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

對水土流失采取的治理
水土保持措施是防治水土流失,保護、改良與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改善生态環境所采取的工程、植物和耕作等技術措施與管理措施的總稱。水土保持措施分類是土壤侵蝕調查、水土保持規劃、水土保持措施推廣應用、以及效益評價的重要基礎。[1]
  • 中文名:水土保持措施
  • 外文名: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easure

措施分類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措施按以下兩種方法分類:

根據治理措施特性分為:工程措施、林草措施(或稱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三大類。治理中三類措施都要采用,稱為綜合措施。

根據治理對象分為:坡耕地治理措施、荒地治理措施、溝壑治理措施、風沙治理措施、崩崗治理措施和小型水利工程等六大類。各類治理對象在不同條件下分别采取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以及這些措施的不同組合,總起來也是綜合措施。

工程措施

為防治水土流失危害,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而修築的各項工程設施,包括治坡工程(各類梯田、台地、水平溝、魚鱗坑等)、治溝工程(如淤地壩、攔沙壩、谷坊、溝頭防護等)和小型水利工程(如水池、水窖、排水系統和灌溉系統等)。

生物措施

為防治水土流失,保護與合理利用水土資源,采取造林種草及管護的方法,增加植被覆蓋率,維護和提高土地生産力的一種水土保持措施,又稱植物措施。主要包括造林、種草和封山育林、育草;保土蓄水,改良土壤,增強土壤有機質抗蝕力等方法的措施。

耕作措施

以改變坡面微小地形,增加植被覆蓋或增強土壤有機質抗蝕力等方法,保土蓄水,改良土壤,以提高農業生産的技術措施。如等高耕作、等高帶狀間作、溝壟耕作少耕、免耕等。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