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方與雇主訂立工程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單位(發包方)與施工單位(承包方)之間,為完成特定的建築安裝工程任務而明确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資格包括:建築單位、安裝單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農村集經濟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農村個體經營戶。[1]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依法簽訂後,應将合同副本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經辦銀行備案。
    中文名: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外文名:building and installation contract 适用領域: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合同法 所屬學科:建築學、法學、工程學

訂立介紹

主體資格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資格包括:建築單位、安裝單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農村集經濟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農村個體經營戶。全民所有制組織之間,集體所有制組織之間,全民所有制組織與集體所有制組織之間,個體戶與全民、集體所有制組織之間都可以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主要條款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工程名稱和地點:工程範圍和内容;主要包括棟數、結構、層數、面積、資金來源、投資總額以及工程批準文号等;開、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工程造價;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及進場期限;雙方相互協作事項;違約責任;獎勵條件。

合同形式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承包合同的設計變更文件、洽商記錄、會議記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依法簽訂後,應将合同副本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經辦銀行備案。

相關範本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審查單位:

工程編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确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編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項目-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确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内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布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産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産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成套設備和非标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标準設備,甲方可委托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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