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隻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隻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别。在執法權限的規定上,協警制度并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