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

投資人

金融學術語
站在投資人角度來看,出現多種創業形态才是投資人喜聞樂見的方式。俗話說:雞蛋不能全部放到一個籃子裡,才是投資人投資的真谛,創天下以此提供了一個投資人和創業者的互動,交流平台。
  • 中文名:投資人
  • 外文名:
  • 别名:
  • 英文名:investor
  • 屬性:術語
  • 範疇:金融

定義

投資人是指投入現金購買某種資産以期望獲取利益或利潤的自然人和法人。廣義的投資者包括公司股東、債權人和利益相關者。狹義的投資人指的就是股東。在金融市場中,所謂投資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購入金融工具融出資金的所有個人和機構,包括存款人,出資人在驗資時稱為投資人。投資人一般具有個人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為主風險負荷小、對信息的依賴較小等特征。

投資主體

投資主體又叫做“投資人”,指從事投資活動,具有一定資金來源,享有投資收益的權、責、利三權統一體。

投資主體是三權的統一體:

決策主體:擁有投資決策權

責任主體:承擔政治、法律、社會道德等風險

利益主體:享受收益權(包括盈利性的收益和非盈利性的收益)

投資主體的實質是經濟要素所有權在投資領域的人格化。

主體類型

1、根據體現的法律關系不同,分為:自然人投資主體(個人或家庭);法人投資主體(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等)。

2、根據是否擁有經營項目的經營權,分為:直接投資主體;間接投資主體。

3、根據投資主體在整個國民經濟的地位和層次,分為:

中央政府投資主體——國稅、國債;全局利益;以社會公平、穩定、就業為宗旨;

地方政府投資主體——地稅;地方利益;進行地區性投資;

企事業單位投資主體——進行行業性投資;局部利益;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标;

個人投資主體——從自身利益出發,以資金的增殖為目的。

社會分工

1、分工依據

投資主體在投資動機上的差異、投資利益歸宿上的差異和投資能力上的差異。

2、投資主體的投資範圍

投資主體範圍的劃分就是關于一定投資主體主要投資領域的界定。

3、投資主體社會分工的重要作用

合理分工可以調動各階層、各領域勞動團體和勞動者的積極性;

能充分發揮各投資主體的優勢,使社會資源配置更加合理;

有利于投資結構和産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于中央、地方、企業和個人在國民收入分配過程中比例合理、利益協調

投資人舉例

2020年中國最具影響力的30位投資人

人物

公司和職位

沈南鵬

紅杉資本全球執行合夥人、紅杉中國創始及執行合夥人

李骁軍

IDG資本合夥人

劉晝

達晨創投董事長

程章倫

華平投資中國區聯席總裁

張磊

高瓴資本創始人、董事長

倪澤望

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董事長

厲偉

松禾資本創始合夥人

鄧鋒

北極光創投創始人、董事總經理

鄭偉鶴

同創偉業董事長

邝子平

啟明創投創始主管合夥人

包凡

華興資本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張穎

經緯中國創始管理合夥人

應文祿

毅達資本董事長

許達來

順為資本創始合夥人、首席執行官

焦震

鼎晖投資總裁

李朝晖

騰訊投資管理合夥人、騰訊集團副總裁

張震

高榕資本創始合夥人

陳浩

君聯資本董事總經理、總裁

符績勳

GGV紀源資本管理合夥人

雷軍

小米集團董事長

閻焱

賽富投資首席合夥人

單偉建

太盟投資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周炜

創世夥伴資本創始主管合夥人

張維

基石資本董事長

劉芹

晨興資本創始合夥人

孫強

TPG集團中國管理合夥人

陳玮

東方富海董事長、創始合夥人

高國華

國投創新董事長

嚴力

鐘鼎資本創始合夥人、首席執行官

徐新

今日資本創始人、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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