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火中的女孩

戰火中的女孩

刊登在《紐約時報》頭版的照片
《戰火中的女孩》的照片被刊登在《紐約時報》頭版,有分析認為,正是這張照片在美國國内引起的強烈反戰情緒促使越南戰争提前半年結束。1973年,這幅照片獲得了當年的普利策獎。照片上的女孩潘金淑後來移居美國,被聯合國任命為和平大使。[1]
    中文名:戰火中的女孩 外文名: 别名: 拍攝日期:1972年6月8日 拍攝地點:越南南部西甯省壯龐村 照片主人公:潘金淑 獲得獎項:1973年普利策新聞獎

基本簡介

黃功吾的一生。黃功吾是美籍越南人,他的哥哥也是戰地攝影記者,1965年,哥哥在采訪時死在了戰場上,他的大嫂便向美聯社推薦了黃功吾,自此黃功吾就擔任起了美聯社在越南戰場上的拍攝任務。黃功吾稱,自己是頂替死去的哥哥去拍照,當年他隻有十六歲。1972年6月8日,越南戰争已接近尾聲。久戰不勝的美國軍隊已經變得歇斯底裡,對着平民村莊和赤手空拳的百姓狂轟濫炸。從天而降的凝固汽油彈迫使孩子們驚慌的逃命,一個女孩被彈片擊中,不得不扒掉燃燒的衣服。而在孩子們的旁邊,是一群邁着悠閑步子的美國士兵,仿佛那些孩子們的哭喊根本傳不進他們的耳朵。黃功吾的這幅照片很快就被刊登在美國《紐約時報》的頭版上,一下子成了轟動一時的話題。不久,越戰宣告結束,人們說,是這幅照片促使越戰提前半年結束。

作品意義

蘇珊·桑塔格曾經這樣寫道:“像1972年占據了世界上大多數報章頭版位置的照片——個赤身裸體、剛被美國凝固汽油彈噴燒的南越兒童沿着公路跑向照相機。她張開雙臂,痛得放聲尖叫——在激起公衆對戰争的反感方面,很可能比一百小時的電視廣播的暴行起作用得多。”黃功吾在用水澆滅女孩身上的火照片拍攝之後,美聯社曾一度拒絕刊發,理由是潘金淑面對鏡頭正面裸體,這在當時的主流媒體上是不允許刊登的。而當時《紐約客》的編輯哈爾·比爾确認為,這附照片的曆史重要性足矣抵消因“正面裸體”帶來的發表禁忌。《火從天降》後來也引起了美國當局的注意,尼克松當時的幕僚長霍得曼透露,當時尼克松懷疑這張照片的真實性。而照片上的小女孩潘金淑得以從災難中幸存,成為證明這張照片的真實性和越戰慘絕人寰的曆史證人。照片中的小姑娘名叫潘金淑,當年9歲。照片成名之後,她成了新聞攝影跟蹤的人物。成年後,她移居美國,被聯合國任命為和平大使奔走世界各地,以自己的經曆講述和平的意義。1996年,她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但背部還留有當年燒傷的疤痕。目前她定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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