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珍

張麗珍

山東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張麗珍,女,1978年生,山東臨沂人,法學博士,畢業于華東政法大學,現任山東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研究方向是國際私法、國際投資法、國際商事仲裁。[1]
  • 中文名:張麗珍
  • 民族:
  • 出生地:山東臨沂
  •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 學位/學曆:博士
  • 職業:教師
  • 專業方向:
  • 職務:山東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 學術代表作:
  • 主要成就:

人物經曆

2000過的山東農業大學管理學學士(經濟法方向)學位

2003獲得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法碩士學位

2014獲得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學位

2016-2017擔任美國Willamette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資助,世界知名國際私法學者SymeonSymeonides教授指導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論文

《論法律選擇中的結果選擇方法》,《民商法論叢》(CSSCI)第66卷,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涉外扶養案件法律适用的實證考察——以<法律适用法>實施以來的案例為研究對象》,《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CSSCI)第十九卷,法律出版社2017年8月版

《紐梅爾規則管窺》,《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CSSCI)第十八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訂單農業國際規則的新發展——UNIDROIT/FAO/IFAD<訂單農業法律指南>評介》,《河北法學》(CSSCI擴)2016年第4期,

《<法律适用法>“有利于”條款實施研究》,《西部法學評論》2015年第6期

《不徹底的結果定向主義?——<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第42條評析》,《山東社會科學》(CSSCI)2014年第1期

《特征性履行理論和最密切聯系原則關系之再梳理》,《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CSSCI)2012年卷,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關于我國涉外消費合同法律适用的思考——以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出台為背景》,《消費經濟》(CSSCI擴)2013年第6期

《論法律選擇中的單方意思自治》,《華政國際法評論》,法律出版社2012年6月版

《論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的實質正義取向》,《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人文社科核心)2011年第2期

《論法律選擇中的替代條款——兼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第41條》,《北方法學》2011年第6期

承擔項目

主持2018年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涉外民商事審判中結果選擇規則實施研究”(18CFXJ14,在研)

主持2017年山東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項目“《法律适用法》結果定向選法規則實施研究”(重點課題,批準号J17RZ001,在研)

主持2015年山東省法學會項目“《法律适用法》“有利于”條款實施的實證研究”(項目批準号SLS2015G25,已結題)

主持2014年山東農業大學現代農業發展研究院項目“法律選擇中的自由裁量權研究—以《法律适用法》中彈性條款的實施為中心”(項目批準号14xsk2-16,已結題)

主持2014年山東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項目“《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實質正義條款及實施研究”(項目批準号J14WB10,已結題)

主持2012年山東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項目“沖突正義和實質正義視野下的《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完善研究”(批準号J12WB15,已結題)

參加2015年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農村集體資産股份化法律問題研究”(批準号15BFX117)

參加2016年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實施中的最密切聯系原則的司法可控性研究”(批準号16BFX192)

人才培養

著作

主編教材《國際私法》,全國高等學校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系列規劃精品教材,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所授課程

國際私法、國際投資法、專業英語、國際商事仲裁。

榮譽表彰

中國國際私法優秀學術成果獎二等獎;

青島市第三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師德先進個人”榮譽稱号;

山東農業大學第四屆教學技能比賽二等獎;

山東農業大學畢業論文優秀指導教師。

社會任職

山東農業大學“1512”第三層次人才,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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