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礦産

城市礦産

廢棄資源再生利用發展
城市礦産是指工業化和城鎮化過程中,産生和蘊藏在廢舊機電設備、電線電纜、通訊工具、汽車、家電、電子産品、金屬和塑料包裝物以及廢料中可循環利用的鋼鐵、有色金屬、稀貴金屬、塑料、橡膠等再生資源,其利用量相當于原生礦産資源。[1]
  • 中文名:城市礦産
  • 外文名:
  • 用途:
  • 分類:
  • 地點:城市
  • 作用:産生大量廢棄資源
  • 類型:資源

建設背景

當前中國仍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對礦産資源的需求巨大,但中國礦産資源不足,難以支撐經濟增長,鐵礦石等重要礦産資源對外依存度越來越高。

與此同時,中國每年産生大量廢棄資源,如有效利用,可替代部分原生資源,減輕環境污染。2008年,中國10種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産量約為530萬噸,占有色金屬總産量的21%。

2008年中國廢鋼利用量達7200萬噸,與利用原生鐵礦石煉鋼相比,相當于減少廢水排放6.9億噸,減少固體

廢物排放2.3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60萬噸。大規模、高起點、高水平開發利用“城市礦産”資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既能節省大量原生資源,彌補中國原生資源不足,又能“變廢為寶,化害為利”,為緩解中國資源環境約束作出積極貢獻。

主要任務

通過5年的努力,在全國建成30個左右技術先進、環保達标、管理規範、利用規模化、輻射作用強的“城市礦産”示範基地(以下簡稱示範基地)。

推動報廢機電設備、電線電纜、家電、汽車、手機、鉛酸電池、塑料、橡膠等重點“城市礦産”資源的循環利用、規模利用和高值利用。開發、示範、推廣一批先進适用技術和國際領先技術,提升“城市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技術水平。

探索形成适合中國國情的“城市礦産”資源化利用的管理模式和政策機制,實現“城市礦産”資源化利用的标志性指标。

基本條件

(1)已被确立為國家或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單位。

(2)實行園區化管理。

(3)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

(4)有符合标準的各項環保處理設施。

(5)年可利用的資源量不低于30萬噸;有合理産業鍊,加工利用量占“城市礦産”資源量的30%以上,且工藝技術水平中國領先。

建設要求

示範基地建設要按照可複制、可推廣、可借鑒的要求,堅持多元化回收、集中化處理、規模化利用。具體要求如下:

(1)回收體系網絡化。

示範基地要積極創新回收方式,通過自建網絡或利用社會回收平台,形成複蓋面廣、效率高、參與廣泛的專業回收網絡。

(2)産業鍊條合理化。

示範基地要形成分揀、拆解、加工、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完整的産業鍊條,着力資源化深度加工。推動示範基地内企業之間構建分工明确、互利協作、利益相關的産業鍊。

(3)資源利用規模化。

示範基地要通過吸納企業入園、重組兼并等方式,實現企業集群、産業集聚效應,提高産業集中度。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開展多種“城市礦産”資源的循環利用。

(4)技術裝備領先化。

示範基地要通過産學研相結合,開展共性關鍵技術開發,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培育形成具有成套處理裝備研發、設計、制造能力的企業。要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适用技術,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向産品高端化發展。

(5)基礎設施共享化。

示範基地要加快建設完善的基礎設施,實現“五通一平”,建立物流體系,組織搭建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的公共服務、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等平台。

(6)環保處理集中化。

示範基地要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設施,對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實行集中收集和處理,嚴禁産生二次污染。支持示範基地開展清潔生産審核、質量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7)運營管理規範化。

示範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和指标考核體系,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組織結構,實現行業管理規範化、高效化,切實解決單個企業“小、散、亂”的問題。

建設方法

示範基地建設要按照可複制、可推廣、可借鑒的要求,實現回收體系網絡化、産業鍊條合理化、資源利用規模化、技術裝備領先化、基礎設施共享化、環保處理集中化、運營管理規範化。

國家發展改革委、财政部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示範基地的監督管理,确保示範基地嚴格執行國家産業政策、環保法規和标準,職業安全的法規和标準。

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示範基地建設,中央财政資金将主要發揮引導和鼓勵作用,地方财政應立足自身做好示範基地建設的相關資金支持和政策引導工作。

同時,有關部門将積極落實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研究完善土地、稅收等優惠政策。

首批基地

國家發改委和财政部首批選擇了7家區域性資源循環利用園區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

包括天津子牙循環經濟産業區、安徽界首田營循環經濟工業區、湖南汨羅循環經濟工業園、廣東清遠華清循環經濟園、四川西南再生資源産業園區、甯波金田産業園、青島新天地靜脈産業園。

到2015年,這7家示範基地将形成年加工利用再生銅190萬噸、再生鋁80萬噸、再生鉛35萬噸、廢塑料180萬噸的能力。

重要意義

1.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是緩解資源瓶頸約束的有效途徑。

當前中國仍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一方面,經濟增長對礦産資源的需求巨大,2009年中國石油消費量由2000年的2.24億噸增加到4億噸,鋼消費量從2000年的1.4億噸增加到5.3億噸。

另一方面,中國礦産資源不足,難以支撐經濟增長,重要礦産資源對外依存度越來越高。與此同時,中國每年産生大量廢棄資源,如有效利用,可替代部分原生資源。

2008年,中國10種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産量約為530萬噸,占有色金屬總産量的21%,其中再生銅約占銅産量的50%。

2.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是減輕環境污染的重要措施。“城市礦産”資源已經載有原生資源加工過程中能耗、物耗、設備損耗等。

利用“城市礦産”資源就是充分利用廢舊産品中的有用物質,變廢為寶,化害為利,可産生顯着的環境效益。

2008年中國廢鋼利用量達7200萬噸,相當于減少廢水排放6.9億噸,減少固體廢物排放2.3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60萬噸。

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将拆解、加工環節産生的污染集中處理,能有效減少環境污染。

3.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内容。發展循環經濟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利用“城市礦産”資源能夠形成“資源-産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切實轉變傳統的“資源—産品—廢棄物”的線性增長方式,是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的集中體現。

4.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是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客觀要求。随着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任務的逐步實現,“城市礦産”資源蓄積量将不斷增加,資源循環利用産業發展空間巨大。

同時,利用“城市礦産”資源有助于帶動技術裝備制造、物流等相關領域發展,增加社會就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是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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