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簇

李元簇

曾任台當局資政
李元簇,1923年9月24日出生,字肇東,湖南平江人。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中央政治學校法政系畢業,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台灣地區前副領導人,曾任台當局資政。副領導人卸任後,隐居苗栗頭份鄉下,當局“司法行政部”在其任内更名為“法務部”。2017年3月8日,前台灣地區副領導人李元簇辭世。
    中文名:李元簇 外文名: 别名: 民族: 籍貫: 畢業院校:中央政治學校 職務: 就職企業: 主要成就:總統府資政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23年9月 去世年月:2017年3月8日 出生地:湖南平江 職稱:政治家

個人簡曆

1936年參加平江縣小學畢業會考,獲第一名。

1942年畢業于縣國立第十一中學,高中畢業會考中又名列榜首。後就讀于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法政系及政治大學高等科。

1946年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優等第一名及格。大學畢業後曾赴蘭州、迪化(今烏魯木齊市)等地工作,兼《掃蕩報》及《青島日報》駐蘭州記者。早年曆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推事,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及台北衛戍司令部軍法處長,實施軍法審判。

1958年留學西德,獲波恩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歸台後,初任《中央日報》主筆,嗣任“國防郎”顧問兼法規司司長,“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及“訴願委員會”主任委員。

與此同時,執教于政治大學,任教授、法律研究所所長。

1973年擢任政大校長。1977年出任“教育部長”、“反共救國團”主任。年底接替李煥任“救國團”主任暨“中國童子軍總會”理事長。

1978年調任“行政院”司法行政部長。1980年改組為“法務部”,續任部長,任内完成審檢分隸;建立政府賠償制度,主任檢察官制度,确立緊急拘捕權等工作。

1984年因新竹少年監獄暴動事件而辭職,受聘“總統府國策顧問”,重返政治大學任教。

1988年10月複出政壇,任“總統府秘書長”,為李登輝心腹幕僚。

1990年5月升任第八任“副總統”,後又兼任國民黨中央憲政改革策劃小組召集人,“總統府國家統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民黨十一、二屆中央委員,十三屆中央評議委員。

1997年8月,在國民黨舉行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李登輝當選為黨主席,連戰、李元簇、俞國華、邱創煥當選副主席。

2000年5月被聘為“總統府”資政。

個人生活

逝世

2017年3月8日淩晨4點多,前台灣地區副領導人李元簇辭世。

人物事件

司法出家

李元簇1923年生于湖南平江,系出名門,少年苦學。1942年高中畢業,在湖南全省會考中奪魁,免試保送至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政治大學前身)法政系法制組。大學畢業後,在甘肅考取法官。抗戰勝利翌年,他參加全國司法人員考試,更被擢列最優等第一名,是司法官考試十年來從未有過的佳債。當時的“法務部”希望其留京服務,而李元簇卻以抗戰勝利“台地新複,亟需公正清廉法曹,”毅然自請分配台灣,26歲被派任新竹地方法院推事。不到一年,升任“台灣高等法院”推事。

李元簇嶽丈徐世賢當時自“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長”調升“司法行政部次長”,邀李元簇轉任“軍法處”副處長。李元簇不太願以正途出身、前程看好的司法人轉入當時多神秘色彩而引人疑懼的軍法狹路,但又礙于長者期望,猶豫再三,終于赴任,到職未久即下令逮捕與他有着同鄉窗友之誼的貪渎失職的一位軍法官。不一年即升任處長。

任職軍法處期間,爆出劉自然為美軍士官雷諾斯所殺而引發台北群衆“五二四”搗毀美大使館案,李元簇借機将該案審判改為公開,開放民衆及美方人員到庭旁聽,并允各被告自行延聘律師辯護,神秘的軍法系統首次透明地層現于民衆眼前。而李元簇為此付出的代價是調任閑職。1958年李元簇辭任,官派德國波昂大學攻讀法學博士,3年後獲法學博士學位。返台後至《中央日報》社擔任主筆。60年代初,蔣經國接掌“國防部”,以“法規司長”一職聘請精通法學并在軍法和司法上均具實務經驗的李元簇。

而李元簇亦不負所托,使延擱了20年的“國防部組織法”制定完成,并升為“軍法局長”,成為蔣經國的三大幕僚之一。數年後,蔣經國任“行政院長”,李元簇随任“法規會”主委,整理多如牛毛且彼此重複的法規。經此,李元簇的治事才幹更為當局欣賞,相繼出任政治大學校長(1973年)、“教育部長”(1977年)、“司法行政部長”(1978)及“法務部長”(1980年)。

1984年,“内閣”重組,李元簇卸下“法務部長”之職,1985年以“國策顧問”之身重任政大教授,不問政事。直至李登輝繼任“總統”後,1988年10月,李元簇被聘為“總統府秘書長”,并得到李登輝的信任。1990年,李元簇當選“副總統”,直至96年卸任,李元簇在“總統府”任職達11年。

嚴己苛人

李元簇的行事風格可以用8個字來概括:勇于任事,嚴己苛人。先說他勇于任事。他任“司法行政部長”和“法務部長”6年内,推動了包括審檢分隸、“司法行政部”改稱“法務部”等不少司法機構的重大變革,建立起賠償制度及偵查中選任辯護人制度。1982年新竹少年監獄騷亂,他親自深入獄中與騷亂少年溝通,将騷亂平息。此後,他大力改善監獄設施,緻力于獄政現代化。李元簇因任事有成而獲“五等景星勳章”。再說他嚴己苛人。

政大校長任内,他嚴整校風,不準學生留小胡子和長頭發,一度還規定政大學生穿制服上學;禁止男女學生在校内牽手;半夜裡,他會帶着校警突襲教員和學生宿舍,捉拿打麻将聚賭人士,也會手執電筒搜索草本花叢裡有無幽會的男女學生。由于要求苛嚴,他在政大任教期間,竟沒有研究生找他當指導教授。他出掌“教育部”時要求同仁準時上班、推遲下班,“教育部”一時變得很有紀律。李元簇待人不寬,故常常招惹非議。他在“司法行政部”、“法務部長”任内,屬下的首席檢察官到他辦公室,都得站着講話,從不請人坐下。聽到對方講得不妥,他會直斥“狗屁”。

跟他同齡的“高檢處”首席檢察官曹德成常挨罵,弄得提心吊膽神經緊張。有一次曹從“部長室”出來,還沒來得及走回辦公室就心髒病發一命嗚呼。他任“總統府秘書長”期間,為避免提名審查作業受到幹擾,對于官場中向來講關系的習性,李元簇明言:“提名過程中,我不見這些人!”不管李元簇如何“公正、客觀”,人事問題最後還是要李登輝拍闆定案,所以當時出現了許多用人失當之事。

對李元簇作風不滿的法界人士認為,他自視過高,盛氣淩人,拍桌子、瞪眼、摔公文、叫罵,令人無法消受。1990年3月間,當時的檢察官劉鴻儒即曾公開投書報紙,指李元簇固執不納他人建言,必将敗壞事功,有損公益。不過維護他的友人及部屬則指出,“他求好心切,總覺得每個人都該像他一樣敬業”。

退出官場

雖然李元簇是李登輝倚賴的重臣,但對李登輝的一些裁決及國民黨的一些“新走向”也不完全支持。一位重量級人士透露,李登輝主導“修憲”,将“總統”選舉方式由“委任選舉”急轉為“直接民選”時,身為國民黨“修憲策劃小組”召集人的李元簇并不贊同。為主持“修憲”,李元簇曾遭到黨内不少批議。到了1997年,李元簇堅辭黨内“修憲小組”召集人的職務,拒絕再為“凍省”背書,對同鄉的宋楚瑜深表同情。1998年8月,他在國民黨中常會中強烈質疑黨内為何設計“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問題卷,并對“國民黨兩歲”的說法深表不滿。

李元簇反問“難道國民黨是美國來的?還是日本來的?”怎麼能以“台灣人”、“中國人”、“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來做為族群分類的選項?李元簇說:“難道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他心目中認定的最重要目标,乃是“光複大陸、統一中國”。而對曾宣布“不再競選連任、要與李副總統一起退休”的李登輝違背前言繼續宣布參選“總統”,李元簇也不表支持意見。國民黨非主流派大老郝柏村等人,不僅從未對李元簇口出惡言,反有幾分敬重之意,這與他們對同樣為李登輝“跑腿”的蔣彥士大不相同。

不過,李元簇也從來不曾因為自己還能在非主流人士面前說得上話而扮演起李登輝說客的角色。政權輪替後,李元簇雖沒有辦理國民黨黨員重新登記,但仍相當關切國民黨發展,李元簇探望病中的連戰時曾表示,“國民黨要站起來,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李元簇卸任“副總統”後婉拒出任李登輝安排的“國大議長”和“司法院長”的職位時曾說過,在考量人生重大決定時,固然有許多利弊得失值得考慮;但最重要的是考量有些事情的“基本原則”,“有些職務要我作,我願不願意還要考慮”,“我控制在我自己手上,我不控制在人家手上”。

李元簇以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态度,為自己最後的從政曆程,寫下了清晰的注腳。縱觀李元簇的仕途生涯,可謂幾起幾落,升遷時運不可擋,令人跌破眼鏡,乃至引發政争;卸任時毫無怨言,絕不戀棧,甚至激流勇退。當時李元簇卸任“法務部長”時,蔣經國希望将來重用台籍人士管理台灣,因此,1984年“内閣”改組,他“理所當然”地下台,平平和和地去政大教書。當李登輝安排他任首屆“國大議長”時,李元簇淡淡一句“相逢互道休官好,林下何嘗見一人”,更是道盡他退休後遠離官場名位的恬淡心境。

他說他婉拒“國大議長”職位的決心早就作了。1949年他一個人提着一隻箱子到台灣來時,沒有任何朋友和親人,一輩子能從法官、教授、校長到兩任“部長”、“副總統”已經很夠,現在退休很滿足,沒有必要再留在官場。1996年5月20日,卸下“副總統”職務的李元簇,頂着國民黨副主席的頭銜,悠然隐居于遠離台北喧嚣的苗栗頭份這處山明水秀、言語、習俗都與湖南家拿大同小異的鎮子,登山健身,寄情山水,浸淫農藝,種花養蘭。

李元簇平日輕車簡從,座車凱迪拉克并不常開出門,穿着樸素,民衆常可在夜市、小吃店看到他身着中山裝的身影。對于社區裡的活動,李元簇也相當關心,他家附近土地公廟、萬善祠大拜拜時,不管哪位鄰居做爐主,他也會請家中總管送禮金過去。李元簇的兩個兒子,一在台北,一在海外,自從1998年1月與他結發50載的夫人徐曼雲女士過世後,他就一人獨居在頭份,每天自己煮飯、洗衣,他有一手獨到的烹饪技術,最拿手的是砂鍋魚頭和蒸臭豆腐。

盡管如此,隐居鄉間、淡泊自在的李元簇還是被政治忘不掉,不僅宋楚瑜、連戰仍與李元簇保持聯系,陳水扁、呂秀蓮當選後也曾分别親自登門拜訪。去年被陳水扁“熱情”征召以“陳水扁代表”的身份出席上海APEC非正式領袖高峰會,李元簇不會不清楚陳水扁的居心。與陳水扁理念相左又不具财經專長的他,面對陳水扁的征召,初步首肯但仍低調地表示“應該還有更适合的人選”。

李元簇障礙

2001年10月,陳水扁決定指派前“副總統”、“總統府資政”李元簇以“特使”身份,參加10月20日在上海舉行的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嚴重違反APEC的有關規定,圖謀未能得逞。10月19日,台“外交部長”田弘茂宣布,台灣缺席本屆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台灣當局對派代表出席本屆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早有打算,2001年初曾揚言要讓陳水扁出席,到了5、6月間又醞釀打“李元簇牌”。李元簇是前“副總統”、現“總統府資政”,如果能讓他出席,不僅可以突破台灣參加APEC活動的代表必須由經濟官員擔任的慣例,而且還能提升出席官員的層級,借此彰顯“台灣的主權”。

所以,台方在明知陳水扁不可能與會的情況下,宣稱陳水扁非去不可隻是一種策略,其真正意圖是要讓李元簇出席。如果大陸同意了,台灣就會借此大肆宣揚所謂的“突破”;如不同意,就指責大陸對它刻意打壓。台灣當局部署此局極為保密,知情的人不超過5個。

中國台北派代表出席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早就形成慣例。中國台北缺席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完全是台當局一手造成的,但它卻把大陸依慣例審核與會代表資格的做法稱之為“打壓”,這顯然不符合事實。早在1991年10月,中國政府就同APEC各經濟體就大陸、中國台北和香港(1997年後改為“中國香港”)三方加入APEC問題簽署了《諒解備忘錄》。備忘錄明确指出,中國是主權國家,中國台北和香港隻能以地區經濟體名義加入,并規範中國台北隻能派出與APEC宗旨有關的、主管經濟事務的“部長”級官員出席“部長會議”。

此外,台“外交部正副部長”不得參加APEC“外長會議”,台灣不得主辦隻有主權國家才能主辦的APEC會議。1993年,APEC在美國西雅圖召開了首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重申了1991年《諒解備忘錄》的立場,并要求主辦國要通過禮節儀式的安排,凸顯主權國家與地區經濟體的差異。從1994年到2000年,主辦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各國都按1991年《諒解備忘錄》的規定,隻邀請具有經濟背景的台灣“部長”級官員。所以,台灣方面出席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代表,無論人選如何變化,其身份都是“經建會主委”或“委員”,這已形成一種“慣例”。

而此次台灣指派的代表李元簇既不具備經濟背景,又是前“副總統”,顯然違背了這一慣例。缺席責任完全在台當局,台當局提出李元簇這個人選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就明确表示,根據APEC《諒解備忘錄》,台灣方面應該派負責經濟事務的相關負責人出席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這實際上是在顧及台灣面子的情況下告訴它應派身份适當的官員與會。但是,台灣當局的回應卻極為僵硬。台灣當局見李元簇以前“副總統”和“總統府資政”的身份出席不成,又打算臨時為他挂上“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的頭銜與會,結果這一打算也落空。

對此,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指出,如果台灣當局能按照十多年來APEC在各國舉辦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慣例,特别是根據1991年《諒解備忘錄》的規定處理,就不會有問題;所以會成為問題,是因為台灣當局在背後還有微妙的政治圖謀,并有特别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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