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非營利性正處級事業單位
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于l993年9月8日,前身為廣西首府南甯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隸屬于南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3年11月1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号)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号)的文件精神,經南甯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廣西首府南甯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包括縣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機構和人員進行重組後,成立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管理中心”),是直屬于南甯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1]
  • 中文名: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外文名:
  • 辦公地址:
  • 性質:組織機構
  • 行政級别:
  • 前身:廣西首府南甯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 内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簡介

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負責對南甯轄區内的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進行統一歸集、統一管理、統一運作。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十個科室、五個營業部、一個分中心、六個管理部中心下設五個科室和七個管理部,各縣管理部屬中心的派出機構。中心對管理部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一規章制度。

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将在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正确決策下,在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下,積極開拓,勇于創新,進一步加強資金歸集力度,在确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資金投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真正做到住房公積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主要職責

(一)編制、執行南甯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南甯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南甯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南甯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南甯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南甯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南甯市編辦《關于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通知》(南編〔2003〕36号)以及《關于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編制有關問題的批複》(南編〔2007〕68号)文件精神,南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6個科室、一個分中心、7個管理部,即:辦公室、歸集管理科、信貸管理科、财務會計科、綜合業務科、鐵路分中心、邕甯縣管理部、武鳴縣管理部、賓陽縣管理部、橫縣管理部、上林縣管理部、隆安縣管理部、馬山縣管理部,各部門職能如下:

辦公室: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事務、人事勞資、後勤服務等工作。

歸集管理科:負責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歸集、業務拓展和中心計算機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

支取管理科:負責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信貸管理科: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财務會計科:負責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及其增值收益的會計核算和管理中心财務管理工作。

法規稽核科:負責管理中心法規事務和本單位綜合報表統計編報和資金運籌計劃的編制、内部審計工作。

鐵路分中心: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南甯鐵路局管轄範圍内的鐵路行業住房公積金歸集、支取、使用和核算具體管理工作。鐵路分中心内部機構設置綜合科、歸集管理科、财務會計科、信貸管理科、柳州管理部、桂林管理部、玉林管理部。

地址:衡陽東路63号

邕甯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邕甯、良慶轄區内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邕甯區紅星路紅星小區

武鳴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武鳴縣轄區内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武鳴縣湘山大道福源小區商住樓6-1号

橫縣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橫縣轄區内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橫縣州鎮柳明路203号

賓陽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賓陽縣轄區内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賓陽縣盧圩鎮臨浦街農行大廈三樓

隆安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隆安縣轄區内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隆安縣城西路29号金城大廈3樓

馬山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馬山縣轄區内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馬山縣中學街農行辦公樓一樓

上林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上林縣轄區内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上林縣政府路工商局辦公室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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