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河

拔河

體育運動
拔河為雙方各執繩一端進行角力的體育活動,屬于中國的傳統運動項目。[1]拔河在中國有悠久的曆史。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拔河這項活動,不過在那時不叫拔河,而稱為“鈎強”或“牽鈎”,後演變為荊楚一帶民間流行的“施鈎之戲”。
  • 中文名:拔河
  • 活動類型:遊戲和運動
  • 名稱:拔河
  • 起源:春秋戰國時期
  • 比賽規定人數:新式八人制拔河運動;20-30人的傳統拔河
  • 分類:團隊角力運動
  • 國際組織:國際拔河運動總會
  • 何時加入奧運會:1900年成為奧運會比賽項目,1920年停辦

曆史源流

拔河是中國古代的一項體育活動。《墨子·魯問》中記載,相傳春秋時期,楚、越兩國水軍交戰時,魯國的工匠公輸子(魯班)設計了一種稱之為“鈎強”的兵器,用于阻擋和鈎住敵船。而在阻和鈎時,需要戰士具有強大的力量。因此,當時把鈎強對拉作為軍事訓練的重要内容。  

之後又影響到民間,南朝梁宗懔所撰《荊楚歲時記》稱,立春之日,“為施鈎之戲,以绠作篾纜,相霄(系)綿亘數裡,鳴鼓牽之”。施鈎即牽鈎。特别是臨水地區的各水鄉漁村,漁民們仿效“鈎強”制作成類似近代帶有“挽子”的篙,作為使船的工具。與此同時,有的地區還把這項軍體運動變成一項民間的體育娛樂活動,形成為一種習俗,每逢佳節就用“牽鈎”之戲來進行慶賀。該戲一般是由人數相等的兩隊,對拉一根蔑纜曾以比試力量。  

“牽鈎之戲”是以缏作蔑纜,堅硬粗糙,兩隊較量時,手掌極易損傷,不利于選手力量和技術的發揮。到了唐代,更名為拔河,其使用的器材也得到了改變,用較柔軟的麻繩替代了蔑纜,也有用“巨竹”的,大大減小了手掌的磨傷。其次,在麻繩的兩端,又聯結出一根小繩索,供選手套在胸腋間,更有助子力量和技術的發揮。與此同時,進一步完善了拔河遊戲的規則,明确了決勝線标志,即河界,制定了裁判法和裁判人員的職責。除唐代封演的《封氏聞見記》卷六中,載有拔河是荊楚地區正月望日的活動外,在《張說元文集》卷二唐玄宗觀拔河詩序中有“俗傳,此戲,必緻年豐,敵命北軍,以求歲稔。”的記述;在薛勝《拔河賦》中詳盡地描繪了拔河比賽的壯觀場面。另外,據文獻記載,唐中宗李顯還組織過女子拔河比賽,這也充分說明了唐代社會的開放和婦女的地位。  

唐代,拔河活動較多,且進一步規範。《新唐書·兵志》載:“六軍宿衛皆市人,富者販缯采,食梁肉,壯者為角抵、拔河、翹木、扛鐵之戲。”唐封演《封氏聞見記》記載:“拔河,古謂之牽鈎,襄漢風俗,常以正月望日為之。”說明到了唐代,正式有了拔河之名,而且拔河已經成為廣泛流行的“風俗”活動,民間通常在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五舉行盛大的拔河活動。

關于唐代拔河的規則方法,唐人封演曾作了詳細的記述。“拔河,古謂之牽鈎……古用篾纜,今民則用大麻絙長四五十丈,兩頭分系小索數百條,挂于胸前,分二朋,兩向齊挽,當大絙之中立大旗為界,震鼓叫噪,使相牽引,以卻者為勝,就者為輸,名曰拔河”。是說以前拔河用竹篾編擰的繩子,唐代改用粗大的麻繩。繩長四五十丈,在大繩的兩頭分系小索數百條,拔河的人将小索挂于胸前,這樣就更易施力。拔河者分作兩隊,在大繩居中的地方立大旗為界,相對而拉。“以卻者為勝,就者為輸。”(封演《封氏聞見記》卷六“拔河”)可見,那時的拔河雖然與現代大體相似,但不同之處一是拔河雙方不是面對而拽,而是背對而拉;二是所用繩子不是一根而是“兩頭分系小索數百條”。這樣,參與的人數更多,場面和規模也更大,也更加熱鬧而有氣勢。  

拔河活動不僅在唐代的民間流傳,在皇宮中也有舉行,這在封演《封氏聞見記》中也有記載。其中一次是在唐中宗時(705-710年)的一個清明節期間舉行的,地點在梨園毬場。當時,“七宰相二驸馬為東朋,三宰相五将軍為西朋。東朋貴人多,西朋奏勝不平,請重定。不為改,西朋競輸。”結果,仆射韋巨源、少師唐休璟因為年老,随繩而倒,很久都爬不起來。中宗在一旁觀戰,見狀大笑,忙命左右快快扶起。  

據《唐語林》載,唐開元年間,唐玄宗多次在皇宮設拔河戲,其中一次有上千人參加,還特地邀請各國使節前來觀看。這次千人拔河活動開始後,鼓聲震天,喧聲雷動。大臣張說曾用“長繩系日住,貫索挽河流”的詩句來描繪此次拔河的盛況。玄宗朝進士薛勝,曾目睹了千人拔河的盛大場面,并寫下了有名的《拔河賦》。其中的精彩描述可以與封演的記載相互補充。在《拔河賦》中,薛勝對拔河的規則及當時的情狀也做了生動的描寫:“伊有司兮,晝爾于麻,宵爾于紉,成巨索兮高輪囷,大合拱兮長千尺。爾其東西之首也,派别脈分,以挂人胸腋。各引而向,以牽乎強敵。載立長旗,居中作程,苟過差于所志,知勝負之攸平。”當拔河開始之後,“執金吾袒紫衣以親鼓,伏柱史持白簡以鑒繩,敗無隐惡,強無蔽能”。當雙方相持不下時,“繩暴拽而将斷,猶匍匐而不回”,“千人抃,萬人咍,呀奔走,坌塵埃,超拔山兮力不竭,信大國之壯觀哉”。可見,這樣的拔河活動,還與顯示國威有關。薛勝在《拔河賦》開篇講到:“皇帝大誇胡人,以八方平泰,百戲繁會,令壯士千人,分為二隊,名拔河于内,實耀武于外”,其“喧呼動地”的場面,導緻“蕃客、士庶觀者,莫不震駭”(封演《封氏聞見記》卷六“拔河”)。甚至“匈奴失筯,再拜稱觞曰:‘君雄若此,臣國其亡。’”  

史載,唐代的玄宗皇帝不僅經常組織拔河活動,甚至還專門寫過一首名為《觀拔河俗戲》的詩,詩中寫道:“壯徒恒鼓勇,拔拒抵長河。欲練英雄志,須明勝負多。”(《全唐詩》卷三)可見帝王對拔河的關注與喜好。  

此外,唐代宮女也有拔河活動。《新唐書·中宗紀》:“景龍三年……及皇後幸玄武門,觀宮女拔河,為宮市以嬉”。從另一個方面反映了拔河在唐代的流行。似此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則唐代社會,拔河遊戲之盛,一般可鑒。  

宋代,拔河活動也偶有記載。宋梅堯臣《江學士畫鬼拔河篇》:“分明八鬼拔河戲,中建二旗觀卻前。”元代以後,關于拔河的記載很少見到,大概是拔河活動衰落所緻。

晚清時期,拔河遊戲在民間仍有流行。例如光緒年間,在甘肅的洮州地區,“每歲正月元旦及歲時各節,皆無異俗。惟正月初五午後,有扯繩之戲。其俗在東西門外河灘。以大麻繩作兩二股,長數丈。另将小繩均挂大繩之末。分上下二朋,兩鈎齊挽。少壯威,牽繩首,極力扯之。老弱旁觀。鼓噪聲可撼嶽。以西城門為界,上下齊扯。凡家居上者,上扯;家居下者,則下扯。勝者踴躍歡呼,負者頗為失意。其說,以為扯勢之勝負,即以占年豐欠焉。相沿已久,不知自按襄漢拔河之舉、上古牽鈎之俗?(《洮州府志·風俗》)”  

現代發展

作為一項簡單易行的團體運動,拔河在1912年至1920年曾貴為奧運項目。

當時拔河的規則很簡單,每隊8人對抗,并被列為田徑項目之一。在舉行過的5屆奧運拔河賽中,丹麥瑞典聯隊、美國隊、英國隊、瑞典隊和英國隊先後奪冠。

1920年比利時安特衛普奧運會後,由于缺乏更好的比賽條件,加之比賽用鞋、隊員體重等多方面規則存在各種争議,拔河就此被排除出了奧運會。

2002年,國際拔河聯盟(TWIF)正式加入國際奧委會,這些年來一直以拔河回歸奧運作為努力的目标。

從2014年開始,日本與韓國的拔河聯盟就在争取拔河重返奧運大家庭的宣傳。他們在申請書中指出,拔河可以讓更多民間非職業選手登上奧運舞台,而考慮到規則相對簡單,又是衆多選手參加的團隊運動,加上決出勝負時間并不長以及利于電視轉播等因素,拔河值得回歸奧運賽場。

2014年3月,韓國與越南、柬埔寨、菲律賓聯合為“拔河比賽和儀式”申遺。

2015年11月,教科文組織非物質遺産委員會執行附屬機構給出了“補充信息”的意見,認為需要完善相關說明,這意味着隻有一半把握入選,但上述四國有關人士共同努力,最終使“拔河比賽和儀式”申遺成功。

2015年12月,韓國、越南、柬埔寨、菲律賓一起申請的拔河(Tugging rituals and games)成功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韓國

韓國的拔河其實與一般的拔河并不相同。

拔河用的繩索用稻草繩撚成,有主幹繩分支繩之分,根據參加人數,确定繩的粗細長短。一般來說,幾百人參加比賽的主幹繩直徑為50到60厘米左右,長300到400米,每隔1到2米拴一根分支繩,多的有100多根支繩。

按照韓國的風俗,在正月十二日和十三日,先舉行兩村之間的兒童拔河比賽,規模較小。第二天進行大規模的成年男子拔河比賽。

勝方除獎品外,還可扛走負方的全部拔河繩,回村舉行慶功活動。  

比賽技巧

準備姿勢

1、握繩:雙手手心要向上 ;

2、拉繩:繩要從腋下過 ;

3、腳尖必須在膝蓋之前,而且在拔河令出之前全身應伸展拉直

站姿

不要怕摔倒,全體人盡量向後傾斜!半蹲,馬步,重心向後壓。重心一定要低,集體往後仰。簡單一點來說就是将腹或者髋挺出前面,眼睛看天。

排序

不要按力氣大小,按體重,從繩子末端到最前線,依次由重到輕排列。注意拉開距離以防踩踏。不要把胳膊累傷了卻忽視了腳和腿,下身一定要站得穩!前面的力量大點,尾巴上重量大的

握繩

比賽前繩子拉到最直,一定要! 否則後面的人再用力,繩子是彎的,力就中和了。所有人的力都要向正後,否則一部分力會被自己人的力抵消,事倍功半。兩個手相隔20cm,要視個人臂長而定。

注意:右撇子右手在後,左撇子左手在後。用力會更方便!幫忙喊号子的同學叫“1-2- 1-2”,1要穩住,2要使勁拉,叫的節奏應該是一開始叫得慢些,越到後面叫得越快。

重心

拔河時身體傾斜度要達到45度以上。最後一個拉繩子的人一定要越胖越好(當然要有勁)。他蹲的必須比較低,重心低一點不容易被人拉跑。前面把繩子盡量壓低,因為如果前面高的話,往往後面因繩太高而用不上力。人的重心要在後面,就是腳在前,身子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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