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房産管理局

惠州市房産管理局

惠州市政府機構
現更名為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拟訂城鄉規劃與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産業、城市測繪與勘察設計、市政及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協調處理城鄉規劃建設行政執法相關工作。
    中文名:惠州市房産管理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别: 所屬地區:廣東省惠州市 級别:局級 内設機構:6個 機構職責:房産管理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拟訂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标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住房制度改革與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制定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執行。負責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組織拟訂住房公積金規範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四、負責規範房地産交易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産市場。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負責物業管理、房地産中介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交易、商品房預(銷)售的監督管理。指導房屋租賃備案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負責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制定和發布建設工程補充定額和相關計價标準。

六、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不含城市道路及其地上公用設施)、結建式人防工程的施工許可、質量安全和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施工現場應急搶險工作。

七、負責推進建築行業科技進步。負責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和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含消防、人防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組織大中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

八、統籌城市建設工作。負責制訂城鄉建設和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編制城建資金項目年度計劃。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燃氣等行業管理。統籌地下管線管廊和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和建設。負責綠道和慢行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九、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城鄉規劃、專項規劃等編制、評估、修編等工作。負責統籌特色景觀風貌塑造、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間環境品質提升等城市設計工作。負責編制和審查重點地區城市設計,組織審查市重大項目和市域重點地區建設項目的建築設計方案。

十、指導小城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美麗鄉村建設、鄉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宜居村鎮和綠色村莊創建工作。統籌惠州曆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指導各縣(區)開展曆史文化街區、曆史風貌區、曆史建築、曆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的相關保護工作。負責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供水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監督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産工作。

十二、負責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監督排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産工作。負責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負責污水(含污泥)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管理。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貫徹落實住房保障、房地産市場調控、城鄉建設和供排污一體化改革的相關職責,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監管力度,統籌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許可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建設,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施工許可審批制度的改革,強化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加快供排污一體化改革,推動供排污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市場化。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推進城鄉建設平衡發展。

挂靠單位

惠州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相應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惠州市區政策性住房基金的宏觀調控管理措施,調節、完善市區住房基金的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市區住房基金的歸集、使用審批、增值和保值;制定惠州市區住房貨币補貼政策措施,調節、完善市區住房貨币補貼的分配制度,負責管理市區住房貨币補貼的歸集、使用審批、增值和保值。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