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

李華

曾任中國四川移動總經理
李華(1959年1月-),碩士研究生,四川省中國移動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2011年8月30日,因涉嫌犯受賄,一審被判死緩。[1]
  • 中文名:李華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漢族
  • 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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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職企業:
  • 主要成就:

簡介

李華,1959年1月出生,碩士研究生,2010年7月被媒體曝出因個人經濟問題被中紀委“雙規”調查,事發前擔任四川移動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履曆

李華從部隊退伍後,加入了四川省郵電系統,最早在一地方郵電局工作,後調入四川省郵電管理局,擔任辦公室主任。在移動通信興起後,李華進入了改制成立的移動通信局。

上世紀90年代初,移動通信局政企分離後,中國電信公司成立,内部分立移動通信部門,李華當時就擔任了中國電信移動通信部門負責人。90年代中後期,電信改革後,中國移動從中國電信中拆分出來,四川移動也因此成立,李華成為四川移動公司第一任負責人,一直至今。

李華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2010年6月23日,他與四川移動其他高管分别帶隊,到四川因連日暴雨受災地區展開“保通信”活動,以及參加幾乎同時進行的“四川移動積極推廣節能宣傳周活動”。

李華在四川移動一把手的位置上已穩坐十餘年,類似在同一級公司坐鎮如此長久,在中國移動體系内少有。

李華對外頗為低調,公開信息中少有其個人履曆情況。據熟悉李華的人士描述,李華身高超過1.8米,身材健碩,曾經入伍,是爬山、打高爾夫球高手,屬于比較年輕實幹的國企高管,“情商智商都屬一流”。

涉案

四川移動總經理李華因個人經濟問題于6月25日被帶走調查。此前,四川移動無線音樂運營中心總經理李向東在被審計人員審計後攜巨款出逃,有知情者稱李向東系李華一手提拔的親信。

這是四川移動數據部原總經理、無線音樂運營中心總經理李向東案發後,由此牽出的第一位四川移動高管。2011年3月底,中移動内部人士證實,在被審計人員審計後,李向東攜巨款出逃。

2010年9月27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聽取了關于決定對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李華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報告。李華7月被媒體曝出因個人經濟問題被中紀委“雙規”,事發前擔任四川移動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職務。此前,省人大已同意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被采取強制措施2010年9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了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決定許可對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楊光彥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報告,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決定許可對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李華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報告。

判決

2011年8月3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30日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李華涉嫌犯受賄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華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李華在擔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接受他人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多家公司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财物累計人民币近1648萬元。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還查明,李華有自首和立功、積極退還全部贓款贓物等情節。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外,對追回的贓款贓物予以沒收,全部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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