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用地的範圍
1.商業用地:商店、商場、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2.金融保險用地:銀行、保險、證券、信托、期貨、信用社等用地。
3.餐飲旅館業用地:飯店、餐廳、酒吧、賓館、旅館、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寫字樓、商業性辦公樓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樓用地;旅行社、運動保健休閑設施、夜總會、歌舞廳、俱樂部、高爾夫球場、加油站、洗車場、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理發、洗浴等服務設施用地。
商服用地的應用
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業、服務業的土地。包括批發零售用地、住宿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對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中的(05)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農村建設用地中的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的特征
(1)出讓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國,商服用地大部分屬于出讓土地。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商服用地出讓用地最高年限為40年。
(2)受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限制。《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審查調整各類相關規劃和用地标準。
(3)土地利用價值高。商服用地多處于繁華地段,可以産生更高的經濟效益。也就是說可以引起地價的上漲,有時上漲的幅度可以達到幾倍甚至幾十倍、幾百倍。
(4)區域選擇性強。與居住用地不大一樣,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選擇性很強,不是任何一塊土地都可以作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别注意營業環境和收益狀況。
(5)比較适宜收益還原法評估。
(6)可逆性差。農用地要變為商服用地比較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轉為農用地則極為困難,因為拆除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恢複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時間,複墾的成本相當高。
相關研究
在錦江鎮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綜合定級的基礎上,以實地調研收集的商服樣點的市場資料為依據,采用收益還原法測算樣點地價,運用樣點地價算術平均法和建立地價模型兩種方法分别測算各級别基準地價,然後取二者平均值作為錦江鎮農村集體經營性商服用地各級别基準地價,并與錦江鎮城鎮商業用地基準地價對比分析。結果表明:
(1)錦江鎮農村集體經營性商服用地基準地價Ⅰ級299元/m~2,Ⅱ級203元/m~2,Ⅲ級156元/m~2,Ⅳ級105元/m~2,随着土地級别的降低,級别基準地價與其變化幅度均呈降低趨勢。
(2)在參數取值、模型構建合理的基礎上,參照城鎮商業用地基準地價評估的技術方法來評估農村集體經營性商服用地基準地價的方法科學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