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補助

大病醫療補助

醫療補助制度
重大疾病醫療補助是指參保人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為了化解因大病治療所帶來巨大的經濟風險而建立的一種醫療補助制度。重大疾病醫療補助無需申請;參保人員住院、門診特定項目治療,每一社保年度累計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對應的基本醫療費用由重大疾病補助金給予支付,重大疾病補助金每一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 中文名:大病醫療補助
  • 外文名:Serious illness of Medicaid
  • 别名:重大疾病醫療補助
  • 屬性:醫療補助
  • 主體:參保人

重大疾病

補助金支付比例n90%n95%n個人支付比例n10%n5%

補助金

年度支付額度n0-10萬元n10萬元以上-15萬元

國家規定

大病醫療救助包括以下病種:n1、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療,指的是:各種腎髒疾病合并腎功能衰竭(即尿毒症)者,但需要定期住院進行透析治療,而不是一般藥物治療。n2、惡性腫瘤并化療或放射治療的,指的是:各種癌症需要進行抗癌藥物治療和照射治療者,不包括癌症手術治療和一般支持治療。n3、嚴重傳染性肝炎、肺結核。指的是: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病毒性肝炎和空洞、鼠粒型肺結核需住院隔離治療的病人。n4、急性白血病和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的病人。n5、急性心力衰竭和心肌梗塞包括:各種心髒病合并急性心功能不全(心衰)和急性心肌梗塞的病人。n6、腦中風急性期包括:急性腦出血、急性蛛網膜下腔出血、急性腦梗塞病人。n7、重度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器質性精神病等)。n8、紅斑狼瘡。n9、強直性脊柱炎。n10、艾滋病。n11、人感染高緻病性禽流感。n12、流行性出血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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