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李斯

秦朝左丞相
李斯(?~前208年),戰國末楚國上蔡(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重陽辦事處李斯樓社區)人。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少為郡吏,曾從荀卿學。戰國末年入秦國,初為秦相呂不韋舍人,被任命為郎。旋任長史,拜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下逐客令時,上書力谏客不可逐,為秦王采納。又為秦并六國謀劃,建議先攻取韓國,再逐一消滅各諸侯國,完成統一大業。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全國後,作為廷尉奉命與丞相王绾、禦史大夫馮劫等議定“皇帝”之号。後任丞相,多次随始皇帝巡行。反對淳于越分封子弟之議,主張禁私學、廢《詩》、《書》、六國史記及“百家語”。又以小篆為标準,整理文字,作《倉颉篇》以為範文。公元前208年,始皇帝死後,與趙高矯诏迫扶蘇自殺,立胡亥為帝。秦末農民起義爆發後,勸二世更為法律,行“督責之術”,加強君權。後被趙高誣為謀反,具五刑,腰斬于鹹陽市,夷三族。[1]
    本名:李斯 别名: 字:通古(出自元以後文獻,存疑) 号: 所處時代:戰國、秦朝 民族族群:華夏族 出生地:楚國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 主要作品:《谏逐客書》《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等 主要成就:協助秦始皇統一天下,極力主張實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 官職:左丞相

人物生平

師于荀子

戰國末年,李斯生于汝南上蔡(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重陽辦事處李斯樓社區)。其字号不見于《史記》《漢書》等文獻記載,元人吾丘衍《學古編》等書則稱其“字通古”,可靠度存疑。

年輕時,李斯做過掌管文書的小吏。在戰國時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況下,李斯也是想幹出一番事業來。為了達到飛黃騰達的目的,李斯辭去小吏,到齊國求學,拜荀卿為師。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張,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國家的學問,即所謂的“帝王之術”。李斯學完之後,經過對各國情況的分析和比較,決定到秦國去。

佐于嬴政

李斯到了秦國以後,很快就得到秦相呂不韋的器重,當上了秦國的小官,有了接近秦王的機會。

一次,李斯對秦王說:“凡是幹成事業的人,都必須要抓住時機。過去秦穆公時雖然很強,但未能完成統一大業,原因是時機還不成熟。自秦孝公以來,周天子徹底衰落下來,各諸侯國之間連年戰争,秦國才乘機強大起來。現在秦國力量強大,大王賢德,消滅六國如同掃除竈上的灰塵那樣容易,現在是完成帝業,統一天下的最好時機,千萬不能錯過。”

秦王聽取李斯離間各國君臣之計,對于六國,李斯還提出了“先滅韓,以恐他國”的吞并順序。于是他得到了秦王的賞識,因而被提拔為長史。李斯勸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國收買、賄賂,離間六國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為客卿。

正當秦王下決心統一六國的時候,韓國怕被秦國滅掉,派水工鄭國到秦鼓動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國的人力和物力,牽制秦的東進。後來,鄭國修渠的目的暴露了。這時,東方各國也紛紛派間諜來到秦國做賓客,群臣對外來的客卿議論很大,對秦王說:“各國來秦國的人,大抵是為了他們自己國家的利益來秦國做破壞工作的,請大王下令驅逐一切來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給秦王寫了一封信,勸秦王不要逐客,這就是有名的《谏逐客書》。他說:“我聽說群臣議論逐客,這是錯誤的。從前秦穆公求賢人,從西方的戎請來由餘,從東方的楚國請來百裡奚,從宋國迎來蹇叔,任用從晉國來的丕豹、公孫支。秦穆公任用了這五個人,兼并了二十國,稱霸西戎。秦孝公重用商鞅,實行新法,移風易俗,國家富強,打敗楚、魏,擴地千裡,秦國強大起來。秦惠王用張儀的計謀,拆散了六國的合縱抗秦,迫使各國服從秦國。秦昭王得到範雎,削弱貴戚力量,加強了王權,蠶食諸侯,秦成帝業。這四代王都是由于任用客卿,對秦國才做出了貢獻。如果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隻會使國家沒有富利之實,秦國也沒有強大之名。”

秦王嬴政明辨是非,果斷地采納了李斯的建議,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為廷尉。

沙丘之變

秦始皇巡遊時候于沙丘暴卒,宦官趙高脅迫李斯發動“沙丘之變”,他們合謀篡改了始皇的傳位诏書,廢公子扶蘇,改立胡亥為新帝,為秦二世。

被殺滅族

秦二世胡亥為了修好阿房宮,征發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難的深淵。當時中國人民的反秦起義已經風起雲湧,為了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馮去疾、将軍馮劫勸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宮,減少一些徭役。

當時,秦二世正與宮女宴飲作樂,見李斯等人上書十分惱怒,下令将他們逮捕入獄。李斯在獄中多次上書,都被趙高扣留。趙高借機說李斯與其兒子李由謀反,對李斯嚴刑拷打,刑訊逼供。李斯被迫承認謀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殺死。夷滅三族。而其子李由仍将兵在外,不久,與項羽、劉邦戰于雍丘,大敗,被義軍斬于雍丘。

主要影響

政治

廢除分封

周統一以後,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後來一個個都疏遠了,互相視為仇敵,經常發生戰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郡縣,天下才得以安甯。秦始皇也認為,天下已經統一了,再立許多國,不利于統一,安甯也沒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見。于是,他把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郡以下為縣。郡縣制比之分封制是一個進步,有利于國家的統一。

這一整套中央集權制度,從根本上鏟除了諸侯王國分裂割據的禍根,對鞏固國家統一,促進社會發展起了積極作用。所以,這一制度在秦以後的帝制社會裡一直沿用了近兩千年。

文化

統一文字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書同文字”的建議,命令這個禁用各諸侯國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為統一書體。統一後的中國急需一種統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制作這種标準字樣,這便是小篆。

而關于小篆的由來,許慎在《說文解字·叙》中說:李斯等人在奉秦始皇之命制作标準字樣時,“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而小篆的名稱也是為了尊崇大篆而卑稱其“小”的。

緊接着,為了推廣統一的文字,李斯親作《倉颉篇》七章,每四字為句,作為學習課本,供人臨摹。不久,李斯又采用秦代一個叫程邈的小官吏創造的一種書體,打破了篆書曲屈回環的形體結構,形成新的書體——隸書。

從此,隸書便作為官方正式書體,始于秦,盛于漢,直到魏晉楷書流行才漸被取而代之。但作為書法藝術,篆書、隸書因其獨具一格,深受後人喜愛。中國書法四大書體真、草、隸、篆,隸、篆占其半壁江山,這全是李斯的功勞。

經濟

統一度量衡

秦朝建立後,為了不使其影響王朝的經濟交流和發展,李斯上奏皇帝,建議廢除六國舊制,把度量衡從混亂不清的狀況下明确統一起來,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許。

度制以寸、尺、丈引為單位,采用十進制計數;量制則以合、升、鬥、桶為單位,也采用十進制計算;衡制則以铢、兩、斤、鈞、石為單位,二十四铢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三十斤為一鈞,四鈞為一石固定下來。為了有效地統一制式、劃一器具,李斯又從制度上和法律上采取措施,以保證度量衡的精确實施。

這是秦王統一中國,李斯位居丞相之後的又一功績。而它的影響不言而喻。幾千年來,無論朝代更叠,這種計量方法從無更改,生活當中依然還有它的身影。

統一貨币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後一道重要的奏折:廢除原來秦以外通行的六國貨币,在中國範圍内統一貨币。此舉雖然對秦王朝的經濟發展已無大用,但對後世的影響大。

在李斯的主持下,貨币規定了以黃金為上币,以镒為單位,每镒重二十四兩,以銅半兩錢為下币,一萬銅錢折合一镒黃金。并嚴令珠玉、龜、貝、銀、錫之類作為裝飾品和寶藏,不得當作貨币流通。同時,規定貨币的鑄造權歸國家所有,私人不得鑄币,違者定罪等。

李斯此舉被後人認為是經濟史上的一個創舉。而當初他所主持鑄造的圓形方孔的半兩錢(俗稱秦半兩)因其造型設計合理、使用攜帶方便,一直使用到清朝末年。

社會

修馳道車同軌

為了政令暢通,物資交流便利,李斯又立刻建議讓全國的車軌統一,并在全國範圍内修築馳道。就這樣,一場大規模的統一車軌、修築馳道的運動在全國展開。

李斯以京師鹹陽為中心,陸續修建了兩條馳道,一條向東通到過去的燕、齊地區(今河北、山東一帶),一條向南,直達吳楚舊地(今湖北、湖南、江蘇、浙江等地)。這種馳道路基堅固,寬50步,道旁每隔三丈種青松一株。後又修築“直道”,由九原郡直達鹹陽,全長1800餘裡。

又在今雲南、貴州地區修築“五尺道”,以便利中原和西南地區的交通。在湖南、江西一帶,修築攀越五嶺的“新道”,便利通向兩個地區的交通。就這樣,一個以鹹陽為中心的四通八達的交通網把全國各地聯系在一起。同時,為與道路配套,李斯還規定車軌的統一寬度為六尺,以此保證車輛的暢行無阻。

主要作品

文學作品

李斯散文現傳四篇,計為《谏逐客書》《行督責書》《言趙高書》《獄中上書》。

李斯作品除上述散文外,還有碑銘。秦始皇先後曾五次巡行天下郡縣,其中自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至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四次巡行中,都命李斯刻石記功,計有《鄒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碣邪台刻石》《之罘刻石》《東觀刻石》《碣石刻石》《會稽刻石》等七通。

書法作品

李斯的文學和文字的造詣令後人追捧。他的文章論證嚴密、氣勢貫通,洋洋灑灑,如江河奔流,魯迅曾經大力稱贊李斯,被稱為書法筆祖。

李斯和趙高、胡毋敬等人寫了《倉颉篇》《爰曆篇》和《博學篇》等範本,供大家臨摹。

李斯書寫的刻石有《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和《峄山刻石》等。

轶事典故

觀鼠有感

司馬遷在《史記·李斯列傳》中記載李斯當小吏時發生的一件事:有一次,李斯看到廁所裡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廁所來,它們都趕快逃走;但在米倉看到的老鼠,一隻隻吃得又大又肥,悠哉遊哉地在米堆中嬉戲交配,沒有人或狗帶來的威脅和驚恐。

于是,李斯發出了這樣的感慨:“一個人有沒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樣,是由自己所處的環境決定的。”

黃犬之歎

李斯與他的二兒子一起上刑場,回頭對他的二兒子說:“我想和你再牽着黃犬,到上蔡東門追逐狡兔,還能這樣嗎?”于是父子相哭,終于被滅三族。這就是“黃犬歎”的典故。

人際關系

老師:荀子

對手:趙高

兒子:李由

史料記載

司馬遷《史記·李斯列傳》

藝術形象

時間

影視作品

飾演者

1986年

《秦始皇》

梁漢威

1996年

《秦頌》

王慶祥

2000年

《呂不韋傳奇》

賈一平

2001年

《尋秦記》

陳國邦

2002年

《秦始皇》

劉威

2004年

《荊轲傳奇》

高玉慶

2006年

《楚漢風雲》

李立群

2006年

《南越王》

楊藝

2007年

《大秦直道》

張子健

2010年

《神話》

劉小溪

2011年

《古今大戰秦俑情》

于子寬

2012年

《楚漢傳奇》

李建新

2015年

《秦時明月》

于子寬

2017年

《秦時麗人明月心》

趙延京

2020年

《大秦賦》

李乃文

曆史評價

史書評價

《史記》:“李斯以闾閻曆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适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能明其畫,因時推秦,遂得意于海内,斯為謀首。”

曆代評價

《淮南子·泰族訓》:“文王舉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舉賢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滅,秦任李斯、趙高而亡,此舉所與同。故觀其所舉,而治亂可見也;察其黨與,而賢不肖可論也。”

曹丕:“昔伊戾費忌,以無寵而作讒;江充焚豐,以負罪而造蠱。高斯之詐也貪權,躬寵之罔也欲貴,皆近取乎骨肉之間,以成其兇逆。”

劉勰:“戰代任武,而文士不絕。諸子以道術取資,屈宋以《楚辭》發采。樂毅報書辨而義,範雎上書密而至,蘇秦曆說壯而中,李斯自奏麗而動。若在文世,則揚班俦矣。荀況學宗,而象物名賦,文質相稱,固巨儒之情也。”

司馬貞:“鼠在所居,人固擇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鹹陽,人臣極位。一夫诳惑,變易神器。國喪身誅,本同末異。”

蘇轼:“李斯、趙高矯诏立胡亥,殺扶蘇、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曾鞏:“戰國之遊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于說之易合。其設心,注意,偷為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膑、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者,亦滅其國。其為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寤也。”

李贽:“秦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個世界。”

歸有光:“李斯用秦,機、雲入洛,一時呼吸風雷,華曜日月,天下奔走而慕豔。事移時易,求牽黃犬出上蔡東門,聽華亭之鶴唳,豈可得哉?”

王夫之:“秦政、李斯以破封建為萬世罪,而賈誼以諸侯王之大為漢痛哭,亦何以異于孤秦。”

姚鼐:“君子之仕也,進不隐賢;人之仕也,無論所學識非也,即有學識甚當,見其君國行事,悖謬無義,疾首頻蹙于私家之居,而矜誇導譽于朝庭之上,知其不義而勸為之者,謂天下将諒我之無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喪國家而為之者,謂當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雖明知世之将亂,而終不以易目前之富貴,而以富貴之謀,贻天下之亂,固有終身安享榮樂,禍遺後人,而彼宴然無與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誅惡人,亦有時而信也邪!”

丁耀亢:“李斯嘗為倉吏,見倉鼠而樂之。吾觀斯死生,亦一鼠而已。始而謀飽,終而齧人,秦之社遂以空。及東門黃犬,仍思顧兔,馳心猶未死也。矯诏殺人而緻族滅,不亦宜乎!高則刑餘匹夫,死亦不足責。若夫恬亦有罪焉,為秦名将而阿主興功,殺人多矣。此太史公所以罪之也。或曰:扶蘇何罪?夫扶蘇不死,則二世不被弑,秦能亡乎?”

王士禛:“餘素不喜李贽之學,其《藏書》《續藏書》未嘗寓目。近偶觀之,其最害道者莫如《論狂狷》一篇。其言謂放勳狂而帝,文王狂而王,泰伯狂而伯,皆狂也。舜也、禹也、湯、武也、太公、周、召,皆狂也。漢高帝,狂之神;文帝,狂之聖也。此等謬論,正如醉夢中呓語,而當時諸名士極推尊之,何哉?若以李斯、桑弘羊、呂不韋、李園、賈诩、董昭為名臣,溫峤為逆賊,所謂好惡拂人之性者也。以揚雄、胡廣、谯周、馮道為吏隐外臣,亦大謬。”

曾國藩:“古來如李斯、曹操、董卓、楊素,其智力皆橫絕一世,而其禍敗亦迥異尋常。近世如陸、何、肅、陳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終。故吾輩在自修處求強則可,在勝人處求強則不可。”

毛澤東:“孟夫子一派主張後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對秦始皇。李斯是擁護秦始皇的,屬于荀子一派,主張先法後王。”

魯迅:“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則有殊勳。”他的書法“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稱為書法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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