從而有效避免黴變;③低溫保存各種生物檢材,比如将血液置于0~4 ℃的冰箱中;④提取到的物證應該由專人負責保存,并由他将物證袋封口,并在上面簽名;⑤物證應該在案件辦理單位處保存到案件結束後的1~2年,有的物證甚至要終生保存。

上一篇:聯苯胺

下一篇:定量濾紙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