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歌唱大賽

歐洲歌唱大賽

歐洲唱歌類比賽
歐洲歌唱大賽(法語:"Concours Eurovision de la chanson",英語:"Eurovision Song Contest")是歐洲廣播聯盟(EBU)主辦的一項歌唱比賽,自1956年開始舉辦,是世界上已知最大的歌唱類比賽。[1]
  • 中文名:歐洲歌唱大賽
  • 外文名:
  • 舉辦期間:
  • 舉辦地點:
  • 賽事類型:
  • 主辦機構:歐洲廣播聯盟(EBU)
  • 英文名:Eurovision Song Contest
  • 已舉辦:64屆

簡介

歐洲歌唱大賽自1956年起每年舉辦一次,比賽中每個國家選派歌手參賽,各國觀衆通過電話或短信投票選出自己最喜愛的12個國家,由各國分别統計之後上報東道主,分數累積後最終選出優勝者,獲勝歌手代表的國家将成為下屆歌賽的主辦國。

歐洲電視歌唱大賽經過50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歐洲規模最大、影響力最廣、商業運作最成功的文藝活動。歐洲廣播聯盟的成員國每年通過自己的選拔方式确定本國的參賽選手和曲目。每年5月份,半決賽和決賽通過現場直播方式在承辦國進行。 

在過去56屆比賽,愛爾蘭代表勝出了7次,是各國之冠,聯合王國、法國和盧森堡代表各勝出了5次并列第二。曆屆優勝者中,ABBA(1974年)和席琳·狄翁(1988年)成了國際知名的巨星。

曆史

在20世紀50年代,正值歐洲戰後重建,歐洲廣播聯盟(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EBU)成立特别委員會搜索能帶來使EBU成員國一起圍繞在一種“輕松娛樂項目”上的方法。

在1955年1月于莫斯科舉行的一次委員會議中,瑞士電視廣播總幹事兼委員會主席Marcel Bezençon設想出了以一種電視節目形式播出由各國共同參與一場國際歌唱大賽的點子,節目同步覆蓋所有聯盟成員國。

這個賽事基于一直在意大利舉辦的聖雷默音樂節(Sanremo Music Festival),并且被認為是對直播電視節目的一個技術革新試驗,當時被稱為“歐洲電視最高獎項”( "Eurovision Grand Prix"),被1955年10月19日在羅馬舉辦的一次EBU聯合會議正式批準,并且決定第一次的大賽将在1956年春天于瑞士的盧加諾(Lugano)舉辦。“歐洲電視”的名字第一次被用來和EBU網絡聯系起來是由英國記者George Campey在1951年的倫敦旗幟晚報發表的。

第一屆大賽在1956年5月24日于瑞士盧加諾的市區舉行的,七個國家參加了比賽,每個國家呈交兩首歌曲,一共14首。這是唯一一屆每個國家表演超過一首歌曲的比賽:從1957年開始曆屆大賽隻允許每個國家一首歌曲。1956年大賽由舉辦國瑞士赢得冠軍。

比賽過程

比賽賽程:分半決賽、決賽兩步進行。半決賽共有兩場,每場決出十個參賽名額,加上直接進入決賽的東道國和賽事四個最大的投資國英法德西,共25國參加決賽。

比賽結果:由觀衆投票産生。觀衆不能投自己國家選手的票,投票結果由各國電視台單獨統計,獲得票數排在前十名的選手的分别獲得1-7分、8、10、12分,排名第一的獲12分,以下按名次依次減少,把選手在各個國家的得分相加得到最終結果,得分最多的獲勝。

比賽特色

和國内的歌唱比賽有所不同,歐洲電視歌唱大賽突出的是跨地域性和全民參與性。

比賽規定,大賽的優勝者由參賽國觀衆投票決定,但投票者不得将票投給自己國家的選手。每名參賽者表演結束後,都會留下10分鐘時間給觀衆投票。随着通訊手段的進步,手機短信、電話和電腦網絡都被列為有效的投票方式,這些選票最終由設在德國的一個數據中心進行處理,比賽全部結束後半小時内觀衆即可獲悉大賽最終結果。

雖然每年代表各國參賽的歌手或樂隊不一定代表該國最高水平,但一定是該國當前最流行或者最具發展潛力的音樂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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