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列傳

商君列傳

西漢司馬遷創作的文言文
《商君列傳》是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創作的一篇文言文,收錄于《史記》中。商君,是衛國國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孫,他的祖先本來姓姬。公孫鞅年輕時就喜歡刑名法術之學,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做了中庶子。公叔痤知道他賢能,還沒來得及向魏王推薦。公叔痤死後不久,公孫鞅聽說秦孝公下令在全國尋訪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時代的霸業,向東收複失地,他就西去秦國,依靠孝公的寵臣景監求見孝公。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書名:史記商君列傳 作者:司馬遷

作者簡介

司馬遷(約公元前145或前135年—?)西漢偉大的史學家、文學家。字子長,左馮翊夏陽(今陝西韓城)人,父司馬談,學問廣博。漢武帝即位,談為太史令。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司馬談在臨終時囑咐司馬遷繼續自己的事業,撰寫史書。3年後,司馬遷繼父任太史令,開始在國家藏書處“金匮石室”閱讀,整理曆史資料。20歲時,遊曆長江中下遊和山東、河南等地,并到廬山和會稽考察傳說中的“禹疏九河”等遺迹,經沅水和湘水流域,憑吊屈原沉水的汨羅江,在曲阜,參觀了孔子的“廟堂車服禮器”。回長安後任郎中。35歲時二次出遊,廣泛地接近下層人民。

武帝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李陵孤軍深入匈奴,敗降,而司馬遷極言李陵降敵出于無奈,意在待機報答漢朝,因此觸怒武帝,緻罪下獄,受宮刑。司馬遷為完成《史記》,隐忍苟活。出獄後任中書令,繼續發憤着書,終于完成了我國最早的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人稱《太史公書》。

其父司馬談為太史令,學問淵博,曾“學官于唐都,受易于楊何,習道論于黃子”,早年司馬遷在故鄉過着貧苦的生活,10歲開始讀古書,學習十分認真刻苦,遇到疑難問題,總是反複思考,直到弄明白為止。20歲那年,司馬遷從長安出發,到各地遊曆。後來回到長安,作了郎中。他幾次同漢武帝出外巡遊,到過很多地方。35歲那年,漢武帝派他出使雲南、四川、貴州等地。他了解到那裡的一些少數民族的風土人情。他父親司馬談死後,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馬遷接替做了太史令。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與天文學家唐都等人共訂“太初曆”。

同年,開始動手編《史記》。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出擊匈奴,兵敗投降,漢武帝大怒。司馬遷為李陵辯護,得罪了漢武帝,獲罪被捕,被判宮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用之所趨異也。”(《報任安書》)為了完成父親遺願,完成《史記》,留與後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公元前96年(太始元年)獲赦出獄,做了中書令,掌握皇帝的文書機要。他發憤着書,全力寫作《史記》,大約在他55歲那年終于完成了全書的撰寫和修改工作。

《史記》簡介

《史記》是中國的一部紀傳體通史。由西漢武帝時期的司馬遷花了18年的時間所寫成的。全書共一百三十卷,五十二萬字,有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約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記載了上起中國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約公元前3000年)下至漢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曆史。它包羅萬象,而又融會貫通,脈絡清晰,“王迹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太史公自序》),所謂“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詳實地記錄了上古時期舉凡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個方面的發展狀況。

《史記》是曆史上第一本“紀傳體”史書,它不同于前代史書所采用的以時間為次序的編年體,或以地域為劃分的國别體,而是以人物傳記為中心來反映曆史内容的一種體例。從此以後,從東漢班固的《漢書》到民國初期的《清史稿》,近兩千年間曆代所修正史,盡管在個别名目上有某些增改,但都絕無例外地沿襲了《史記》的本紀和列傳兩部分,而成為傳統。同時,《史記》還被認為是一部優秀的文學着作,在文學史上有重要地位,具有極高的文學價值,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商君列傳

内容

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第八

 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孫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為中庶子。公叔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痤病,魏惠王親往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将柰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原王舉國而聽之。”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痤召鞅謝曰:“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許我。我方先君後臣,因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且見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

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将修缪公之業,東複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複求見鞅。鞅複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複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請複見鞅。”鞅複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複見我,我知之矣。”

衛鞅複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歡甚也。”鞅曰:“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然亦難以比德于殷、周矣。”

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于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于民。愚者闇于成事,知者見于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謀于衆。是以聖人苟可以彊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學者溺于所聞。

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緻粟帛多者複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複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于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怯于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于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于是以鞅為大良造。将兵圍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為築冀阙宮庭于鹹陽,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為禁。而集小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平鬥桶權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複犯約,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緻胙于孝公,諸侯畢賀。

其明年,齊敗魏兵于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将軍龐涓。其明年,衛鞅說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領阨之西,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将而伐魏。

魏使公子昂将而擊之。軍既相距,衛鞅遺魏将公子昂書曰:“吾始與公子驩,今俱為兩國将,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昂,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魏惠王兵數破于齊秦,國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衛鞅既破魏還,秦封之于、商十五邑,号為商君。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趙良見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見也,從孟蘭臯,今鞅請得交,可乎?”趙良曰:“仆弗敢願也。孔丘有言曰:‘推賢而戴者進,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聞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仆聽君之義,則恐仆貪位貪名也。故不敢聞命。”商君曰:“子不說吾治秦與?”趙良曰:“反聽之謂聰,内視之謂明,自勝之謂強。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無為問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别,大築冀阙,營如魯衛矣。

子觀我治秦也,孰與五羖大夫賢?”趙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則仆請終日正言而無誅,可乎?”商君曰:“語有之矣,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終日正言,鞅之藥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辭焉!”趙良曰:“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聞秦缪公之賢而願望見,行而無資,自粥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國之君,一救荊國之禍。發教封内,而巴人緻貢;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由餘聞之,款關請見。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于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幹戈,功名藏于府庫,德行施于後世。

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見秦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非所以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為事,而大築冀阙,非所以為功也。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是積怨畜禍也。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為教也。君又南面而稱寡人,日繩秦之貴公子。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何不遄死。’以詩觀之,非所以為壽也。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懽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此數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十數,從車載甲,多力而骈脅者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灌園于鄙,勸秦王顯岩穴之士,養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貪商于之富,寵秦國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亡可翹足而待。”商君弗從。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歎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魏人曰:“商君,秦之賊。秦彊而賊入魏,弗歸,不可。”遂内秦。商君既複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秦發兵攻商君,殺之于鄭黾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迹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于秦,有以也夫!

說明

在這篇列傳裡,主要記述了商鞅事秦變法革新、功過得失以及卒受惡名于秦的史實,傾注了太史公對其刻薄少恩所持的批評态度。

然而,商鞅變法卻是我國曆史上成功的一例。孝公當政,已進入七雄争霸的戰國時期,周室衰微,諸侯相互攻伐,鬥争異常激烈,誰想立于不敗之地,誰就得尋求自強的途徑。商鞅就是順應曆史的潮流,三見孝公,說以強國之術,使孝公“不自知厀之前于席,語數日不厭。”君臣默契,奠定了變法成功的基礎。

記述變法的矛盾沖突是本文一大特點。變法未行,就遭到守舊派的公然反對。商鞅與甘龍、杜摯面對面的鬥争,其焦點就集中在“法古”、“循禮”還是“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沖突上;變法實行,衆皆嘩然,“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商鞅卻立木懸賞,取信于民;刑太子師,以肅其法。變法十年,“秦民大悅”,“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怯于私鬥”,國家日益強盛。率師包圍安邑,俘魏公子昂,迫使魏國割地遷都,亦是變法極富成效的佐證。他悲劇的結局乃是與守舊派鬥争的延續。與趙良一席談話,其禍已萌,但商鞅終未采納趙良言,受制于自己的變法,作繭自縛,以至車裂族滅,并非偶然。

從章法結構上看,前有蓄勢,後有照應,通篇以變法作骨。始言商鞅“好刑名法術之學”,為變法作了鋪墊;繼而“鞅欲變法”,導出革新與守舊的鬥争;“卒定變法之令”,具體記載了新法的内容;“于是太子犯法”,刑黥太子師傅、以嚴法令;而終以“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材料取舍緊緊圍繞變法之骨,使得骨堅而肉豐、血脈貫通而主題突出。

《商君列傳》乃曆史實錄,當是不言而喻的。而強烈的文學色彩特别是适當的小說因素,更突出了這篇記載的本質真實。本文調動了誇張、比照、對偶、排比、形容、描寫等多種文學手段,析理透辟、深刻,語言生動形象。而這些文學手段多着眼于人物精神世界的刻畫和細節的描寫,使人物更為豐滿、靈動、傳神,而又不失曆史的真實。

商君逃難一節,《戰國策》并沒記載。恐怕是出于太史公的虛構,這一細節顯然又是後世小說創作中的“誤會法”,運用誤會,生發矛盾,引起戲劇性效果。這類細節不僅不傷害曆史的真實,而且使曆史人物、曆史事件的本質彰明、突出,增強了曆史感,從而給人以更生動、更形象、更深刻的印記。

譯文

商君,是衛國國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孫,他的祖先本來姓姬。公孫鞅年輕時就喜歡刑名法術之學,侍奉魏國國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賢能,還沒來得及向魏王推薦。正趕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親自去看望他,說:“你的病倘有不測,國家将怎麼辦呢?”公叔座回答說:“我的中庶子公孫鞅,雖然年輕,卻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國政全部交給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聽後默默無言。當魏惠王将要離開時,公叔座屏退左右随侍人員,說:“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孫鞅,就一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走出國境。”魏王答應了他的要求就離去了。

公叔座召來公孫鞅,道歉說:“剛才大王詢問能夠出任國相的人,我推薦了你。看大王的神情不會同意我的建議。我當先忠于君後考慮臣的立場,因而勸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孫鞅,就該殺掉他。大王答應了我的請求。你趕快離開吧,不快走馬上就要被擒。”公孫鞅說:“大王既然不能聽您的話任用我,又怎麼能聽您的話來殺我呢?”終于沒有離開魏國。惠王離開後,對随侍人員說:“公叔座的病很嚴重,真叫人傷心啊,他想要我把國政全部交給公孫鞅掌管,難道不是糊塗了嗎?”

公叔座死後不久,公孫鞅聽說秦孝公下令在全國尋訪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時代的霸業,向東收複失地,他就西去秦國,依靠孝公的寵臣景監求見孝公。孝公召見衛鞅,讓他說了很長時間的國家大事,孝公一邊聽一邊打瞌睡,一點也聽不進去。事後孝公遷怒景監說:“你的客人是大言欺人的家夥,這種人怎麼能任用呢!”景監又用孝公的話責備衛鞅。

衛鞅說:“我用堯、舜治國的方法勸說大王,他的心志不能領會。”過了幾天,景監又請求孝公召見衛鞅。衛鞅再見孝公時,把治國之道說的淋漓盡緻,可是還合不上孝公的心意。事後孝公又責備景監,景監也責備衛鞅。衛鞅說:“我用禹、湯、文、武的治國方法勸說大王而他聽不進去。請求他再召見我一次。”衛鞅又一次見到孝公,孝公對他很友好,可是沒任用他。會見退出後,孝公對景監說:“你的客人不錯,我可以和他談談了。”景監告訴衛鞅,衛鞅說:“我用春秋五霸的治國方法去說服大王,看他的心思是準備采納了。果真再召見我一次,我就知道該說些什麼啦。”

于是衛鞅又見到了孝公,孝公跟他談的非常投機,不知不覺地在墊席上向前移動膝蓋,談了好幾天都不覺得厭倦。景監說:“您憑什麼能合上大王的心意呢?我們國君高興極了。”衛鞅回答說:“我勸大王采用帝王治國的辦法,建立夏、商、周那樣的盛世,可是大王說:‘時間太長了,我不能等,何況賢明的國君,誰不希望自己在位的時候名揚天下,怎麼能叫我悶悶不樂地等上幾十年、幾百年才成就帝王大業呢?’所以,我用富國強兵的辦法勸說他,他才特别高興。然而,這樣也就不能與殷、周的德行相媲美了。”

孝公任用衛鞅後不久,打算變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議論自己。衛鞅說:“行動猶豫不決,就不會搞出名堂,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成功。況且超出常人的行為,本來就常被世俗非議;有獨道見解的人,一定會被一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後都弄不明白,聰明的人事先就能預見将要發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謀劃新事物的創始而可以和他們共享成功的歡樂。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與世俗合流,成就大業的人不與一般人共謀。因此,聖人隻要能夠使國家強盛,就不必沿用舊的成法;隻要能夠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舊的禮制。”孝公說:“講的好。”甘龍說:“不是這樣。

聖人不改變民俗而施以教化,聰明的人不改變成法而治理國家。順應民風民俗而施教化,不費力就能成功;沿襲成法而治理國家,官吏習慣而百姓安定。”衛鞅說:“甘龍所說的,是世俗的說法啊。一般人安于舊有的習俗,而讀書人拘泥于書本上的見聞。這兩種人奉公守法還可以,但不能和他們談論成法以外的改革。三代禮制不同而都能統一天下,五伯法制不一而都能各霸一方。聰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約;賢能的人變更禮制,尋常的人被禮制約束。”杜摯說:“沒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變成法;沒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換舊器。仿效成法沒有過失,遵循舊禮不會出偏差。”

衛鞅說:“治理國家沒有一成不變的辦法,有利于國家就不仿效舊法度。所以湯武不沿襲舊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換舊禮制而滅亡。反對舊法的人不能非難,而沿襲舊禮的人不值得贊揚。”孝公說:“講的好。”于是任命衛鞅為左庶長,終于制定了變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把十家編成一什,五家編成一伍,互相監視檢舉,一家犯法,十家連帶治罪。不告發奸惡的處以攔腰斬斷的刑罰,告發奸惡的與斬敵首級的同樣受賞,隐藏奸惡的人與投降敵人同樣的懲罰。一家有兩個以上的壯丁不分居的,賦稅加倍。有軍功的人,各按标準升爵受賞;為私事鬥毆的,按情節輕重分别處以大小不同的刑罰。緻力于農業生産,讓糧食豐收、布帛增産的免除自身的勞役或賦稅。因從事工商業及懶惰而貧窮的,把他們的妻子全都沒收為官奴。王族裡沒有軍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冊。明确尊卑爵位等級,各按等級差别占有土地、房産,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飾,按各家爵位等級決定。有軍功的顯赫榮耀,沒有軍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顯榮。

新法準備就緒後,還沒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國都後邊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給十金。百姓覺得這件事很奇怪,沒人敢動。又宣布“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把它搬走了,當下就給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絕不欺騙。事後就頒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間施行了整一年,秦國老百姓到國都說新法不方便的人數以千計。正當這時,太子觸犯了新法。衛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推行,是因為上層人觸犯它。”将依新法處罰太子。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罰,于是就處罰了監督他行為的老師公子虔,以墨刑處罰了給他傳授知識的老師公孫賈。第二天,秦國人就都遵照新法執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國百姓都非常高興,路上沒有人拾别人丢的東西為己有,山林裡也沒了盜賊,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為國家打仗,不敢為私利争鬥,鄉村、城鎮社會秩序安定。當初說新法不方便的秦國百姓又有來說法令方便的,衛鞅說:“這都是擾亂教化的人”,于是把他們全部遷到邊疆去。此後,百姓再沒人敢議論新法了。

于是衛鞅被任命為大良造。率領着軍隊圍攻魏國安邑,使他們屈服投降。過了三年,秦國在鹹陽建築宮廷城阙,把國都從雍地遷到鹹陽。下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把零星的鄉鎮村莊合并成縣,設置了縣令、縣丞,總共合并劃分為三十一個縣。廢除井田重新劃分田塍的界線,鼓勵開墾荒地,而使賦稅平衡。統一全國的度量衡制度。施行了四年,公子虔又犯了新法,被判處劓刑。過了五年,秦國富強,周天子把祭肉賜給秦孝公,各國諸侯都來祝賀。

第二年,齊國軍隊在馬陵打敗魏軍,俘虜了魏國的太子申,射殺将軍龐涓。下一年,衛鞅勸孝公說:“秦和魏的關系,就象人得了心腹疾病,不是魏兼并了秦國,就是秦國吞并了魏國。為什麼要這樣說呢?魏國地處山嶺險要的西部,建都安邑,與秦國以黃河為界而獨立據有崤山以東的地利。形勢有利就向西進犯秦國,沒利時就向東擴展領地。如今憑借大王聖明賢能,秦國才繁榮昌盛。而魏國往年被齊國打得大敗,諸侯們都背叛了他,可以趁此良機攻打魏國。魏國抵擋不住秦國,必然要向東撤退。

一向東撤退,秦國就占據了黃河和崤山險固的地勢,向東就可以控制各國諸侯,這可是統一天下的帝王偉業啊!”孝公認為說得對。就派衛鞅率領軍隊攻打魏國。魏國派公子昂領兵迎擊。兩軍相拒對峙,衛鞅派人給魏将公子昂送來一封信,寫道:“我當初與公子相處的很快樂,如今你我成了敵對兩國的将領,不忍心相互攻擊,可以與公子當面相見,訂立盟約,痛痛快快地喝幾杯然後各自撤兵,讓秦魏兩國相安無事。”魏公子昂認為衛鞅說的對。會盟結束,喝酒,而衛鞅埋伏下的士兵突然襲擊并俘虜了魏公子昂,趁機攻打他的軍隊,徹底打垮了魏軍後,押着公子昂班師回國。

魏惠王的軍隊多次被齊、秦擊潰,國内空虛,一天比一天消弱,害怕了,就派使者割讓河西地區奉獻給秦國做為媾和的條件。魏國就離開安邑,遷都大梁。梁惠王後悔地說:“我真後悔當初沒采納公叔座的意見啊。”衛鞅打敗魏軍回來以後,秦孝公把于、商十五個邑封給了他,封号叫做商君。

商君出任秦相十年,很多皇親國戚都怨恨他。趙良去見商君。商君說:“我能見到你,是由于孟蘭臯的介紹,現在我們交個朋友,可以嗎?”趙良回答說:“鄙人不敢奢望。孔子說過:‘推薦賢能,受到人民擁戴的人才會前來;聚集不肖之徒,即使能使成王業的人也會引退。’鄙人不才,所以不敢從命。鄙人聽到過這樣的說法:‘不該占有的職位而占有它叫做貪位,不該享有的名聲而享有它叫做貪名。’鄙人要是接受了您的情誼,恐怕那就是鄙人既貪位又貪名了。所以不敢從命。”

商鞅說:“您不高興我對秦國的治理嗎?”趙良說:“能夠聽從别人的意見叫做聰,能夠自我省察叫做明,能夠自我克制叫做強。虞舜曾說過:‘自我謙虛的人被人尊重。’您不如遵循虞舜的主張去做,無須問我了。”商鞅說:“當初,秦國的習俗和戎狄一樣,父子不分開,男女老少同居一室。如今我改變了秦國的教化,使他們男女有别,分居而住,大造宮廷城阙,把秦國營建的像魯國、魏國一樣。您看我治理秦國,與五羖大夫比,誰更有才幹?”趙良說:“一千張羊皮比不上一領狐腋貴重,一千個随聲附和的人比不上一個人正義直言。武王允許大臣們直言谏诤,國家就昌盛,纣王的大臣不敢講話,因而滅亡。

您如果不反對武王的做法,那麼,請允許鄙人整天直言而不受責備,可以嗎?”商君說:“俗話說,外表上動聽的話好比是花朵,真實至誠的話如同果實,苦口相勸、聽來逆耳的話是治病的良藥,獻媚奉承的話是疾病。您果真肯終日正義直言,那就是我治病的良藥了。我将拜您為師,您為什麼又拒絕和我交朋友呢!”趙良說:“那五羖大夫,是楚國偏僻的鄉下人。聽說秦穆公賢明,就想去當面拜見,要去卻沒有路費,就把自己賣給秦國人,穿着粗布短衣給人家喂牛。整整過了一年,秦穆公知道了這件事,把他從牛嘴下面提拔起來,淩駕于萬人之上,秦國人沒有誰不滿意。

他出任秦相六七年,向東讨伐過鄭國,三次擁立晉國的國君,一次出兵救楚。在境内施行德化。巴國前來納貢;施德政于諸侯,四方少數民族前來朝見。由餘聽到這種情形,前來敲門投奔。五羖大夫出任秦相,勞累不坐車,酷暑炎熱不打傘,走遍國中,不用随從的車輛,不帶武裝防衛,他的功名載于史冊,藏于府庫,他的德行施教于後代。五羖夫死時,秦國不論男女都痛哭流涕,連小孩子也不唱歌謠,正在舂米的人也因悲哀而不發出相應的呼聲。這就是五羖大夫的德行啊。如今您得以見秦王,靠的是秦王寵臣景監推薦介紹,這就說不上什麼名聲了。

身為秦國國相不為百姓造福而大規模地營建宮阙,這就說不上為國家建立功業了。懲治太子的師傅,用嚴刑酷法殘害百姓,這是積累怨恨、聚積禍患啊。教化百姓比命令百姓更深入人心,百姓模仿上邊的行為比命令百姓更為迅速。如今您卻違情背理地建立權威變更法度,這不是對百姓施行教化啊。您又在商于封地南面稱君,天天用新法來逼迫秦國的貴族子弟。《詩經》上說:‘相鼠還懂得禮貌,人反而沒有禮儀,人既然失去了禮儀,為什麼不快快地死呢。’照這句詩看來,實在是不能恭維您了。公子虔閉門不出已經八年了,您又殺死祝歡而用墨刑懲處公孫賈。《詩經》上說:‘得到人心的振興,失掉人心的滅亡。’這幾件事,都不是得人心的呀。您一出門,後邊跟着數以十計的車輛,車上都是頂盔貫甲的衛士,身強力壯的人做貼身警衛,持矛操戟的人緊靠您的車子奔随。這些防衛缺少一樣,您必定不敢出門。

《尚書》上說:‘憑靠施德的昌盛,憑靠武力的滅亡。’您的處境就好象早晨的露水,很快就會消亡一樣危險,您還打算要延年益壽嗎?那為什麼不把商于十五邑封地交還秦國,到偏僻荒遠的地方澆園自耕,勸秦王重用那些隐居山林的賢才,贍養老人,撫育孤兒,使父兄相互敬重,依功序爵,尊崇有德之士,這樣才可以稍保平安。您還要貪圖商于的富有,以獨攬秦國的政教為榮寵,聚集百姓的怨恨,秦王一旦舍棄賓客而不能當朝,秦國所要拘捕您的人難道能少嗎?您喪身的日子就象擡起足來那樣迅速地到來。”但商君沒有聽從趙良的勸告。

五個月之後,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班人告發商君要造反,派人去逮捕商君。商君逃跑到邊境關口,想住旅店。旅店的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君,說:“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沒有證件店主要連帶判罪。”商君長長地歎息說:“唉呀!制定新法的遺害竟然到了這樣的地步!”離開秦國潛逃到魏。魏國人怨恨他欺騙公子昂而打敗魏軍,拒絕收留他。商君打算到别的國家。魏國人說:“商君,是秦國的逃犯,秦國強大逃犯跑到魏國來,不送還,不行。”于是把商君送回秦國。商君再回到秦國後,就潛逃到他的封地商邑,和他的部屬發動邑中的士兵,向北攻擊鄭國謀求生路,秦國出兵攻打商君,把他殺死在鄭國黾池。秦惠王把商君五馬分屍示衆,說:“不要像商鞅那樣謀反!”于是就誅滅了商君全家。

太史公說:商君,他的天性就是個殘忍少恩的人,考察他當初用帝王之道遊說孝公,憑借着虛飾浮說,不是他自身的資質。再說憑靠着國君寵臣太監的推薦,等到被任用,就刑罰公子虔,欺騙魏将公子昂,不聽趙良的規勸,足以證明商君殘忍少恩了。我曾經讀過商君開塞耕戰的書籍,其内容和他本身的作為相類似。但最終還是在秦國落得個謀反的惡名,這是有緣故的呀!

注釋

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①,名鞅,姓公孫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學②,事魏相公叔座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賢,未及進③。會座病④,魏惠王親往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⑤,将奈社稷何⑥?”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王嘿然⑦。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座召鞅謝曰:“今者王問可以為相者,我言若⑧,王色不許我⑨。我方先君後臣,因謂王即弗用鞅,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⑩,且見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

①庶孽:旁支側出或妾生之子。②刑名之學:戰國時以申不害為代表的法家一派。主張循名責實,以推行法治,強化上下關系。刑,通“形”。指形體或事實。名,指言論或主張。③進:推薦、保舉。④會:适逢,正趕上。⑤有如不可諱:倘有不測。不可諱,亦作“不諱”。死亡的婉轉說法。諱,忌諱,隐瞞。⑥這一句的意思是說國家怎麼辦呢?有托付何人的意思。社稷:國家政權的代稱。社,土地神。稷,谷神。以古代君主都祭祀社稷,故以代稱國家。⑦嘿:同“默”。⑧言:指推舉。若:你。⑨色:臉色,神情。⑩疾:快,迅速。?禽:同“擒”拘捕,捕捉。?悖:荒唐,糊塗。

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将修缪公之業①,東複侵地②,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③。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④,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複求見鞅⑤。鞅複見孝公,益愈⑥,然而未中旨⑦。罷而孝公複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⑧。

請複見鞅。”鞅複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⑨,其意欲用之矣。誠複見我,我知之矣。”衛鞅複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⑩。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歡甚也。”鞅曰:“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13)。然亦難以比德于殷周矣(14)。”

①缪公之業:指秦穆公修德行武,開拓疆土,争霸諸侯的事業。詳見卷五《秦本紀》“孝公元年令”。缪,通“穆”。②東複侵地:指原屬晉國的河西地區。晉獻公死去以後,流亡在外的晉公子夷吾為了争奪君位“使人請秦,求入晉”,并表示“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與秦”。及夷吾立為晉君,“背約不與河西城”。秦穆公十四年(前646),晉乘秦饑,興兵攻秦,結果晉惠公夷吾反被秦生擒,隻好與秦盟,“獻其河西地”。後來“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複強”,把原先割讓給秦國的河西之地,又重新奪回。見卷五《秦本紀》,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

③讓:責備。④說:規勸,勸說。帝道:相傳為堯舜等五帝治理國家的方法。⑤這一句的意思是景監再向孝公請求召見公孫鞅。⑥益愈:反複前日之論,稍加修正。由帝道漸入王道。⑦未中旨:未能與孝公的心意相合。⑧王道:即三王之道。指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之道。⑨霸道:即五霸之道。指以尊王攘夷為号召的齊桓、晉文之道。五霸,說法不一,一般認為是秦穆公、晉文公、齊桓公、宋襄公、楚莊王。他們多憑借武力威勢治理國家,開拓疆土。⑩厀之前于席:身上跪在席子上向前膝行。厀,通“膝”。古人席地而坐,膝蓋挨着席子。?三代:指夏、商、周三個朝代。?邑邑:同“悒悒”。郁悶不樂。(13)說:同“悅”。愉快,喜悅。(14)比德:比量德行。

孝公既用衛鞅①,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②,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于世③;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于民④。愚者暗于成事⑤,知者見于未萌⑥。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⑦。論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謀于衆。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⑧;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⑨,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⑩,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學者溺于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于法之外也。

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13);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14)。”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15)。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16)。”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①衛鞅:商鞅為衛國人,故稱。下句“恐天下議己”,是說孝公欲從商鞅之言而變法,可是又怕天下議論他,不是說商鞅“恐天下議己”。②疑:猶豫不定。③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說,超出常人的人本來要被世俗非難的。④敖:通“謷”。嘲笑。《商君書》或作“骜”,或作“訾”。“骜”通“訾”。“訾”,毀謗。⑤暗:不清楚,不明白。⑥知:通“智”。未萌:未發露、察覺。⑦慮:事先謀劃、創始。⑧法:效法。故:指成法。⑨易民:改變民風民俗。⑩緣:依照,沿襲。?王:成王,統一天下。?五伯:即五霸。(13)制:被制約。(14)不肖:不成材,沒出息。(15)器:指古代标志名位、爵号的器物。(16)多:推重,贊揚。

令民為什伍①,而相牧司連坐②。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③,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④;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⑤,耕織緻粟帛多者複其身⑥。事末利及怠而貧者⑦,舉以為收孥⑧。宗室非有軍功論⑨,不得為屬籍⑩。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①什伍:戶籍編制,十家為什,五家為伍。②牧司:檢舉,監督。連坐:一人犯法,其他人連帶治罪。坐,因犯……罪。③分異:分家另過。這是為繁殖人口,發展生産。④率:标準。⑤僇力:即“戮力”。盡力,緻力于。⑥複其身:免其本身勞役或賦稅。複,免除。⑦事末利:從事工商業。末,非根本,不重要的事物。古代以農業為本,以工商業為末。⑧收孥:拘摯本人妻子,沒收為官奴婢。孥,奴婢。⑨宗室:此指王族。⑩屬籍:家族的名冊,譜牒。?差次:等級次序。差,等。分别等級。名:占有。?芬華:比喻顯榮。即顯赫榮耀。

令既具①,未布②,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③,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複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④,以明不期。卒下令。

令行于民期年⑤,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于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⑥。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黔其師公孫賈⑦。明日,秦人皆趨令⑧。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怯于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⑨,盡遷之于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于是以鞅為大良造。将兵圍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為築冀阙宮庭于鹹陽⑩,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為禁。而集小(都)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平鬥桶權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複犯約,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緻胙于孝公(13),諸侯畢賀。

①具:準備就緒。②布:頒布,公布。③國都市南門:指都城後邊市場南門。古代國都建制:前朝,後市,左祖、右社。④辄:就。金:古代貨币單位。⑤期年:一整年。⑥法:處罰、治罪。⑦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額上刺字,再塗以墨。⑧趨令:遵照新法執行。⑨亂化:擾亂教化。⑩冀阙:古代宮庭外公布法令的門阙。冀,記。出列教令,當記于門阙。(11)阡陌:縱橫交錯的田塍。南北叫阡,東西稱陌。封:聚土作為标志。疆:劃定疆界。(12)劓:古代割掉鼻子的刑罰。(13)緻胙:天子把祭祀用的肉賜給諸侯,表示榮寵的特殊禮遇。

其明年,齊敗魏兵于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将軍寵涓①。其明年,衛鞅說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領阨之西②,都安邑③,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④。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⑤。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齊,諸侯畔之⑥,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⑦,此帝王之業也。”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将而伐魏。

魏使公子昂将而擊之。軍既相距⑧,衛鞅遺魏将公子昂書曰⑨:“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将,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昂,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魏惠王兵數破于齊秦⑩,國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衛鞅既破魏還,秦封之于、商十五邑,号為商君。

①見卷五《秦本紀》、卷四十四《魏世家》、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②領阨:山嶺險要處。領,通“嶺”。阨,通“隘”,狹隘,險要。③都安邑:建都安邑,亦即以安邑為都城。④界河:以黃河為界。⑤病:與上句“利”對舉。⑥畔:通“叛”。⑦鄉:同“向”。⑧相距:兩軍接近,尚未交戰。距,通“拒”,抵禦。⑨遺:緻送,贈予。書:信。⑩數:屢次、頻繁。?三家分晉以後,河西之地屬魏。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①。趙良見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見也,從孟蘭臯②。今鞅請得交,可乎?”趙良曰:“仆弗敢願也。孔丘有言曰:‘推賢而戴者進③,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聞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仆聽君之義,則恐仆貪位貪名也。故不敢聞命。”商君曰:“子不說吾治秦與?”趙良曰:“反聽之謂聰④,内視之謂明⑤,自勝之謂強⑥。

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⑦。’君不若道虞舜之道⑧,無為問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别,大築冀阙,營如魯衛矣。子觀我治秦也,孰與五羖大夫賢⑨?”趙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⑩;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13)。君若不非武王乎,則仆請終日正言而無誅(14),可乎?”商君曰:“語有之矣,貌言華也(15),至言實也(16),苦言藥也(17),甘言疾也(18)。夫子果肯終日正言,鞅之藥也。鞅将事子(19),子又何辭焉!”趙良曰:“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聞秦缪公之賢而願望見,行而無資,自粥于秦客(20),被褐食牛(21)。期年,缪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22),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23),三置晉國之君(24),一救荊國之禍(25)。

發教封内(26),而巴人緻貢;施德諸侯,而八戎來服(27)。由餘聞之(28),款關請見(29)。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于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幹戈,功名藏于府庫,德行施于後世。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30)。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見秦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31),非所以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為事,而大築冀阙,非所以為功也。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32),是積怨畜禍也。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33)。今君又左建外易(34),非所以為教也。君又南面而稱寡人(35),日繩秦之貴公子(36)。《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何不遄死(37),以《詩》觀之,非所以為壽也(38)。

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歡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39)此數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十數,從車載甲,多力而骈脅者為骖乘(40),持矛而操阘戟者旁車而趨(41)。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42)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灌園于鄙(43),勸秦王顯岩穴之士(44),養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貪商于之富,寵秦國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45),秦國之所以收君者(46),豈其微哉(47)?亡可翹足而待。”商君弗從。

①怨望:怨恨。望,埋怨責備。②從孟蘭臯:經由孟蘭臯的介紹。③戴者:指善于治理政事而受到百姓愛戴的人。④反聽:能夠接受别人的意見。⑤内視:自我省察。⑥自勝:自我克制。⑦自卑:謙虛,卑下自守。尚:尊重。⑧前一“道”為遵循。後一道為主張、道理。⑨這一句的意思是說,我和五羖大夫比,誰更賢能。孰與,用于比較,與……比,哪個……。五羖(gǔ,股)大夫:即秦名相百裡奚。原為虞國大夫,晉滅虞,被晉所俘虜,随秦穆公夫人即晉公子夷吾的姐姐随嫁到秦,後逃離秦國,在宛地被楚人捉獲。穆公聞其賢,就用五張黑色的公羊皮把他贖回,與談三日,穆公大悅,“授之國政”。這與下文趙良所雲頗不同。

見卷五《秦世家》參見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原文“伊尹為庖,百裡奚為虜”段關于百裡奚的注文。⑩掖:同“腋”。胳肢窩。?諾諾:答應之聲,有順從、附合的意思。?谔谔:直言的樣子。(13)這兩句的意思是,武王讓大臣們直言谏诤,國家就昌盛;纣王的大臣們不敢提意見,因而滅亡。墨墨:通“默默”。不言,無聲息。(14)誅:責怪。(15)貌言華:表面上動聽而實際虛浮的話。(16)至言:真實的話。(17)苦言:逆耳的話。(18)甘言:獻媚奉承的話。(19)事:師事。(20)粥(yù,育):通“鬻”。賣。(21)被:同“披”。穿。食:給……吃。

(22)加:淩駕。百姓:指貴族。(23)東伐鄭:據《左傳》載,魯僖公三十二年,駐軍于鄭而代鄭設防的秦國大夫杞子派人送回信息,說鄭國讓他負責掌管北門的鎖鑰,如果秘密派軍前來,鄭國就可以得到了。于是,秦穆公召五羖大夫百裡奚之子孟明等三人東襲鄭。其事在三十三年。及至孟明等到了滑國,發現鄭國已有所防備,怕“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就滅滑而還。按這次秦“東伐鄭”,《左傳》不及百裡奚本人事,隻載當初被百裡奚推薦的蹇叔曾谏穆公不要“勞師以襲遠”。卷五《秦本紀》述及百裡奚與蹇叔哭送出師事,卷三十九《晉世家》、卷四十二《鄭世家》則未及其事。

(24)三置晉國之君:卷五《秦本紀》載,秦穆公九年(前651),晉獻公去世,發生裡克之亂,流亡在梁的晉公子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穆公許之,使百裡奚将兵送夷吾歸國為君,是為晉惠公。秦穆公二十三年,在秦國做人質的晉公子圉聽說晉君病,怕晉君去世以後他仍被留在秦國,而晉“更立他子”為君,于是逃離秦國歸晉。轉年,秦穆公二十三年,晉惠公去世(《春秋》在明年,《左傳》在是年)子圉立為晉君,後谥為懷公。秦怨恨圉逃跑歸國,于是迎送當時流亡在楚的另一位晉公子重耳歸國為君,是為晉文公,此秦穆公二十四年(前636)事。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二十四年”。(25)一救荊國之禍:當指晉楚城濮之戰。

據《左傳》載,魯僖公二十七年(是年亦秦穆公二十七年,即前633年)冬,楚成王與陳、蔡、鄭等國圍宋,宋派人到晉國告急。轉年春二月,晉用先轸謀與秦、齊結成抗楚聯盟,秦穆公派其子甯(nìng,佞)率師參戰。夏四月晉、宋、齊、秦抗楚盟軍大敗楚師于城濮,從而保衛了宋國,制止了楚國的北侵。荊國,即楚國。救荊國之禍,即救楚伐宋之禍。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又《索隐》謂救荊國之禍“朝周是也”。此說也不無根據,蓋此戰結束以後,晉文公、齊孝公、宋成公、蔡莊公等盟踐,以尊周室。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按晉城濮之戰大敗楚師,似與百裡奚相秦并無多大關系,此戰主要是晉和晉名将先轸在起作用。又,由初置晉國之君的秦穆公九年中經“一救荊國之禍”的秦穆公二十八年,到“東伐鄭”的秦穆公三十三年,其間有二十四年之久,與上文“相秦六七年”不合。又,梁玉繩《史記志疑》雲:“奚之為相,未知的在秦穆公何年。”

卷五《秦本紀》載:秦穆公“以五羖羊皮”贖百裡奚入秦,是其五年事(前655),穆公與“語三日”,大悅,于是“授之國政”。據此,百裡奚相秦,大概就在是年吧。當時百裡奚“年已七十餘”。由“年已七十餘”而“授之國政”的秦穆公五年到“東伐鄭”的秦穆公二十三年,則百裡奚當已近百歲,甚或已逾百歲。所以,判斷趙良的話是否合于史實,太史公的記述是否确鑿,百裡奚的年齡因素是不容忽視的。(26)發教:施行德化。封内:境内。(27)八戎:泛指諸戎部族及其國家。(28)由餘聞之:卷五《秦本紀》載,由餘的先人原系晉人,所以,他會說晉國話。我王“聞穆公賢,故使由餘觀秦”。後由餘降秦,“穆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秦穆公三十七年(前623),“秦用由餘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裡,遂霸西戎”。上句“八戎來服”,蓋指此。

(29)款關:叩關,即入關求見。款,叩,敲。(30)相杵:搗米時發出相應的呼聲。(31)嬖:寵愛,寵幸。主:薦主,保舉的人。(32)駿刑:嚴峻的刑罰。駿,通“峻”。(33)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說,教化百姓比命令更深入人心,百姓模仿上邊的行為比命令更迅速。(34)左建外易:違情背理地建立權威,改變法制。左,失正。外,失中。(35)南面:古代君王坐北朝南。寡人,君之謙稱。指商鞅被封商于之地,号商君。(36)繩:約束,糾正。引申為逼迫。(37)以上四句詩出自《詩經·鄘風·相鼠》第三章。遄,快,迅速。(38)為壽:敬酒,緻禮。此引申為褒揚,恭維。

(39)以上二句詩,《詩經》未載。可能是逸詩。(40)骈脅:肌肉壯健,不顯脅骨。骖乘:乘車時居于右者,即陪乘。多指警衛人員。(41)阘(xī,希):長戟。旁:同“傍”。依傍,靠近。(42)《書》曰二句;《尚書》裡沒有。《索隐》謂此是《周書》之言,孔子所删之餘。(43)鄙:邊邑。此指偏遠僻靜的地方。(44)顯:顯揚。引申為重用。岩穴之士:隐居山林的賢能之士。(45)捐賓客:舍棄賓客。這是對死亡的委婉說法。(46)收:逮捕,拘壓。(47)微:少。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①。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②,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③。商君喟然歎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④!”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魏人曰:“商君,秦之賊。秦強而賊入魏,弗歸,不可”。遂内秦⑤。商君既複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⑥。秦發兵攻商君,殺之于鄭黾池⑦。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⑧,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①舍:住。後一“舍”為旅店。②客人:旅店主人。③舍人:住店的人。驗:憑證。路引一類的身份證件。坐之:即店主人與住店的人一起判罪。④敝:通“弊”。弊病,害處。⑤内:同“納”。交納。⑥徒屬:封邑中的部屬。⑦卷十五《六國年表》謂商君死彤地。⑧車裂:古代酷刑,以車撕裂人體。俗叫五馬分屍。徇:示衆。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①。迹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②,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③。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于秦,有以也夫④!

①天資:天性。刻薄:殘忍。②迹:考察,追究。幹:求取,這裡是遊說的意思。③發明:證明,說明。④有以:有緣故,有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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