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商會

商務商會

資本經營
商會商務又稱資本經營[1]、消費投資、連鎖銷售、亮點經濟、離岸經濟等等,它是中國大陸傳銷組織創造的概念。簡言之就是利用資本市場,以小變大、以無生有的訣竅和手段,通過拉下線和資産再分配而從中盈利的非法傳銷經活動。由于缺乏監管,目前大量非法分子打着商會商務運作的名号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目前在互聯網上,也有不少傳銷分子打着“網絡商會商務運作”的旗号進行非法活動。
    中文名:商務商會 外文名: 别名: 别稱:資本經營、消費投資、連鎖銷售 經營模式:嚴格又簡單 本 質:非法傳銷

法律責任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一章、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這些現象與連鎖銷售的操作模式雖然有些區别,但連鎖銷售實際上就是傳銷,不管是連鎖經營或是傳銷都是一樣的,就是騙錢,各位不要再做發财夢了。

《禁止傳銷條例》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财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财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章 第八節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政府說法

“商會商務運作是工商部門之前查處"連鎖銷售經營、資本運作"傳銷活動的變種。”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說。自2010年以來,工商部門陸續發現傳銷組織通過編造政策背景、組織名稱和紅頭文件的方式,開展“資本運作”式的傳銷活動。這些傳銷組織歪曲國家政策,嫁接暗示誘導,如用“城市規劃”指代“發展前景”、用“發展環境寬松”指代“政府默許”、“城市新區建設”指代“資本運作成果”等,專門蠱惑有正當職業和穩定收入的人群。

從最直白的打電話、拉人頭,到借殼“資本運作”、“電子商務”,近年來傳銷分子不斷變換着外衣。除借殼資本運作外,假借慈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傳銷的騙局時有發生。當真正的公益機構正面臨着籌款難人才缺的困難局面之時,非法組織卻披着僞慈善的外衣招搖撞騙、牟利驚人。被媒體瘋狂報道的“慈善之星”潘紅凱在短短3個月便謀得了數千萬。 

特征

其特征主要在以下幾點: 

一、用謊言邀約親友,實行層層保密,内部充斥謊言與騙; 

二、從事者從後來者所交費用中獲得報酬,因此是一種不産生新價值的經濟行為,它對社會财富的增長沒有任何積極意義,是不勞而獲的惡劣行徑; 

三、無限發展,資金鍊早晚會斷裂,所以失敗者注定是絕大多數,會形成當年的傳銷難民現象——傾家蕩産、家破人亡,引發社會動蕩; 

四、是一種多層次計酬的經濟模式,觸犯了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 

五、它利用了當地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需要,形成了一定氣候。 

傳銷人員的說辭:

一、貧困地區以往國家靠發放救濟金的輸血式扶貧已被證明不是一個扶貧的好辦法,而商務商會卻利用群體消費的方式幫“實驗區”培育了難能可貴的相當繁榮的市場體系,國家不必再發救濟金,當地群衆也找到了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位置,這不是一種造血式的扶貧模式嗎? 

二、随着市場繁榮,“實驗區”當地政府稅收、财政收入大幅增長,市政設施不斷改善,這與商務商會有着相當大的關系,商務商會大量人員所需提供的社會服務又解決了當地大量的就業問題,以需求帶動了當地工農業的發展。商務商會絕大多數人都遵紀守法,當地治安狀況良好,對當地政府有什麼不好呢? 

三、由于它确實為“實驗區”帶來了在三五年内迅速脫貧緻富的效應,廣西在全國的經濟排位也在十年中攀升了十幾位(誰能否認這與商務商會有一定的關系呢?)。這種模式假如推廣,對西部大開發難道不是一種新思路嗎? 

四、商務商會已成為廣西拉動内需的重要合力之一。其發生在當地的直接消費約為數百億甚或以千億計(這要看其總人數到底是多少,互聯網上一般說“數以百萬計”,還有更多的說是300萬)。僅按每人一年往返于家與“實驗區”四次計算,所發生的交通費用也在數十億到百億之間。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當國家出口阻力日益增加,主要靠投資來保GDP增長情況下,多麼需要消費這第三駕馬車!難道商務商會所引發的這數百億甚至更多消費沒有統計在GDP當中嗎? 

五、中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引進傳銷,到1998年被迫取締,國務院10号文件說是“傳銷經營不符合我國現階段國情,已造成嚴重危害……價格欺詐、騙取錢财,推銷假冒僞劣産品、走私産品,牟取暴利,偷逃稅收,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幹擾正常的經濟秩序。因此,對傳銷經營活動必須堅決予以禁止”。商務商會恰恰是總結了傳銷的經驗教訓,将傳銷的種種弊病如假冒僞劣、無限加價、高調運作、重複投資、金字塔模式、業績歸零制、無限拉人頭、對下線不負責任乃至扣留手機與身份證、限制人身自由等一一予以剔除,留下了直銷(中國當年引進的傳銷其實就是國外的直銷)的合理内核,又考慮到中國還是個窮國,做了種種适合中國國情的新的設計,如一次性投資、無業績壓力、資格永不滑落、資格可轉讓可繼承、推薦人對被推薦人負責、低調運作、等腰梯形模式的成功出局制等等。它難道不可能成為中國無店鋪銷售的一種試驗模式嗎?難道中國以後就不需要直銷了嗎?中國還能找到比商務商會更适合本國國情的無店鋪 

經營模式嗎? 

六、商務商會嚴格又簡單的制度設計使參與者從傳統行業的爾虞我詐、惡性競争與傳銷的不負責任變為一人有事大家幫,人與人之間建立起和諧融洽負責任的關系。參與者即使從自私的目的出發卻也會為同伴做出無私的奉獻。這難道不是一種有價值的制度設計與行業文化嗎?在建設和諧社-會過程中政府能否做些借鑒呢? 

看到這裡,可能會有人覺得博主為什麼把從事者的理由說得有根有據而對抨擊者的理由說得過于概念化、情緒化——這是互聯網上搜索的結果。不代表博主對商務商會的支持與肯定,對商務商會的評價除了看雙方怎麼說,還要看事實是怎麼回事,更要看雙方的觀點發生碰撞時哪些理由會倒下去,或冰消雪融。 

從雙方争論看,博主願意把大家都看做是真誠的,說的都是心裡話,并無編造——這就得出一個怪論:商務商會基本上還是個仙女,但穿着一件髒衣服。上面貼着很多它自己不想要卻甩不掉的标簽以及被潑上去的污泥濁水,還長着不少的虱子跳蚤,它所做的事情多數人不理解,卻真的對國家、地方、老百姓有好處。它既做了不少好事, 但其怪誕行為沒準會觸犯天條,而且它不是沒有可能變成魔鬼的! 

但是假如真的要我們用犧牲親情、友情、愛情來得到,我覺得代價太大了~!但是事已至此我所有的錢都投進去了,我沒有其他的退路了,假如可以成功的話唯有堅持就在我進退為難的時候,無意間我看到了一篇關于異地和網資對比分析的帖子,我很仔細的看了,這才發展實在自己是兜了好大一個圈子啊。  

在這裡我把我這段時間對行業的一些想法、看告訴大家,也使我們能正視商務商會。。當然商務商會不好,不會有這麼多的人加入。相信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大都已經認可了這個行業,這套模式,所以在此我隻把從業過程中會遇到的重重問題告訴大家。 

1.跟風思想,攀比心裡使我們都想做高點21份,大投資,籌錢困難,難發展,出了問題不好交代。

2.13年間做這個的失敗者十之八九,現在在從事,不等我們開口打電話,對方就心知其意,難邀約。 

3.宏觀調控厲害,即使認可了,也會反差。熟知那裡是宏觀調控,都是從業人員的肺腑之言。 

4.必須舍棄工作,專職從事,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兩年上平台,上高業還是等下面發展拿錢,有得三五年。【一個體系每月産生多少份我們心裡清楚】 

5.想拿錢就得發展打電話,每月二三百塊,接人每次少則幾百,多則不限。必須得面對接十個才能留三個的事實。親戚朋友不認可,錢白花,市場嚴重破壞。 

6.不論我們是一條線還是兩條線上組長,那是我們的市場幾乎全部破壞,所以說很多上級别 老總根本就不發展。其實是發展不動,還有知道的多了,不敢發展。 

7.我們必須得面對半年不發展,甚至更長時間不發展的情況,即使我們遇不到,下面肯定會遇到。這麼長時間我們得交生活費,房租費,等等費用,完全是異地的消費者。 

8.三個人對大多說人太難了,很少有人能補齊,即使補齊了,肯定有死腿。所以上面給下面補直接的情況幾乎不會出現,除非親戚用糖葫蘆式。而朋友方面還會為此發生搶市場的搶市場的問題,發生很多不愉快。 

9.到一定程度,得當房間家長,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正是無底深淵的開始。

10.除非成功,在這漫長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得承受很多壓力,這是無法用言語描述的,隻有自己心裡清楚。 

11.即使上了經理,我們也掙不到那所謂的萬元收入,上高也也根本掙不到24萬。因為都是一條兩條,關于經濟賬,日後在給大家算,反正很寒心。 

12.知道了太多,說了,渙散軍心,被群起而攻之。不說心裡難受,昧着良心說話做事。錢投進去了又不甘心放棄,自己又發展不動,隻能督促下面發展,不能以身作則,矛盾出現,不好管理。 

13.整體發展不動,即使到了大經理也都疼。一條短信、一個電話就能下面人幾個月動不了,難。 

14.放棄是一種解脫,但我們無臉回家,不知道怎樣面對曾經的親戚朋友,更不知道還能做些什麼。。所以隻能幹耗着,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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