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

分配

經濟學術語
分配指按一定的标準或規定分(東西)、安排;分派。經濟學上指把生産資料分給生産單位或把消費資料分給消費者。分配的方式決定于社會制度。包括社會總産品的分配、國民收入的分配、個人消費品的分配等。它是社會再生産的一個重要環節。有時還指生産資料的分配,即所有制關系。生産資料的分配決定着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産之間的分配的性質,決定着社會成員在生産過程中所處的地位。
    中文名:分配 外文名:Distribute 拼音:fēn pèi 近義詞: 反義詞: 屬于:經濟學術語 内容1:社會總産品的分配 内容2:國民收入的分配 釋義:按一定的标準或規定分

内容

社會總産品的分配

社會總産品是社會在一定時期内(通常為一年)所生産的物質産品的總和。它既是生産過程的結果,又是再生産過程的條件,是整個社會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社會總産品中的生産資料部分隻能用于生産消費,其中的一部分用來補償生産中消耗了的生産資料,另一部分用于滿足擴大再生産的需要。社會總産品中的消費資料部分,則用來滿足社會成員的生活消費需要,其中一部分用于個人消費,另一部分用于社會消費。

在剝削階級占統治地位的社會中,社會總産品中的生産資料主要歸剝削階級占有,以作為繼續和進一步擴大剝削的手段;而消費資料的分配,則按照有利于剝削階級的方式進行。在社會主義和共産主義制度下,社會總産品則按照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絕大部分或全部歸勞動人民占有,并按照有利于勞動人民的方式進行分配。其中的生産資料,主要用于維持和擴大公共生産的需要;而消費資料部分則用于滿足全體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國民收入的分配

社會總産品的價值中新增加的價值是國民收入。國民收入的分配,由生産資料所有制決定。在以生産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中,生産資料歸剝削階級所私有,直接生産者沒有或隻有少量的生産資料,國民收入的分配也反映生産資料的所有者對直接生産者的剝削關系。在生産資料歸勞動者共同占有的社會主義社會中,國民收入則按照社會主義原則進行分配。

國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指國民收入在物質生産部門中的各階級、階層及其成員之間進行的分配。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再分配。因為除了物質生産部門外,還有許多非物質生産部門,比如,文化、教育、衛生、國家機關、軍事部門等。各部門所需要的費用以及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是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取得的。在不同的生産方式中,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具有不同的社會性質,反映了不同的生産關系,受不同的經濟規律決定。

個人消費品的分配

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是社會總産品分配或國民收入分配的組成部分。在不同生産方式中,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有其特定的方式。例如,社會主義社會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而在共産主義社會是按需分配。

生産資料的分配

産品的分配是由生産資料的分配決定的。生産資料的分配不僅制約着産品的分配,而且是社會生産的前提。

意義

社會生産要能進行,必須先有生産資料和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産之間的分配,這種分配是為生産過程的開始準備條件,它先于生産而存在,又作為生産的前提包含在生産之中。沒有生産條件的分配,就沒有生産,也就談不上産品的分配。

正如馬克思所說:“在分配是産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産工具的分配,(2)社會成員在各類生産之間的分配(個人從屬于一定的生産關系)──是上述同一關系的進一步規定。這種分配包含在生産過程本身中并且決定生産的結構,産品的分配顯然隻是這種分配的結果”(《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99頁)。

生産資料的分配決定着社會成員在社會各類生産之間的分配的性質,決定着社會成員在生産過程中所處的地位。在以生産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中,占有生産資料的社會成員,不直接參加勞動,在生産過程中卻處于支配的地位,而不占有或隻占有少量生産資料的社會成員,是直接生産者,但在生産過程中處于被支配的地位。同是生産資料的私有制,又有奴隸制的、封建制的和資本主義制的不同形式,它們決定了人們在生産過程中的不同的關系,并決定着産品的不同分配關系。

與生産的關系

分配和生産的關系分配是聯結生産和消費的中間環節。分配和生産的關系是,生産決定分配,即決定分配的對象和方式。沒有産品的生産,就沒有可供分配的對象(産品);可供分配的産品的數量,也取決于生産出來的該種産品的數量。社會成員以什麼樣的社會形式參與社會産品的分配,取決于他們以什麼樣的社會形式參與生産。馬克思說:“分配的結構完全決定于生産的結構,分配本身就是生産的産物,不僅就對象說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說也是如此。就對象說,能分配的隻是生産的成果,就形式說,參與生産的一定形式決定分配的特定形式,決定參與分配的形式”(同前,第2卷,第98頁)。

在另一方面,分配對生産也起反作用,适應特定生産形式的分配形式,能夠促進生産的發展;反之,不适應生産形式的分配形式,則會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阻礙生産的發展。

分配關系

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階級對抗社會中,分配關系也具有對抗的性質。剝削階級依靠對生産資料的私人占有,把它用作剝削勞動者的手段,無償占有勞動者創造的産品的絕大部分。他們不勞而獲,而廣大勞動者卻是多勞少獲,這樣的産品的分配關系,加深了再生産過程中的矛盾。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勞動人民成了生産過程的主人,他們為了社會的和自己的利益進行勞動,在分配關系中不存在階級利益的對抗關系,這種分配關系使勞動者從物質利益上關心社會生産的發展,對社會生産的發展起着重大的推動作用。當然,這并不意味着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分配和生産就沒有任何矛盾了。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在産品的分配上,有時會出現平均主義的幹擾。平均主義的分配實際上是承認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勞動可以無償占有,這是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相違背的;另外,個人消費品分配上的差别,如果脫離了人們為社會所提供的勞動的差别,也不符合按勞分配的原則。這些都會挫傷勞動者的積極性,不利于生産的發展。但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分配關系中的矛盾,是非對抗性的。它可以通過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的具體措施加以解決。

方式

按勞

個人消費品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之一。以生産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前提。在社會總産品作了各項必要扣除後,按勞動者提供社會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消費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動者不得食。是對剝削制度和平均主義的否定。工資、獎金等都是按勞分配的形式。

按生産要素

所謂按分配是指生産要素所有者憑借要素所有權,從生産要素使用者那裡獲得報酬的經濟行為。它包括三層含義:(1)參與分配的主體是要素所有者,依據是要素所有權;(2)分配的客體是各種生産要素共同作用創造出來的價值;(3)分配的衡量标準,這涉及到按生産要素的質量、數量還是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因此,按生産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據是生産要素的所有權,其直接表現和标準是生産要素的數量和質量以及生産要素貢獻的大小。生産要素主要包括:勞動、技術、資本、土地、管理等。

詞語釋義

(1) [distribute]∶按比例分發,尤指按比例分發給一個集團的成員

分配住房

(2) [share]∶劃分并按份分

在繼承人中分配遺産

(3) [divide]∶分成部分并分派或留出供各種處置、關心或活動之用

在辦公室和高爾夫球場之間分配他的時間

(4) [assign according to plan]∶大中專畢業生的指令性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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