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監察局

武漢市監察局

武漢市政府職能單位
武漢市監察局是武漢市政府職能部門,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2019年武漢市監察局不再保留,與市預防腐敗局、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職責整合,組建成市監察委員會。
    中文名:武漢市監察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地區:武漢市 主要職能: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内設機構:辦公廳等

内設機構

辦公廳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劃、報告、信息、參閱件和有關文件;負責市紀委常委會、全委會及全市性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文件運轉、機要、保密、文書檔案、通訊收發和辦公自動化建設等工作;負責行政事務的管理工作。

監察綜合室負責收集、綜合、研究行政監察工作的情況,組織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報告和文件,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承擔與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聯系,負責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選聘;承擔市監察學會的日常工作。

調研法規室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的調查研究;承擔紀檢、監察工作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理論探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重要文件、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承擔紀檢監察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調查研究及解釋工作。

宣傳教育室負責宣傳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政紀和廉政教育;組織指導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承擔紀檢監察工作的宣傳報道;編發《改革與黨風》。

黨風廉政建設室負責綜合分析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區、市直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議;負責督促檢查全市各級黨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組織全市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

糾風室挂靠市監察局。負責落實市政府和上級糾風辦的工作部署,拟定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規範性文件;對全市糾風工作開展調查、檢查,提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建議;承擔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機關黨委職能按有關規定界定。

執法監察室監督檢查各區、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提出執法監察工作的計劃和建議,對執法監察工作情況進行綜合;組織開展全市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有關檢查活動。

紀檢監察一室負責各區市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指導所聯系地區的案件檢查工作;協調所聯系地區的紀檢監察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二室負責企業市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指導所聯系單位的案件檢查工作;協調所聯系單位的紀檢監察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三室負責派出派駐部門及其他市直單位市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指導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案件檢查工作;協調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日常工作。

案件管理室負責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各項數據的統計、彙總、審核和上報;負責紀檢監察機關重要案件(線索)、領導批辦件、市紀委自辦案件的跟蹤督辦,協調查辦案件工作;負責對有關單位的财務檢查和查辦案件中暫扣款物的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辦案目标、計劃、責任制,檢查指導下級機關案件管理工作。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市紀委、市監察局立案查處的案件;審理區、市直單位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及政府報批和備案的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審理下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上報的特别重大或複雜的案件;受理黨員、黨組織和行政監察對象對市紀委、市監察局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申訴的複議複審;受理黨員、黨組織、行政監察對象不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複議複審決定的申訴,并按照規定進行複查複核;督促檢查經上級紀委、市委和市紀委對案件批複意見的落實;指導系統案件審理工作;承辦市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信訪室負責處理群衆來信,接待群衆來訪,辦理群衆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調查了解群衆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有關黨風黨紀、政風政紀的信訪信息,制定有關信訪舉報工作的規章制度。

幹部管理室負責委、局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人事檔案、工資的管理;負責對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察、任免、調配、錄用、獎懲等工作,辦理離退休和辭職、辭退手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職工的培訓工作;負責對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及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幹部的考察,并提出調整任免意見;負責市直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建設、幹部管理和工作考核;負責派駐紀檢組組長人選的提名、考核、呈報和派駐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職務任免的具體工作;調查研究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情況;受理涉及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行政投訴中心負責接待和受理群衆有關行政事項的投訴;負責投訴件的分流、轉遞、轉辦、督辦、協調和回複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檢查全市行政投訴受理工作;負責将涉及市管幹部以及嚴重違紀違規、造成嚴重影響的投訴及時提請市監察局研究處理;負責經濟發展軟環境輿情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負責行政投訴件的錄入、整理、立卷歸檔以及統計、分析、信息報送、工作總結等工作。

負責調查處理群衆對各區和市直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政違法違規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對重大、突發的,有影響的行政違法違規案件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紀委、市監察局領導轉辦、批示交辦的重要行政投訴事項;負責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移送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行政違法案件的調查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主要職能

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内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命令的情況。

3、負責檢查處理市委和政府各部門、各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章及其他黨内法規的案件,決定和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的重要和複雜案件。

4、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市政府部門任命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并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況,作出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産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行政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7、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拟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參與制訂黨内法規。

8、調查研究市政各部門和區政府制訂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全市各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适當的決定和規定。

9、會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區委、區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和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幹部人選;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

10、負責市直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建設、幹部管理和工作考核的工作;負責派駐紀檢組、監察室領導幹部人選的提名和派駐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職務的任免。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撤銷

2019年1月,經黨中央備案同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複了《武漢市機構改革方案》,将市監察局、市預防腐敗局的職責以及市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渎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的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市監察委員會,與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不再保留市監察局、市預防腐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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