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素養

法律素養

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
所謂法律素養是指一個人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1]一是指法律知識,二是法律意識、法律觀念,三是法律信仰。
  • 中文名:法律素養
  • 外文名:
  • 别名:
  • 詞性:名詞
  • 相關學科:法學
  • 含義:三層
  • 内容:包括專業知識,素質等
  • 适應人群:全體公民

執法者的法律素養

法治理念

法律知識是法治理念形成的基礎和前提,但是法治理念不等于法律知識,法治理念的根本在于将正義、公平、公正等觀念信仰化,成為指導行為的自覺意識。執法者要在思想上真正認識法律的最高權威性,把公正正确實施法律作為執法者的唯一天職。執法者無論是在履行執法職責還是日常生活中,應當自覺地從法律的角度認識事物、思考問題、評價各種社會現象和行為。執法者要敢于同一切破壞法治的行為和現象做鬥争,面對各種威脅、利誘,要作到富貴不淫、威武不屈。尤其是在執法過程中要堅決克服法律工具主義思想,在處理權力和法律的關系時,始終堅持法大于權,要能夠頂住壓力,有捍衛法律尊嚴的勇氣和為法律獻身的精神。

法律專業知識

執法者應當成為法律的專家,是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執法者應通曉法律體系和基本原則,并能夠從法是社會規範的層面來恰當區分不同法律的适用領域。執法者應當精通與本身執法職業相關的法律,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不僅能夠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條文,而且能夠知曉蘊涵在法律條文中的立法精神和法理,即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執法者還應能夠運用法律所蘊涵的法律精神來填補法律條文的漏洞與空白,從而使抽象的法律在适用具體案件時準确化,實現法律規範的最佳法律效果。目前,執法實踐中出現的執法偏差、案件處理不當,有相當一部分是由于執法者的法律專業知識欠缺或者淺薄,不能全面準确理解法律,不能用法理和法律精神來正确解釋法律造成的。

職業操守

公正是法律的價值,是執法者職業操守的首要标準。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要始終心存公正,秉持法律的精神和價值來适用法律,保持對公正的追求。執法者執法時要“忘我”,完全以法律的化身來面對社會,不能将絲毫個人的愛好、偏見帶入執法過程,以影響法律的公正适用。執法者要保持獨立地位,不偏不倚,不徇私不徇情。廉潔與公正一樣,是執法者必備的品德。每個執法者都要一身正氣、兩袖清風。

提高公民法律素養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特别是全民普法開展以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蓬勃發展,公民法律素質也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學法、用法、守法、護法的觀念和習慣逐步養成;各級領導幹部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制觀念,促進了領導方式、工作方式的轉變;司法和執法人員的專業素質不斷提高,促進了公正司法和嚴格執法;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養成不斷取得成果;經營管理人員法制觀念逐步增強,依法經營管理已成為共識。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是一項長期而緊迫的任務。面對新形勢,必須抓住有利時機,積極探索規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使公民法律素質一個新的提高。

端正指導思想

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指導思想,應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結合以德治國,以學習憲法和法律法規為前提,以增強法律意識為核心,以提高法律能力為着眼點,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培養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

同時,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應确定以下基本原則:

1、堅持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适應。把增強公民民主法制意識同增強公民的自主意識、競争意識、效率意識和開拓創新意識相結合。

2、堅持社會主義法律強調的權利義務觀。要引導公民在享有憲法和法律法規賦予權利的同時,自覺履行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義務,積極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

3、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要根據法治實踐的需要組織人們學法,運用法律知識推動法治實踐,再根據法治實踐發展提出的新要求進一步深化學法。

堅持以民為本

提高公民法律素質要以讓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準則,大力倡導“遵章循律、誠實守信、維權扶正、依法辦事、民主參與”的基本法律規範要求。

遵章循律。首先要确立憲法至上的觀念,遵守憲法的各項原則和規定,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其次是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再次,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部門、各單位的規範性文件以及群衆自治組織按照法定程序通過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之類的文件,公民也有遵守的義務。

誠實守信。每一位公民無論是從政、為人、辦事、交往,都要守諾言、講信用、求真誠、負責任、言必行、行必果,表裡如一,言行一緻。

維權扶正。鼓勵公民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善于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還要提倡公民見義勇為,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争。

依法辦事。公民無論是參政議政,還是搞買賣、訂契約、幹工作,都要有規矩、講規則。

民主參與。村民、居民要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并鼓勵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

抓住重中之重

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領導幹部的帶頭作用、示範作用、主導作用十分重要。

法律素質是領導幹部任職資格的必備條件。必然的發展趨勢是在新的曆史時期,領導幹部不具備相應的法律素質,将喪失領導資格。

抓住關鍵環節,促使領導幹部學法向縱深發展。一是組織管理重機制。在領導體制上,要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在工作格局上,實行黨委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法宣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參與;在具體操作上,做到“以需求為導向,分級管理和分層培訓相結合,計劃調訓和自主擇訓相結合”;在隊伍建設上,主要抓好各級講師團建設。二是與時俱進定内容;掌握履行職責必備的法律知識是基礎,熟悉與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相關的法治内容是重點,及時了解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主要精神是補充。三是健全制度作保障。要從學、考、查、用等多個方面促使領導幹部學習法律的制度化、規範化。四是多種途徑重陣地。各級黨校是領導幹部學法的主陣地,自學是領導幹部學法的基本途徑,同時搞好助學,并努力做到法制培訓的計劃、課時、師資、教材、考核的“五落實”。轉貼

深化普法教育

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教育是基礎。按照“四五”普法的總體部署,通過不斷推進家庭教育、緊緊抓住學校教育、着力鞏固在崗教育、突出加強社會教育,促使公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不斷深化。

家庭是培育公民法律素質的“發源地”。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家長要在幼兒似懂非懂時始,曉以規矩、約束,感知法的存在。要在每個家庭中,通過各個成員的言行舉止,相互影響,共同提高。家庭中的成年成員要率先垂範,做未成年成員言行的楷模。

學校是公民接受系統法制教育的“根據地”。要把法制教育納入素質教育的範疇以此合理規劃不同學齡段法制教育的不同内容,并科學安排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的不同比例。堅持依法治校,發揮教師為人師表的作用,把法制教育滲透到學校教育的各個環節。要組織學生參加法治實踐活動,幫助他們了解法治的曆史和現狀,增強使命感,絕不能再在中國大地上産生新的“法盲”。

所在單位是公民法律素質持續提高的“主陣地”。要推進領導幹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重點對象學法用法的規範化、制度化,逐步建立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人員接受法制教育的不同标準,逐步推行法律知識任職資格制度,逐步把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狀況與在崗人員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社會是公民潛移默化接受法制熏陶的“大天地”。堅持“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法宣主管部門具體組織,社會各方面參與”的法制宣傳教育運作機制,要科學規劃,強化管理,完善考核,促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健康發展。

讓法律進基層

讓法律進基層定位是,在黨委的領導下,有關部門按照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的職能要求,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在基層深入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為廣大公民提供全方位的法治服務。它包括如下内容:

宣傳法律知識。從内容上看,主要是對涉及公民工作、勞動、生活的新法律法規要及時宣傳,對與公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深入宣傳,對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法律法規要反複宣傳。要注意針對性,公民個别法律需求要有求必應;從方法上既要“授以魚”,更要“授以漁”,着力于公民運用法律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律師(公證員)提供服務。每個律師事務所都要定向負責一個街道、鎮鄉的法律服務工作,鼓勵律師義務為群衆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各公證處要在每個街道、鎮鄉設立公證咨詢點,定期由公證員向公民提供公證咨詢服務。

依法調解糾紛。普遍建立社區矛盾調解中心,健全首席調解員制度,推動人民調解協議書審核制度,實現人民調解制度與訴訟制度的銜接,促使糾紛調解的規範化、制度化。

落實法律援助。要與“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工作密切配合,依托街道、鎮鄉司法信訪綜合服務窗口,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絡員),采取上門服務、定期回訪等形式,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和服務質量。

依法專項治理。要針對基層環衛、物業、治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推進居民自治。要健全“四民”(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實行“三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推進居(村)務公開,保證群衆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維護安定安全。結合文明、安全創建活動的開展,完善基層安全防控體系,确保社區穩定。

整合法律資源。在街道黨工委、鎮鄉黨委領導下,充實和發展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形成優勢互補、協調有序的工作機制和格局。

營造法治氛圍

大衆傳媒和文學藝術,對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有着特殊的号召力、凝聚力、說服力,鞏固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明确目标。所有的思想文化陣地、所有的精神文化産品,都要宣傳法律知識、傳播法律意識、提示用法途徑、倡導法治精神、弘揚誠信正氣、鞭策違法現象,從而激勵人們培養權利與義務相一緻、權力與責任相統一的觀念,使公民既能依法規範自身的行為,又能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又能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社會事務的管理。

把握原則。一要正面宣傳為主。做到堅持正确輿論導向,滿腔熱情地宣傳新事物、新典型,克服一味追求賣點的商業化傾向,避免将法制宣傳變成案子宣傳。二要強化服務功能。要以讓讀者、聽衆、觀衆滿意為出發點,體現服務性和親和力,成為群衆不見面的法律顧問,為群衆辦好事、辦實事。三要創造名牌效應。要利用群衆喜愛的名牌法制欄目,寓教于樂,在潛移默化之中進行法制教育,并加強對社會普遍關注熱點問題的引導。四是開展輿論監督。要發動群衆,對具有普遍意義的人和事開展讨論,有力地批評背離社會主義法制的錯誤言行和醜惡現象。

講究方法。首先要處理好“都要動”與“要聯動”的關系。報刊、廣播、電視、網絡這四類媒體都要以宣傳法制為己任,就是“一二三四媒體都要動”。至于“一二三四媒體要聯動”,就是各類媒體都要抓住重點,整合資源,科學安排,圍繞中心和大局形成強勁的宣傳聲勢。其次要善于以案說法、以事喻法、以藝示法,從典型的、身邊的、具體的人和事中提煉主題,深化内容,增強各類媒體宣傳和文藝作品的感染力和影響力。再次開辟新陣地。要加大網絡宣傳的力度,鼓勵發布進步、健康、有益的法制信息,開展網絡法制課教學、法律知識競賽、法制攝影、法制話題讨論等活動。

加強建設。加強采編播人員的法制培訓,鼓勵采編播人員自學法律或進入法律專業深造;以“金劍獎”、“法制好新聞”等全國評選活動為抓手,推動各新聞媒體、文藝作品多産新品,多出精品;推進媒體法制宣傳的規範化、制度化,及時更新必要的設施、設備,創造更好的工作條件。

體制機制法制并重

完善組織體制。1986年“一五”普法開始以來,已逐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法宣部門具體組織,社會各方面參與”的工作格局。各級黨委要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方向,訂規劃,作部署,并從機構、人員上給予充分的保障;各級政府也要加強領導,做好實施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作出決議、組織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視察、開展執法檢查等履行監督職能;各級法宣部門更要承擔起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的職責;各地區、各行業、各單位,工、青、婦等各群衆團體,各民主黨派,政治、律師、法學等協會、學會,都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同各項業務工作緊密地結合起來,各盡其責,各顯其能,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推進普法工作。

激活運作機制。一是任務職責化。16年多的普法曆程,已使基本任務大緻“定格”了,要變任務為責任。例如,“四五”普法規定,在黨校的各主體班中,法制課應作為獨立的課程體系,并有具體的時間要求。這便是各級黨校的職責,履行了這些職責,就意味着培訓任務的完成;二是活動經常化。12.4法制宣傳日和憲法宣傳周、8.16依法治市宣傳日、3.15消費日、6.26禁毒日等,既是憲法和法律法規宣傳得以持久進行的抓手,又是吸引公民參加的有效形式,又是公民潛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的社會大課堂;三是組織網絡化。市、區縣和委辦局、街鎮和基層單位都要有聯絡員,形成及時溝通交流的三級網絡;四是考核規範化。要制定科學合理的考評标準,考核時要力求公平、公正、公開,突出實績,避免形式主義。五是理論前瞻化。政治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公民法律素質同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應相提并論等觀點的确立,必将極大地推動法宣工作。

依法開展普法。必須綜合運用各種手段,把提倡與反對、引導與約束、鼓勵與鞭笞結合起來,通過嚴格的管理,扶持守法護法行為,抵制違法現象,懲治犯罪行為,促進扶正祛邪、揚善懲惡的社會風氣和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氛圍的形成、鞏固和發展。首先是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緊法制宣傳教育的立法工作”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其次是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再次是為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提供正确的政策導向,保護和支持所有通過正當、合法手段獲取團體和個人利益的行為,防止和避免價值取向誤導給社會帶來的消極後果;第四是各行各業各單位在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時,把思想引導與利益調節、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統一起來,加強督促檢查,确保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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