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

李斯特

德國經濟學家
弗裡德裡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是古典經濟學的懷疑者和批判者,是德國曆史學派的先驅者。李斯特的奮鬥目标是推動德國在經濟上的統一,這決定了他的經濟學是服務于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與亞當·斯密的自由主義經濟學相左,他認為國家應該在經濟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他的觀點深受亞曆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Hamilton)以及美國學派影響。他的主要思想包括國家主導的工業化,貿易保護主義等等。其以具體行動力促成德意志關稅同盟,廢除各邦關稅,使德國經濟獲得統一,并對後世德國的統一産生影響。[1]
    中文名:李斯特 外文名:Georg Friedrich List 别名: 民族:日耳曼人 出生地:南德符騰堡州盧林根據鎮 畢業院校: 職業:刑法學家、犯罪學家、經濟學家 代表作品: 主要成就:

理論觀點

生産力論

生産力理論是李斯特保護幼稚工業論的理論基礎,也是他論證保護貿易政策必要性的最有力的根據。

李斯特認為貿易政策應服從國家利益,服從發展生産力的需要服人發展工農業的需要。不要把“唯利是圖”的自由貿易原則:“哪裡便宜就到哪裡買,哪裡貴就

到哪裡賣”作為普遍規律。每個國家各有其發展的途徑與特點,适用于一切國家的經濟理性并不存在。亞當斯密建立的世界主義政治經濟學,把自由貿易當作理想,實際是為英國利益服務。德國要建立國家政治經濟學,以實行保護貿易為德國利益服務。亞當斯密的政治經濟學以财富為研究對象,其實生産力比财富要重要得多,生産力是财富産生的原因,有生産力,窮可變富,無生産力,富可變窮。農業工業商業三者是物質生産力的基礎,工業則是基礎的基礎。生産力落後國家實行保護貿易是促進生産力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

經濟發展階段論

李斯特根據他的生産力理論,反對不加區别的自由貿易,主張一定條件下的保護政策。

李斯特的“經濟發展階段說”是其保護貿易的一個主要根據。認為各國經濟發展的曆史都經曆5個階段,即原始未開化時期,畜牧時期、農業時期、農工業時期、農工商業時期。不同時期實行不同貿易政策。在農業時期,實行自由貿易,自由輸出農産品,自由輸入工業品,一面促進農業發展,一面培育工業基礎。在農工業時期轉而實行保護貿易,對具有發展可能的工業,采了措施防止外國競争,保護民族工業的建立與發展。

在農工商業時期,則轉而實行自由貿易,用先進工業打入外國市場,以獲得最大的貿易利益。英國在農工業時期,采用重商主義保護政策,加快工業發展;在農工商業時期,就以後進國家為犧牲轉而實行自由貿易。美國、德國正處于農工業時期,以實行保護貿易為有利。等到進入農工商業時期,才有實行自由貿易的條件。

保護幼稚工業理論

1、保護前提:一個國家正處于農工業發展階段

2、保護目的:通過保護國内市場以促進國内生産力的發展

3、保護對象:保護幼稚工業不是盲目保護一切産業,而是理性保護那些能增加國家物質财富,創造國民精神的産業。這裡需要注意:

(1)一國工業雖然幼稚,但沒有強有力競争者時,不需要保護;

(2)隻有剛開始發展且有強有力的外國競争者的幼稚工業需要保護,且最高期限為30年。保護期限過後要有能力同外國競争者進行競争,因此,保護不是保護落後和低效率。

4、保護手段:關稅

5、保護程度:視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保護程度

6、對保護代價的認識:對進口産品征稅後,價格因而上漲,消費者将受損;當工業成長起來後,價格勢必下跌,消費者将受益。現在所受損失從将來所獲利益中得到補償,國家所獲利益必然大于所受損失。

外界評價

合理性

一方面,保護幼稚工業理論科學地論述了生産力的發展特别是工業的發展對一個國家的重大意義,并指出不同階段,一個國家影采取不同政策;落後國家通過保護本土工商業發展,來逐步趕上先進國家的,而在自由貿易下,那是無法實現的。随後,美國、德國的崛起就用事實證明了保護貿易政策的正确、有效。

局限性

李斯特的保護幼稚工業理論有三點局限:

(1)對生産力的理解比較模糊、混亂;

(2)以經濟部門劃分經濟發展階段,扭曲經濟發展過程;

(3)保護對象的選擇缺乏客觀具體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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