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招标代理公司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代為從事招标組織活動的中介公司。中國是從80年代初開始進行招标投标活動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貸款進行的項目招标。由于一些項目單位對招标投标知之甚少,缺乏專門人才和技能,一批專門從事招标業務的機構産生了。1984年成立的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标公司(後改為中技國際招标公司)是中國第一家招标代理公司。
随着招标投标事業的不斷發展,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标等行業都成立了專職的招标公司,在招标投标活動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目前全國共有專門從事招标代理業務的機構數百家.這些招标代理機構擁有專門的人才和豐富的經驗,對于那些實效接觸招标,招标項目不多或自身力量的項目單位來說,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為充分發揮代理機構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促進其健康快速發展,《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招标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标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标事宜。”
設立條件
(1)無論是哪種組織形式的代理機構都必須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以便于開展招标代理業務。
(2)有與其所代理的招标業務相适應的能夠獨立編制有關招标文件、有效組織評标活動的專業隊伍和技術設施,包括有熟悉招标業務所在領域的專業人員,有提供行業技術信息的情報手段及有一定的從事招标代理業務的經驗等等。
(3)應當備有依法可以作為評标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其中所儲備的專家均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
業務範圍
招标代理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從事招标代理業務,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組織招标活動。具體業務活動包括幫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據招标文件的規定,審查投标人的資質,組織評标、定标等等;提供與招标代理業務相關的服務即指提供與招标活動有關的咨詢、代書及其他服務性工作。
意義
招标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環節多,專業性強,組織工作繁雜,招标代理機構由于其專門從事招标投标活動,在人員力量和招标經驗方面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因此國際上一些大型招标項目的招标工作通常由專業招标代理機構代為進行。近年來,中國的招标代理業務有了長足的發展,相繼出現了機電設備招标公司、國際招标公司、設備成套公司等專業招标代理機構,這些機構的出色工作對保證招标質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
但是招标代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别是招标代理機構的法律性質不明确,長期政企不分,處于無序競争的狀态;一些招标代理機構為承攬項目無原則地遷就招标人的無理要求,從而損害了投标人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則,影響了招标的質量,甚至給國家和集體财産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