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

漢語漢字
斬(拼音:zhǎn)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常用字)。此字始見于戰國簡帛文字,産生時間可能更早。古字形從斤、從車,本義一般認為是殺,也有人認為是砍斷,特指砍殺。後引申為斷絕。
  • 中文名:斬
  • 拼音:zhǎn
  • 繁體:斬
  • 部首:斤
  • 字碼:一級(編号1060)
  • 五筆:LRH
  • 倉颉:KQHML
  • 鄭碼:HEPD
  • 筆順:15213312
  • 字級:一級(編号1060)
  • 平水韻:上聲二十九豏
  • 筆畫:8
  • 部首筆劃:4
  • 注音:ㄓㄢˇ
  • 四角号碼:4252₁
  • 統一碼:65A9
  • GBK編碼:D5B6
  • 造字法:會意字
  • 結構:合體字,左右結構

字源演變

會意字。“斬”始見于戰國時期,字形由“車”和“斤”構成。“斬”為什麼由這兩部分構成,有人認為,“斬”字的本義為伐木的意思。“斤”字本是斧子一類的木工工具,周緯《中國兵器史稿》:“斧之用于正劈,斤之用為橫斷。”由此而引申出“砍”“殺”之義來。“斬木為車”,就是砍木頭制作車子。所以“斬”字的本義為砍木頭。但也有人認為“斬”就是“殺”的意思。

在古代,“車”不僅僅是裝物品和乘人的交通工具,還用于一種殺人的刑罰,叫“車裂”,就是将人四肢分開,再加上頭部,然後用五輛馬車把人分拉撕裂緻死,也叫“五馬分屍”。而“斤”表示刀斧,也表示殺人。所以在取消過于殘酷的“車裂”殺人方法之後,改用刀砍頭或攔腰砍斷,這也叫“斬”。這樣一分析,“斬”字的本義應該是殺的意思。

現代釋義

基本釋義

斬zhǎnㄓㄢˇ

(斬)

砍斷:~斷。~首。~決。~除。~草除根。~釘截鐵。先~後奏。披荊~棘。

比喻敲竹杠;訛詐。

姓。

詳細釋義

斬[zhǎn]

〈動〉

(會意。從車,從斤。古有“車裂”之刑,故從車。斤,斧子,可用于殺人。本義:古代死刑的一種。斬首或腰斬;殺)

同本義

斬,截也。——《說文》

斬,殺也。——《爾雅·釋诂》

國既卒斬。——《詩·小雅·節南山》

斫頭曰斬,斬要曰要斬。——《釋名·釋喪制》

掌斬殺賊諜而膊之。——《周禮·秋官·掌戮》。注:“斬以斧钺,若今之要斬;殺以刀刃,若今之棄市。”

不從令者斬。——《墨子·備城門》

法皆斬。——《史記·陳涉世家》

失期當斬。

借第令毋斬。

殺虎斬蛟。——《世說新語·自新》

又如:斬使(斬殺來使);斬棺戮屍(劈開棺木,刺殺屍體);斬立決(處斬刑決不待時);斬馘(殺頭并取左耳,以計功);問斬(斬首);斬首

砍;砍斷

斬荊棘。——宋·蘇洵《六國論》

斬刈殺伐之際。——宋·蘇轼《教戰守》

又如:斬伐(砍伐);斬祀(砍伐神祠近旁的樹);斬祛(斬斷其袖。借指舊怨);斬絕(斬斷;斷絕);斬斷(砍斷;切斷);斬關(砍斷門闩,泛指攻破城門)

斷絕

漢祀不斬,皆出将軍之賜也。——《三國演義》

又如:斬夫之祀(斷絕夫家的祭祀);斬了(斷了;絕了)

剪裁,特指喪服不緝下邊

齊晏桓子卒,晏嬰粗缳,斬。——《左傳·襄公十七年》

又如:斬衰(粗麻布喪服,不縫邊,是五種喪服中最重的,服期三年)

用同“眨”。眼睛一睜一閉

還斬眼動鱗。——《西遊記》

又如:斬眼(眨眼);斬眉多梭眼(擠眉弄眼)

〈副〉

非常;特别

老遠地便見有多少洋槍隊,由教習打着外國口号,一斬齊地走了上來。——《老殘遊記》

又如:斬平(特别平整);斬截(幹脆;利落);斬新(簇新;全新)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十四】【車部】側減切(zhǎn)

?①也。從車從斤。斬法車裂也。

【注釋】?:截,斷。

說文解字注

?也。

段注:?者,斷也。首部?,?也。《周禮》掌戮注曰:斬以鈇钺。若今腰斬也。殺以刀刃,若今棄市也。本謂斬人,引申為凡絕之偁。

從車斤。

段注:會意。側減切。八部。

斬法車裂也。

段注:此說從車之意。蓋古用車裂,後人乃法車裂之意而用鈇钺。故字亦從車。斤者,鈇钺之類也。[12]

廣韻

側減切,上豏莊‖斬聲談2部(zhǎn)

斬,《周禮》雲:“秋官掌戮、掌斬。”側減切。一。

康熙字典

【卯集下】【斤部】斬·康熙筆畫:11·部外筆畫:7

《唐韻》《正韻》側減切。《集韻》《韻會》阻減切,并音蔪。《說文》:截也。從車從斤。斬法車列也。《博雅》:裁也。《釋文》:斬,暫也。暫加兵,即斷也。《爾雅·釋诂》:斬,殺也。《詩·小雅》:斬伐四國。《周禮·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

又杜甫詩:斬新花蕊未應飛。注:禅家有斬新日月之語。

又《集韻》莊陷切,音蘸。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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