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

漢語漢字
唱,漢字一級字,讀作chàng,最早見于篆文,本意是依據一定的音律發聲,也指歌曲。以左邊的口字旁以及右邊的“昌”(8畫)組成漢字唱(總筆畫11畫)。
  • 中文名:唱
  • 拼音:chànɡ
  • 部首:口
  • 五筆:KJJG
  • 倉颉:raa
  • 鄭碼:jkk
  • 字級:一級(編号2284)
  • 平水韻:去聲二十三漾
  • 筆畫:11
  • 外文名:call,ditty,song
  • 統一碼:基本區U 5531
  • 造字法:形聲字
  • 四角号碼:66060
  • 筆順編号:25125112511
  • 部外筆畫:8
  • 結構:左右結構
  • 注音字母:ㄔㄤˋ

現代釋義

基本字義

chàngㄔㄤˋ

依照樂(yuèㄩㄝˋ)律發聲:~歌。~腔。~段。~功。~和(héㄏㄜˊ)。歌~。

高呼,大聲叫:~名。~收。

歌曲:唱個~兒。

古同“倡”,倡導。

姓。

詳細字義

唱chàng

〈動〉

(1)(形聲。從口,昌聲。“唱”字經傳以“倡”為之。本義:領唱)

(2)同本義[precent]

唱,導也。——《說文》

取其唱予和女。——《左傳·昭公十六年》注

唱和有應。——《荀子·樂論》

晷漏肅唱。——《文選·左思·魏都賦》

(3)又如:唱和(唱歌時此唱彼和)

(4)倡導;發起。後作“倡”[promote]

為天下唱,宜多應者。——《史記·陳涉世家》

予三十年前所主唱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為諸先烈所不惜犧牲生命以争之者。——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5)又如:唱義(倡導起義);唱謀(率先策劃);唱始(倡始;首倡)

(6)歌唱,吟詠[sing]。如:唱書(說唱演奏小說中的故事。用絃、琴伴奏的,稱作唱書);唱詩(吟詩);唱月(對月吟唱)

(7)表演[play]。如:唱白臉

(8)叫,呼[call out;cry]。如:雞唱三遍;唱曉(雞鳴報曉);唱好(喝采叫好)

唱chàng

〈名〉

歌曲[song]。如:唱論(書名。關于戲曲聲樂方面的理論)

常用詞組

唱白臉、唱本、唱段、唱對台戲、唱反調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尺亮切,音厰。《說文》導也。《玉篇》禮記曰:一唱而三歎。○按《樂記》今本作倡。

又《廣韻》發歌也。《廣韻》亦作誯。《集韻》亦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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