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監獄管理局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

河北省司法廳管理的行政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設立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副廳級),為河北省司法廳管理的行政機構。
    中文名:河北省監獄管理局 外文名:Hebei Province Prison Administration 辦公地址: 性質:事業單位 行政級别: 辦公駐地:河北省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是河北省司法廳管理下的副廳級部門管理機構,是主管全省監獄工作的機關,下轄監獄和未成年犯管教所23所,另有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省罪犯遣送轉運站2個單位;局機關内設11個職能處(室)。根據冀政辦〔2009〕7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監獄管理局主要職責内設機關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河北省監獄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監獄工作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編制全省監獄工作發展規劃,制定全省監獄工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監獄的安全穩定、刑罰執行、獄政管理、生活衛生、教育改造和勞動改造、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全省監獄的設置規劃和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省監獄系統财務預算、決算、審計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省監獄系統國有資産的監督管理并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六)負責監獄系統安全生産和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省監獄系統槍支、彈藥、警用車輛、被裝、技防設施的計劃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省監獄系統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監獄系統人事和警務工作,負責監獄人民警察警務督察工作。

(九)負責全省監獄系統工人管理和社會保障工作,聯系監獄系統工會。

(十)承辦省政府和河北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監獄系統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調研、公文處理、保密、督辦、信訪、宣傳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保衛、财務和固定資産管理工作;負責監獄系統警用車輛、被裝管理工作;承擔監獄學會日常工作。

政治部

按規定權限管理監獄系統幹部隊伍、領導班子建設和機構編制、人事、警務、獎懲、教育、培訓及警務督察工作;負責監獄系統工人的管理和社會保障工作。

獄政管理處

負責拟訂獄政管理和獄内偵查工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獄監管安全工作;指導罪犯分押分管、調遣、行政獎懲工作。

刑罰執行處

負責監獄的刑罰執行工作;拟訂有關刑罰執行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相關調研工作;負責監獄死緩、無期徒刑罪犯減刑審核上報及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審批工作。

教育改造處

負責拟訂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罪犯思想、文化和技術教育工作;指導頑危犯轉化和罪犯改造積極分子評選工作。

生活衛生處

負責拟訂罪犯生活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罪犯醫療保障、夥食、被裝供應管理工作;指導監獄傳染病防治和疾病預防工作。

勞動改造管理處

負責拟訂罪犯勞動改造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供改造罪犯勞動崗位和罪犯勞動技能培訓工作;負責監獄企業項目準入和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規劃财務處

負責監獄系統經費的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負責提出全省監獄設置規劃,管理全省監獄建設項目。

國有資産管理處

負責拟訂監獄系統國有資産管理和保值增值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獄企業财務監督管理工作。

安全環保處

負責監獄系統安全生産、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制定監獄系統安全生産和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協調監獄系統安全生産事故、環境保護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整改工作。

科技信息處負責監獄系統技防與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制定監獄信息化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監獄系統技防與信息化重大項目建設;負責監獄系統的科技創新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77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由河北省司法廳1名副廳長兼任,不占河北省司法廳廳級領導職數)、政委1名(副廳級)、副局長3名,政治部主任1名、紀委書記1名,處級領導職數4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領導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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