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一項教育計劃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出台,其中強調發展學前教育的五條原則,核心是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适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為解決“入園難”,《意見》提出制定和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1],分解年度任務,落實項目經費,以縣為單位編制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各省(區、市)的行動計劃要在明年3月底前編制完成。
    中文名: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外文名: 别名: 發布時間:2013年2月26日 實施範圍:中國全境 目的:緩解“入園難”問題

規定

各省(區、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一是明确了未來三年學前教育發展目标,逐年落實了建設任務;二是圍繞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加強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等内容安排了一批工程項目,納入了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工程予以保障;三是圍繞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标準、加強幼師培養培訓、規範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提高保教質量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為更好地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地方各級政府普遍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的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或三年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完善了督促檢查和問責機制,健全了工作推進機制。為支持各地實施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0年起,國家啟動實施一系列重大項目,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發展農村學前教育。

社會辦園

《意見》提出,大力發展公辦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多種形式扶持社會力量辦園,通過創新支持方式,鼓勵和引導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努力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逐步完善縣、鄉、村三級網絡。

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擴大公辦資源,在公辦資源短缺的城鄉地區,要新建一批公辦園;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的富餘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優先改建幼兒園;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通過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的方式擴大公辦資源;制定優惠政策,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

各級政府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辦園。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民辦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園具有同等地位。

加強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是解決城鎮“入園難”的關鍵。《意見》強調補建、同步建、強制建。補建即沒有配套幼兒園的城鎮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同步建指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小區建設“三同步”,即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設用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強制建即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

發展學前教育的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意見》要求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内容,将幼兒園作為新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建設。國家實施推進農村學前教育項目,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地區。日前該項目已經在河北、山西、雲南等10個省份啟動,投入經費5億元。地方各級政府在園舍建設、師資隊伍、公用經費、資助困難群體等方面加大投入。通過獨立建園、設分園、聯合辦園、配專職巡回指導教師等方式,完善縣、鄉、村學前教育網絡。

經費傾斜

加大财政投入的措施主要是“五有”。“預算有科目”,将學前教育經費列入各級政府的财政預算。“增量有傾斜”,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投入有比例”,财政性學前教育經費要在同級财政性教育經費中占合理比例,并在未來三年有明顯提高。“撥款有标準”,各地要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标準和生均财政撥款标準。“資助有制度”,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關于落實幼兒教師的地位待遇,要完善落實幼兒園教職工工資保障辦法和幼兒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機制,切實維護教師權益。按照社會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完善幼兒園教職工社會保障辦法,特别檢查和督促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落實教職工的社會保障。三年内對1萬名幼兒園園長和骨幹教師進行國家級培訓,各地在五年内完成對園長和教師的全員專業培訓。

國家将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管理,制定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規範收費項目,明确管理職責,加強收費監管。省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群衆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标準。嚴格執行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幼兒園要對收費項目、收費标準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強社會監督。  

入園率

2009年,全國幼兒園共有13.8萬所,在園兒童2657.8萬人,學前三年毛入園率51%。其中,公辦幼兒園約占40%,在園兒童約占60%。學前教育仍是各級各類教育中十分薄弱的環節,成為群衆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民生問題。學前教育資源短缺,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入園難矛盾突出;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差别大,農村入園率低于城市近30個百分點;幼兒教師數量不足,整體素質有待提高,隊伍不穩定,編制、待遇等問題亟待解決;收費不規範,有些幼兒園收費過高,群衆意見很大;體制機制不完善,管理體制、辦園體制、投入機制需進一步理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教育。 

政府重視

各地切實把學前教育納入教育工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行動迅速,推進力度大。很多省(區、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帶隊調研,多次召集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部署學前教育工作。天津、江蘇、福建、陝西和廣西等省(區、市)政府于2010年底前召開了學前教育工作會議,以政府名義出台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緩解“入園難”的政策措施。陝西省政府明确提出逐步把學前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到2015年全省實現學前一年免費教育;省财政每年安排學前教育經費2億元,支持1200所鄉鎮中心幼兒園建設和學前一年免費教育。

統籌協調

各地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協調機制,加大政府的統籌協調力度,各級教育部門積極發揮主管作用,各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加強對三年行動計劃編制和實施過程的組織領導。天津、上海、江蘇等省市建立完善了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由主管副市長或副省長做召集人,各相關部門參加。内蒙古自治區政府成立了學前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陝西、重慶、新疆等省(區、市)也正在籌建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或學前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落實措施

天津市政府在全國率先出台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落實解決“入園難”的政策措施和工程項目。計劃新建改擴建120所公辦幼兒園,改造146所鄉鎮中心幼兒園,建設500所村辦标準化幼兒園,扶持進城務工随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福建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12年底有效緩解“入園難”的目标,計劃三年内新建469所公辦幼兒園,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1%。2010年已安排4億元,用于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同時對辦園規範、質量合格、低收費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生均給予補助。江蘇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進一步強化政府在政策、規劃、投入等方面責任。對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各項工作進行了任務分解,下派目标任務書給相關部門和單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實”、“項項有考核”。山東省教育廳會同八個部門出台了《學前教育普及計劃》。明确提出以政府投入為主發展學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導、公辦為主、民辦補充的辦園體制,到2015年公辦幼兒園及在公辦園就讀的幼兒分别達到總數的70%以上。北京市計劃未來五年投入50億元,新建、改擴建600所幼兒園,使全市公辦園比例達到70%以上,生均财政撥款标準從200元提高到1200元。上海市在2006-2008年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基礎上,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使公共财政投入在學前教育成本中的分擔比例在現有68%的基礎上,繼續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浙江省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關于加快推進學前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的若幹意見》,明确規定各區學前教育經費要達到同級教育經費8%以上,縣(市)達到5%以上,地方教育費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學前教育專項經費,市本級和各區(縣、市)每年按土地出讓收入0.5%計提農村學前教育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在非事業編制教師管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園等方面也出台了明确的政策措施。

教育部加強對各地編制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指導。教育部成立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劉利民副部長擔任組長,成員由12個有關司局的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統籌推進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重大工程項目和體制改革試點等工作。2011年1月10日和17日,教育部分南、北兩片分别在天津市和南京市召開學前教育工作座談會,交流了各地編制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進展情況,研究了當前面臨的困難問題。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同志出席并講話,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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