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播的發展史
1923年
美國人奧斯邦創辦的中國無線電公司與英文《大陸報》館合作,開辦“大陸報——中國無線電廣播公司電台”,并于當年1月23日上海首次播音。
1926年10月1日
由我國早期的無線電專家劉瀚主持籌建的哈爾濱廣播無線電台率先開始播音,成為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座電台。
1927年3月
上海,新新公司廣播電台——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座民營廣播電台。
1928年8月1日
國民黨在南京建立“中央廣播電台”簡稱“中央台”。
1929年2月
國民黨公布了廣播條例,允許民間創辦廣播電台。
1937年6月
國民黨的廣播電台有23座,全國收音機總數約有20萬架。這時期發展最好的為上海,特點是私營電台多。但随着戰争的爆發,被日本間接控制的就有50多座。
1939年2月6日
在重慶建成中央短波廣播電台對國外正式播音,1940年1月定名為國際廣播電台(VOC——中國之聲)。這是國民黨創辦的首個國際電台,為取得反法西斯的勝利有促進作用。
1943年
軍中播音總隊。國民黨的地點在重慶,是中國軍隊廣播的開端。
1940年12月30日晚
延安新華廣播電台開始播音,是人民廣播的第一座電台,中國人民廣播事業從此誕生。這一天被定為中國人民廣播事業的誕生日。
1949年3月25日
陝北台随中央遷入北平播音,并改名為北平新華廣播電台。9月27日,又改名為北京新華廣播電台。
1949年6月5日
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領導并管理全國廣播事業。
1949年10月1日
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改組為廣播事業局。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規定廣播宣傳的任務有三項:發布新聞和傳達政令、社會教育、文化娛樂。
廣播的現狀
對世界大多數人口,廣播仍為其最主要的信息來源,尤其是在發展中和不發達國家,而在一些發達國家,如英國收聽廣播的平均時間多于電視的收視時間,在歐洲廣播的公信力高達65%無線廣播對于新技術具有很強的适應性。
廣播站的工作制度
廣播站工作條例
1、廣播站在宣傳部領導下進行工作。
2、廣播站節目制作實行節目組長負責制,各節目組組長應組織好每周一次的編前會。
3、廣播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新聞紀律,新聞性稿件(含采訪錄音)必須在節目錄制前由節目組長審閱采訪提綱。
4、編輯人員編輯的每期節目稿件必須在節目制作前一天送節目組長和廣播站站長審定,指導老師應經常抽查。
5、編輯對稿件的錄用應公正、嚴明。
6、節目制作完畢後,工作人員應負責整理設備,登記稿件及打掃衛生。
7、廣播站每月召開兩次例會,工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
8、廣播站采用試用方法公開招聘人員,試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後,視其表現錄用為正式人員。
9、廣播站工作人員實行淘汰制,每半年對全體工作人員集體評估一次,對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10、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應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不得參與任何校内外的違紀活動。
11、廣播站工作人員應愛護站内設備,損壞要賠償。不得使用與工作無關的電器,注意防火防盜,确保安全。
12、廣播站工作人員應本着高度負責的态度,做好内務管理工作,嚴格禁止非廣播站工作人員出入廣播工作室。
13、廣播站每周進行一次内務大掃除。
節目組長職責
1、廣播站各節目設組長一名,負責組織每台節目的制作。
2、節目組長應主動組織好每周的編前會,審定節目内容,組織分工實施。并嚴把節目質量關
3、必須在各自所播稿件審稿單上簽名,并妥當放好。
4、如果發現稿件有思想、政治上的問題,立即停播比稿,改播其它節目;并及時向播音組長反映。
5、缺少審稿程序的稿件,一律不播。
6、通知一類未經宣傳部簽字或批準,不得播出。
7、愛護播音器材及播音室的設施,确保室内衛生。
8、對磁帶、碟片進行編号管理,不得随意外借。在不影響正常播音情況下,對确需外借者要寫出借條,由廣播站長批準,并限期歸還。
播音主持藝術作為廣播電視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廣播電視傳媒中的關鍵一環。多年來,主持人素質在不斷提升,不僅為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更在受衆心目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