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族主義

大漢族主義

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态
大漢族主義,又稱大漢沙文主義、漢人優越主義、漢人至上主義,是一種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态。大漢族主義是大民族主義的一種,大民族主義最初由蘇俄領導人列甯提出。早期中共中央關于大漢族主義有明确定義。名詞最早出現于1931年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以及《關于中國境内少數民族問題的決議案》。1953年3月16日毛澤東作《批判大漢族主義》一文再提此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已經确立,并将繼續加強。在維護民族團結的鬥争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國家盡一切努力,促進全國各民族的共同繁榮。”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把少數民族的民族感情、民族習俗、民族文化與地方民族主義思想嚴格區别開來,同時也應該把漢民族的民族感情、民族習俗、民族文化與大漢族主義嚴格區别開來。”
    中文名:大漢族主義 外文名:Han chauvinism 别名:又稱漢本位、大漢沙文主義

概念來源

詞語概念

大漢族主義:中共中央的解釋,它是剝削階級思想在國内民族關系上的一種反映,是一種歧視、排斥、壓迫較小民族的民族主義。

大漢族主義是大民族主義在我國的集中表現,它是剝削階級思想在國内民族關系上的一種反映,是一種歧視、排斥、壓迫較小民族的民族主義。

在曆史上主要表現為,歧視漢族以外的各少數民族;限制和剝奪少數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權利,踐踏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禁止少數民族使用自己的語言文字,強迫少數民族改變服飾,實行強迫同化;挑撥民族關系,破壞民族團結,壓迫和剝削少數民族,直至武裝鎮壓。解放後,中國共産黨從根本上廢除了民族壓迫和民族剝削制度,實行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基本上克服了大漢族主義,但其影響仍然是阻礙各民族團結的消極因素。

現階段大漢族主義則表現為部分漢族幹部群衆,不尊重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 ,侵犯少數民族的利益,不尊重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利、語言文字和風俗習慣,歧視排斥少數民族幹部,不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文化等 ,這是一種必須解決的人民内部矛盾。

詞語來源

大民族主義出自列甯主義,被認為是一個國家的大民族強制被壓迫民族同化,并使他們在經濟上和政治上處于從屬地位。民族不公平阻擾的了無産階級的團結。

列甯在《為戰勝鄧尼金告烏克蘭工農書》中更明确地說,大俄羅斯沙文主義是沙皇政府長期實行殖民統治的曆史産物,“因為許多世紀以來大俄羅斯人在地主和資本家的影響下,養成了一種醜惡可恥的大俄羅斯沙文主義的偏見”。

列甯認為打倒一切封建壓迫,打倒一切民族壓迫,打倒某一民族或其一語言的一切特權,這是無産階級這個民主力量的絕對職責。反對一切民族壓迫是絕對正确的。擁護一切民族發展,擁護一般“民族文化”是絕對不正确的。誰不承認和不堅持少數民族平等和語言平等,不同各種民族壓迫或不平等作鬥争,誰就不是馬克思主義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義者。

列甯認為資産階級自由主義轉向民族主義造成了社會民主黨的分裂,還分裂了工人,削弱了民主。所以必須實行徹底的民主主義,決不允許任何民族文化享有特權。列甯指出反對大民族主義,聯合全世界無産者,就必須實行民族自決。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制度,是擺脫資産階級的民族紛争,防止工人被民族文化分化,防止無産階級被資産階級民族主義教唆互相殘殺的保障。無産者要通過讓步取得異族的信任,通過無産階級的團結一同實現共産主義社會。

大漢族主義是大民族主義在中國的體現之一。

表現

1.不以平等的态度對待少數民族,歧視甚至侮辱少數民族。少數民族有自己的宗教信仰、風俗習慣、語言文字和經濟權益。新中國成立前夕,周恩來就強調:“不管人數多少,各民族間是平等的。首先是漢族應該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語言、風俗、習慣。”然而,建國初期,在部分地方依然出現了不尊重少數民族宗教信仰、風俗習慣和語言文字,甚至侵犯少數民族權益的現象。

2.不承認少數民族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務的權利,少數民族幹部有職無權。在推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地區,有些少數民族沒有充分享受自治的權利。在某些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漢族幹部存在着不信任少數民族幹部、不尊重少數民族幹部職權、不敢大膽提拔少數民族幹部甚至歧視少數民族幹部的傾向。有些在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漢族幹部辦事不同少數民族幹部商量,甚至包辦代替,獨斷專行,排斥少數民族幹部。當時流傳的“少數民族當家,漢族作主”的議論,集中說明了漢族幹部包辦代替現象的嚴重性。

3.忽略少數民族的自身特點,把漢族地區的經驗、辦法,簡單粗暴地搬到少數民族地區,強制施行。1950年4月,周恩來在全國統一戰線工作會議上就強調:“我們不能要求各少數民族的發展水平和漢族一樣,要承認少數民族在某些方面存在落後現象,不能求之過急。……有些政策要結合少數民族地區的特點加以貫徹,不能拿一個政策來解決所有的問題。”同年6月,周恩來在政務院第37次會議上讨論西北地區民族工作時又指出:“少數民族地區和漢族地區情況不同,不能照搬漢族地區的做法。”

4.輕視少數民族的文化遺産。少數民族文化遺産是中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不少文化遺産具有極高的價值。但也有一些漢族的文藝工作者認為,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是貧乏的、落後的,他們在搜集、整理工作中,采取了無視各民族文化藝術傳統的粗暴态度,随便地“加工”、“提高”,丢掉原有的風格和特色。對于少數民族民間的傳統文化藝術活動,被一些漢族幹部視為“提倡迷信”或“有傷風化”,遭到無理幹涉和禁止。

5.忽視少數民族參與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性。有人認為,無需少數民族的共同努力和積極參加,單憑漢族人民的努力,就能建設好國家,這種想法實際上也是大漢族主義的流露。劉少奇明确指出:“忽視各少數民族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也是大漢族主義的一種表現。”

曆史沿革

大漢族主義被認為是國民黨的思想,是地主階級和資産階級在民族關系上表現出來的反動思想。毛澤東在《批判大漢族主義》中指出“必須深刻批評我們黨内在很多黨員和幹部中存在着的嚴重的大漢族主義思想,即地主階級和資産階級在民族關系上表現出來的反動思想,即是國民黨思想。”

民國時期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關于中國境内少數民族問題的決議案》,分析了中國民族問題的階級根源、曆史根源和少數民族遭受民族壓迫的現狀,莊嚴聲明“反對一切對少數民族的壓迫,而主張他們的徹底解放”;提出“蘇維埃共和國必須特别注意落後民族共和國與自治區域内生産力的發展與文化的提高,必須為國内少數民族設立完全應用民族語言文字的學校、編輯館與印刷局,允許在一切政府的機關使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盡量引進當地民族的工農幹部擔任國家的管理工作,并且堅決反對一切大漢族主義的傾向。”指出少數民族人民與漢族人民同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壓迫、剝削,有着共同的命運,他們應當聯合起來打倒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共求解放;重申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則,消滅一切民族間的仇視與成見,反對大漢族主義的傾向。“決議案”宣布了關于民族問題的五點政綱,并将其主要精神寫入了這次大會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解放戰争

全國解放戰争期間,中共中央指出應突出抓住少數民族與國民黨大漢族主義統治這對主要矛盾,不宜過早地強調開展少數民族内部的階級鬥争。這樣才有利于集中力量反對國民黨的統治,減少革命發展的阻力。

1946年9月13日,西滿分局在總結内蒙古工作時提出:在群衆中,首先要在“幹部中進行蒙漢平等合作的教育,着重教育漢人,肅清大漢族主義的馀毒,對蒙人采取尊重諒解真誠合作的态度。蒙人幹部着重教育蒙人,加緊民族團結與民族氣節之教育,同時要使之了解蒙漢人民利益是一緻的,彼此的解放鬥争是分不開的。應反對孤立政策,說明大漢族主義是中國大地主大資産階級的罪惡,不應遷怒漢族人民。”

建國時期

建國後,中國共産黨運用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通過對少數民族生産力、文化、幹部的關注,通過一些具體化的民族政策來解決民族問題。建國初期,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對大漢族主義思想及其殘馀有過深刻的分析,就其四個方面的表現和如何批判與克服都做出過深邃的思考,提出了科學地批判和克服大漢族主義的思想認識前提、方式方法、關鍵途徑、基本方略、政治标準和最終目的,對于我們做好今天的民族工作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任何民族主義、大漢族主義或少數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義,都是與共産黨的原則,亦即與馬克思列甯主義的原則不相容的。共産黨人主張主體民族與少數民族平等,反對民族壓迫,并為此進行不調和的鬥争。它在黨内和人民中不斷地進行馬克思主義教育。

2014年9月28日至29日,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指出,,堅決反對大漢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也不能一味強調少數民族與漢族的區别,差異,要多講漢族與少數民族的共同處,聯系處,不能認為分化本來密切漢族與各少數民族的關系。

反思

1、中國對少數民族的特權造就一個特權階層。

由于某些民族的漢化程度較高,與漢人沒有任何區别,國家仍然規定這些少數民族可以享受高于漢族的優惠,這種僵硬的民族政策變成了一個類似制造特權階級的做法,造成社會主體民族的不滿。同時,少數民族文化保護要求淩駕于漢文化之上,這是對漢族的嚴重歧視。

2、主體文化喪失。

文化大革命颠複在全國占壓倒地位的漢族傳統價值觀,儒家和道家的價值觀破壞嚴重,中國試圖建立一個将共産主義作為理想的價值觀體系也難以實現,新的價值觀也屢遭壓制,導緻了國人追求的喪失。漢族為中心的文化體系也受到其他民族文化的沖擊。由于施政時宣傳過分強調國家是一個了56個民族的總體,而忽略了人數的不同和“正統”思想,造成了許多掌權人士理解為當民族文化、利益沖突時,漢族作為平等地位的多數派民族要依照中國式的禮貌做出讓步。政府宣布了民族平等的政策,大體上是基于維護少數民族的利益的考慮,而對漢族利益完全不考慮,例如,因為少數族裔的母語多不是漢語,而升學考試往往是用漢語進行的,在很多地方少數民族在此方面受到照顧。這種行為在很多發達國家也在逐步糾正。

3.主體民族紛紛逃離本民族

新生代的漢族人認為自己的國家是剝離民族觀念的公民國家而非民族國家,地域對立取代了民族對立,漢族身份對于他們來說已無任何意義,相反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越來越多的漢人将自己的民族更改為少數民族。

4、篡改曆史

大漢族主義者通常會為某些為當代服務的曆史觀感到擔心,認為過分強調民族融合論會消磨國人的道德,使國人缺乏族群認同,進而使國家缺乏向心力。他們認為國家政權必須為漢族所掌握才能成為中國,他們害怕當國家的居民中大部分否認其民族認同,那國家的合理性就成了問題。在主體民族看來,向元或清的征服者投降并提供幫助和向日本的征服者投降沒有任何區别,因為侵略者都來自異族文化并且對漢族人進行屠殺,同時實行一定程度上的奴化政策。因此,他們将僞滿州國的建立視為缺乏民族身份認同的結果。

5、大範圍的少數民族獨立運動。對分離主義,大漢族主義者不主張在文化上将民族的外沿擴大,而是通過對其他族群的盡快漢化解決這一問題。

6、社會中的欺詐和拜金是漢民族長期迷失,失去原本價值觀和人生追求造成的。

結論

随着中國更加參與到國際社會中去,中國社會越來越多的人了解到西方普通人的真實生活,面對西方國家各自保存的鮮明的民族特色,一度以丢棄民族特色為主張的中國社會開始重新思考民族自身特色以及中華民族傳統價值觀的意義。中國社會開始出現了一重新找回過去理念的潮流。這樣的環境下,理想主義、愛國主義、人文主義以及民族主義思潮不斷混合和碰撞。

由此,在中國開始産生“複興漢族、漢文化(華夏文化)”的思想,其中的中堅階層主要為青年白領和在校大學生(特别是北京大學)。體現在行動上則為“漢服運動”、複興“國學”運動(參與者包括一些學者)、“讀經運動”、平反清朝加工過的明朝曆史等在一部分地區興起。其中出現了一些極力主張恢複舊觀的大漢族主義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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