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事件
中國網财經8月24日訊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為維護國門安全,依法保障人民群衆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法定檢驗商品以外的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n其中進口商品涉及範圍包括童裝、文具、領帶、絲巾、圍巾、坐便器、洗碗機、空氣淨化器、打印機、電熱水器、微型計算機、電視機、監視器、垃圾食物處理機、電磁竈、機動車喇叭、機動車回複反射器、機動車制動軟管、汽車内飾件、染料、顔料、着色料等。出口商品涉及範圍包括仿真飾品、兒童自行車、兒童滑闆車、電動童車、毛絨玩具、電熱水龍頭等。
内容依據
“商檢法”規定,進出口商品實施檢驗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檢驗的依據主要以買賣合同(包括信用證)中所規定的有關條款為準。
認證機構可以根據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同外國有關機構簽訂的協議或者接受外國有關機構的委托進行進出口商品質量認證工作,準許在認證合格的進出口商品上使用質量認證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