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皇子時期
和親王弘晝,是清世宗雍正帝的第五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出生于雍正潛邸雍親王府。生母是純悫皇貴妃耿氏,時為王府格格。
雍正十一年(1733年),弘晝被封為和親王。雍正十三年(1735年)二月,設辦理苗疆事務處,弘曆與弘晝、鄂爾泰等共同辦理苗疆事務。八月二十三日淩晨,雍正帝去世,内侍取出谕旨,宣布弘曆即位。十月,乾隆命弘晝管理内務府、禦書處的事務。
皇兄優待
乾隆帝即位後,乾隆把父皇的雍親王舊邸及财物全賜給了弘晝。驕矜狂妄的弘晝,倚着兄長的威勢,傲慢任性,肆意妄為。有一次上朝,弘晝因事與軍機大臣、獲封一等公的讷親有了小争執,竟然當着滿朝文武的面毆打讷親,乾隆目睹了整個事情的經過,既不怪罪,也不出聲阻止。文武百官見狀,從此無人敢惹弘晝。乾隆年間,命弘晝參與議政。
擔任職務
乾隆四年(1739年)二月,弘晝奉命管理雍和宮(雍正潛邸)的事務。八月,被授為正白旗滿洲都統。十二月,開始管理武英殿的事務。
乾隆五年(1740年)二月,他又被授為鑲黃旗滿洲都統的職務。同年三月,辦理勘定八旗佐領世職應襲則例的事務。乾隆十一年(1746年)十二月,任職玉碟館總裁。乾隆十五年(1750年)閏五月,管理奉宸苑事務。
乾隆十七年(1752年)四月,解管内務府奉宸苑事務。乾隆十八年(1753年)正月,弘晝又提升為議政大臣。五月,解除了管武英殿禦書處事務。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八月,管理正黃旗覺羅學事務。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弘晝逝世,予谥恭。
轶事典故
弘晝年少的時候就被嬌慣,乾隆帝多次縱容他的行為。乾隆曾經在乾清宮的正大光明殿監試八旗子弟,到了上午膳的時候,弘晝請乾隆帝退朝就食,乾隆帝沒有準許。弘晝急促地說:“皇上難道以為臣給了這些士子錢财,請托他們辦事嗎?”
到了第二天,弘晝進宮向乾隆帝請罪,乾隆帝待之如初。弘晝的性情比起之前還要奢侈,由于乾隆帝的優待,所以他比其他的藩王更加富裕。而且弘晝有一個愛好,即喜歡置辦喪禮,他曾經說過:“人沒有一百年還不死的,還有什麼好避諱的?”他還曾經親自指揮過喪儀,坐在庭院的中間,讓府裡的家人祭奠哀泣,自己在一旁岸然笑飲以為樂趣。而且制作冥器、象鼎、彜盤盂等物品,放在自己的塌前。
主要影響
愛新覺羅·弘晝的存世作品很少,精品更少。《金樽吟》是其代表作,這首詩表述了自己無意皇權帝位、隻想把酒言歡及時行樂的心迹,被曆史學家譽為“救命詩”,不僅保全了自己和子孫後代的榮華富貴,而且全了兄弟之道、君臣之道,更成就了清王朝史上的乾隆盛世。
人際關系
妻妾
嫡福晉吳紮庫氏,副都統五什圖之女。
側福晉章佳氏,護軍參領雄保之女。
側福晉崔佳氏,崔奇哲之女。
兄弟
長兄:愛新覺羅·弘晖,幼殇。
愛新覺羅·弘昐,未序齒,幼殇。
次兄:愛新覺羅·弘昀,皇次子,幼殇。
三兄:愛新覺羅·弘時,皇三子,稱三阿哥,削宗籍。
四兄:愛新覺羅·弘曆,皇四子,即乾隆帝,生母為孝聖憲皇後。
愛新覺羅·福宜,未序齒,幼殇。
愛新覺羅·福惠,未序齒,稱八阿哥,幼殇。
愛新覺羅·福沛,未序齒,幼殇。
六弟:愛新覺羅·弘曕,稱圓明園阿哥。
姐妹
皇長女,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三月十六生,未逾月殇,母懋嫔宋氏(時為雍親王府格格)
皇二女和碩懷恪公主,母齊妃李氏(時為雍親王側妃)
皇三女,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十二月初五生,未逾月殇,母懋嫔宋氏(時為雍親王府格格)
皇四女,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三月十二生,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五月殇,母敦肅皇貴妃年氏(時為雍親王側妃)
兒子
第一子:永瑛,雍正九年四月十二日生,母嫡福晉吳紮庫氏。
第二子:和碩和勤親王永璧,雍正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子時生,母嫡福晉吳紮庫氏。
第三子:未有名雍正十二年四月二十日生,母側福晉章佳氏。
第四子:散秩大臣、鎮國将軍永瑸(三子),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母嫡福晉吳紮庫氏。
第五子:未有名,乾隆三年十二月初五日生,母嫡福晉吳紮庫氏。
第六子:頭等侍衛、鎮國将軍永瑍。
第七子:将軍不入八分輔國公永琨(四子),母嫡福晉吳紮庫氏。
第八子:永璔,乾隆十年八月二十四日生,母嫡福晉吳紮庫氏。
女兒
和碩和婉公主。母嫡福晉烏劄庫氏,雍正十二年六月二十四生。乾隆初撫養宮中,封和碩和婉公主。
人物争議
死因探究
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這位和親王或許真是大智若愚,瘋瘋癫癫地不露鋒芒,也不失為生存的一種手段。然而或許王室裡的人生來便是徹徹底底的悲劇,弘晝到底死在了自己所不願意的結局之上,因為管了點不該管的小閑事,三尺白绫便結束了這位另類王爺荒唐的人生。
也有種觀點不認為弘晝是“因為管了點不該管的小閑事,三尺白绫便結束了這位另類王爺荒唐的人生。”而是自然疾病死亡。詳情可參考以《清史稿》的記載:
據記載:"和親王弘晝以儀節僭妄,罰俸三年"也隻是說罰俸祿三年,并沒有太大的懲罰。另外,還有“上臨和親王弘晝第視疾。”說明當時弘晝病了,并且皇上特意去他府上探病.而之後沒有幾天弘晝就死了,而并沒有發現有記載弘晝犯事而被賜死的事情.畢竟是要殺個王爺,不是殺什麼阿貓阿狗,多少也得編點罪名進去,怎麼可能一點記載也沒有.如果說是秘密賜死,那麼更加沒有必要,弘晝的荒唐事迹随便抽出來一條就夠将他名正言順賜死,乾隆沒有必要費事。為了争奪皇位而兄弟相殘是大忌,清太祖努爾哈赤對此疼徹心扉,所以立下規矩,嗣君不可殺兄弟。雍正帝手段再強硬也沒有殺掉一個兄弟,道理就在于此。那麼可以想見,乾隆帝對于本來就對自己的皇位沒有威脅的兄弟怎麼可以有賜死之舉呢?所以“賜死”之說荒唐至極。
另外據記載:"三十年,薨,予谥。子永璧,襲。"按照清朝的規定如果這個人是被賜死的那麼一定先奪其爵位,然後再賜死,其子不可能世襲他的職位。綜上兩點,認為弘晝是自然疾病死亡,而非賜死的。
史料索引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列傳七》
昭梿《嘯亭雜錄》
藝術形象
曆史評價
乾隆帝:①朕弟和碩和親王、秉性純誠。持躬端恪。髫年共學。友愛實深。自備位親藩。懋昭敬慎。方冀六旬同慶。棣萼言歡。②吾弟少于吾甫三月。皇父在潛邸時,育吾二人于東西室,及九歲讀書,同受經于傅先生”,“與吾自孩提以至于今,且孺且耽,恰恰如也,餘既以同氣之親,相親相勗于平日,晨夕之與俱,筆硯之與共,爾我形骸之悉化。
③予與王幼同學同課,習為詩古文詞。當是時侍奉皇考膝下,優遊書府,日寝饋于經史文字中,世綱塵務,毫發不以嬰其心。吾兩人者,相規以善,交相勉,相得無間,如是者垂二十年,天倫之樂無過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