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瑞克布洛芬顆粒

安瑞克布洛芬顆粒

感冒類藥品
安瑞克布洛芬顆粒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藥品名: 外文名: 别名: 是否處方藥: 主要适用症: 主要用藥禁忌: 劑型: 運動員慎用: 是否納入醫保: 批準文号: 藥品類型: 通用名:布洛芬顆粒 商品名:安瑞克 生産企業:哈藥集團世一堂制藥廠 劑型:顆粒劑

适應症

用于減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牙痛,也可用于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成分

本品每包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2克。輔料為:乳糖、微晶纖維素、二氧化矽、羧甲澱粉鈉、阿司帕坦、聚維酮K30。

禁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性狀

本品為白色顆粒,氣芳香,味甜。

用法用量

溫開水沖服,4—8歲兒童,一次0.5包;8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副作用,并可導緻潰瘍。

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血藥同用時,可導緻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可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鎮痛、解熱、抗炎的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闆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将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12.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并咨詢醫師。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并咨詢醫師。

貯藏

密閉,在陰涼幹燥處(不超過20℃)保存。

包裝規格

藥品包裝用複合膜每包裝1克,每盒10包。

有效期

24個月

包裝

每包裝1克,每盒10包。

生産地址

哈爾濱市道裡區達康路18号。

批準文号

國藥準字H1095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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