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拉呼圖克圖

帕巴拉呼圖克圖

藏傳佛教的活佛
帕巴拉呼圖克圖(Pagbalha)中國西藏昌都地區藏傳佛教最大的活佛,其傳承可追溯到明朝正統二年(1437年),為達賴喇嘛下屬,1950年前為昌都實際統治者。[1]現任呼圖克圖為帕巴拉·格列朗傑,主寺強巴林寺。
  • 中文名:帕巴拉呼圖克圖
  • 外文名:Pagbalha
  • 别名:
  • 出生地:昌都
  • 職業:活佛
  • 主要成就:1950年前為昌都實際統治者
  • 歸屬:達賴喇嘛

傳承簡介

藏傳佛教格魯派活佛傳承系統之一。帕巴拉,為古印度佛教大師聖天的藏文意譯,即“聖天”之意。15世紀初期,康區格魯派僧人喜饒桑布在拉薩色拉寺學經後,回康區傳法,明正統二年(1437)創建昌都寺,成為康區最早的格魯派寺院之一。喜饒桑布圓寂後,宗喀巴的再傳弟子恰達德青多吉繼任堪布,被稱為“帕巴拉”。此後,由其轉世繼承寺主,形成帕巴拉活佛系統。格魯派勢力的增長,使昌都寺和帕巴拉活佛在昌都地區逐漸發展壯大。帕巴拉活佛在曆史上既是昌都寺最高的宗教首領,又是昌都宗的最高行政首領,其下設拉讓(拉章)、拉基兩個機構管理全宗的政教事務。曆世帕巴拉活佛駐錫地為昌都寺,今已有轉世帕巴拉活佛11世。

曆代活佛

一世帕巴拉

帕巴拉·德青多吉(1439~1491)西藏工布江達娘布地方人。其父貢覺多登桑傑貝桑為宗喀巴之弟子,他幼年随從菩提心德木塘巴出家為僧,以專修密宗、瑜伽而著名。青少年時期,曾拜多登桑傑彭巴、容頓巴、喇嘛貝登巴等40多位高僧大德為師,博采各家之長,深悉顯密二宗。40歲時在甘丹寺由第六代赤巴尤巴索·卻吉堅贊主持受比丘戒。以融會貫通宗喀巴大師創立的格魯派教義與塔布拉傑尊者倡導的噶舉派口訣教誨而聞名。建造了衆多寺廟、靜修禅房和喇嘛寺院。其中,比較著名的有巴達桑珠林、葉貢強巴林、波密曲多寺、噶南老寺、江珠喀寺、第穆拉喀沃色林、葉爾巴拉日甯布、龍布紮西群佩等寺院。

二世帕巴拉

帕巴拉·帕巴桑吉(1507年-1566年),藏曆火兔年(1507年)生于工布曲康雜瓦地方,出生後不久,他便被認定為第二世帕巴拉活佛。所以1507年左右可以被視為帕巴拉活佛世系最初形成的時間,20歲時在甘丹寺受比丘戒。因得益于前輩的威望和名聲,在康區享有很高的地位。29歲受木氏土司之邀,前往雲南麗江、中甸、德欽一帶廣傳佛法。并說服木氏土司在12年内不對西藏動武。後來,他接到了班禅和達賴的信,信中建議他“為佛法應留駐于麗江”,他乃在麗江興建了章熱寺等寺院,并為漢族、納西族等族的民衆講經。此外,他還曾任木氏土司加央紮巴的“國師”。他是格魯派活佛中第一個被木氏土司邀請去講經的活佛,在政教兩業上均有所建樹。曾在芒康地區調解苯教與格魯派之間的糾紛,約1544年,他到昌都強巴林寺傳法,獲該寺僧衆熱烈歡迎。

三世帕巴拉

帕巴拉·通娃頓墊(1567年-1604年),5歲坐床,8歲在紮西彭寺學藏文和經文,受比丘戒。明萬曆二十三年(1595)成為強巴林寺十四任法台,主持該寺政教大權。自此,法台任賢輪流制被轉世活佛終身制所取代,這也是帕巴拉世系主持昌都強巴林寺的開端。在任期間,曾雲遊康區各地講經說法。

四世帕巴拉

帕巴拉·帕巴曲吉加布(1605年-1643年),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受比丘戒,1620年任強巴林寺第16任堪布。17世紀30年代,白利土司大肆破壞薩迦、格魯、甯瑪派的寺廟,扶持苯教勢力。1640年固始汗率蒙古騎兵打敗白利土司,占領其統治下的地區後,将帕巴拉四世尊為“恰達”,意為“昌都之王”。此後,康區各寺廟喇嘛部落頭人均擁護帕巴拉。管轄的寺廟50座,僧人4500人,百姓7635戶。同時,他大力恢複被破壞的格魯派寺廟,到處雲遊說法傳教。

五世帕巴拉

帕巴拉·甲娃甲措(1644年-1713年),生于昌都谷窩瓊普附近的德恰巴都地方。2歲時,被迎請至強巴林寺舉辦坐床典禮。由四世班禅确認為帕巴拉轉世活佛。清順治八年(1651)在哲蚌寺由五世達賴喇嘛授沙彌戒。次年任昌都強巴林寺第19任法台。1664年由五世達賴授比丘戒。1673年,三藩之亂發生,戰事蔓延至雲南與西藏交界地區。1674年,清朝康熙帝要求五世達賴派兵協助平定三藩之亂,五世達賴遂派達連洪台吉率蒙古、西藏官兵赴雲南。

當時駐在昌都且勢力日增的本康珠誤認為這批官兵要消滅他的勢力,遂率軍躲避。洪台吉由于想趁機削弱本康珠的勢力,乃乘勢追擊,企圖在芒康的宗西地區發動進攻。甲娃甲措聞訊後,親自前去調解,終于使雙方和解休兵。1679年尊五世達賴之谕,在拉薩精習佛法。1684年在其主持下,昌都寺僧人用金、銀汁書寫《甘珠爾》大藏經。1698年後,固始汗的小兒子紮西巴都台吉派人到昌都,迎請甲娃甲措赴青海傳經,但甲娃甲措以年高事繁為由再次謝絕。1708年在其主持下,用金汁書寫《丹珠爾》大藏經。藏曆水蛇年(1713年),甲娃甲措圓寂,享年70歲。

六世帕巴拉

帕巴拉·帕巴濟美丹貝甲措(1714年-1754年),清康熙五十七(1718)在昌都坐床,為強巴林寺第二十一任法台。次年清軍入藏驅逐準噶爾軍時,曾積極組織支應差役、供給糧草有功,被康熙帝封為“闡講黃教額爾德尼諾門汗”,并授予敕書印信。從此,帕巴拉活佛成為清理藩院登記在冊的大呼圖克圖之一。1723年在哲蚌寺,由七世達賴喇嘛為其剃度。1725年對清朝鎮壓羅蔔藏丹津叛亂提供協助,故受清世宗所賜印信名号,逐漸躍居康區四大呼圖克圖之首。1745年帕巴拉在拉薩通過答辯,取得格西學位。1750年雲遊波密、白馬崗一帶,講經說法。1754年自白馬崗返回波密途中圓寂。

七世帕巴拉

帕巴拉·晉美巴丹鄧貝貢布(1755年-1794年),由七世達賴确認為帕巴拉轉世活佛。1761年在拉薩由六世班禅剃度受戒。14歲學習經典,17歲到拉薩色拉寺學習5年,21歲由六世班禅授比丘戒。1791~1792年,昌都強巴林寺僧俗群衆對遣送烏拉軍饷有功,清高宗頒賞七世帕巴拉“諾門汗”名号,并授銀印。

八世帕巴拉

帕巴拉·羅桑濟美班墊丹貝尼瑪(1795年-1847年)西藏第一位按照金瓶掣簽制度認定的昌都強巴林寺大活佛。嘉慶元年(1796)在拉薩布達拉宮三殊勝殿舉行金瓶掣簽認定。此後,昌都寺派人迎接八世帕巴拉到強巴林寺坐床、學經,直至掌管政教事務。

九世帕巴拉

帕巴拉·阿旺羅桑濟美丹貝堅參(1849年-1900年)清鹹豐二年(1852)在拉薩舉行金瓶掣簽認定,同年在昌都強巴林寺舉行坐床典禮。同治四年(1865),因參與調停瞻對事件有功,被同治皇帝封為“九世帕巴拉呼圖克圖靖遠禅師”名号。

十世帕巴拉

帕巴拉·洛桑土登米旁次成加村(1901年-193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在大昭寺經金瓶掣簽被确認為九世帕巴拉的轉世靈童。1912年在昌都強巴林寺舉行坐床典禮。1920年因違反戒律娶妻,被達賴十三世查封皇帝的敕封和禦賜的寶物及拉章的全部财産。1934年達賴十三世死後正式恢複其在昌都寺的政教地位。十世帕巴拉一生酷愛傳頌《格薩爾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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