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門子

暗門子

私娼、暗娼
指私娼、暗娼。在某些國家和地區指未得官方許可的暗地裡賣淫的妓女,偷偷從事賣淫活動的妓女。[1]在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妓女是法律禁止的職業。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名稱:暗門子 拼音:àn mén zǐ 釋義:暗娼;娼家 近義詞:暗娼 反義詞:良家婦女 用法:中性 例句:“你往家裡招窯姐兒,你教人家作暗門子,你的女兒也就會偷人。” 作品名稱:四世同堂 創作年代:1944 文學體裁:長篇小說 作者:老舍

詞義

【詞語】暗門子

【拼音】àn mén zǐ

【解釋】1.暗娼;娼家。

【出處及例句】暗娼;娼家。老舍《駱駝祥子》二一:“及至他聽到楊媽罵夏太太是暗門子,他知道楊媽的事必定吹了。”老舍《四世同堂》四四:“你往家裡招窯姐兒,你教人家作暗門子,你的女兒也就會偷人。”高雲覽《小城春秋》第二三章:“當天晚上,周森和一些朋友在暗門子裡混了個通宵,把四敏借給他的錢花了個光。”

舊社會

在八大胡同裡,很少有這種小下處,但在其附近卻很多,如火神廟夾道,即現在的清風夾道内。1949年前清風夾道内的妓院幾乎是一家挨一家,當然也有三等在這裡,但大部分屬四等的土娼小下處。另外,還有“半掩門”和“暗門子”。舊社會,京城裡除去公開的妓院外,還有大量的半公開或不公開的妓院,這就是上面所說的“半掩門”和“暗門子”。“暗門子”,多為小四合院,大門口外無任何标記,看上去像是普通的居民戶,但裡面卻很講究。來逛“暗門子”的客人,一般是相互介紹的熟客,再有是“拉皮條”者所為。室内舒适,有煙、茶、水果、點心等侍候,也可為來客備飯、備酒、擺設牌局。“暗門子”收費沒一定标準,客人一般随意付給。這等地方,雖無等級,但妓女一般不比二等或三等的差,還和當地軍警憲特等勾結,與幫會勢力串通,有時也接待大人物。一般人既不清楚也不敢去逛。所以,沒人招惹,當地治安部門也不予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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