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人物

典型人物

藝術創作方式
典型人物最先出自文學領域,後來擴展到了藝術的各個領域,是藝術創作中經常用到的一種創作方式。[1]“典型人物”這一名詞由恩格斯首次提出,除恩格斯之外也不乏像亞裡士多德、賀拉斯、歌德、黑格爾、毛澤東等大哲人對藝術中“典型”的探索。
  • 中文名:典型人物
  • 外文名:The typical character
  • 别名:
  • 領域:藝術的各個領域
  • 提出者:恩格斯

簡介

小說等叙事性文學作品中塑造的具有典型性的人物形象。指那些具有鮮明特點的個性,同時又能反映出特定社會生活的普遍性,揭示出社會關系發展的某些規律性和本質方面的人物形象。典型人物性格的共性與個性的統一,表現為非常複雜的狀況,究竟哪種性格成分會成為人物的共性,一方面受人物所處的曆史條件所制約,另一方面又受到作家創作意圖的影響,隻有直接體現着時代的特色和要求,又引起作者特别注意,并被用以寄托作者對社會、人生等重大問題的态度和看法的性格成分,才能成為典型性格中反映某些社會本質的東西。

因此,典型人物的共性一般都帶有階級性,而且帶有某一時代、民族、地域、階層的人物所共有的屬性。如,曹雪芹創造的賈寶玉、林黛玉,魯迅創造的阿Q等,都是著名的典型人物。

名詞出處

“典型人物”的名詞是恩格斯在《緻瑪·哈克奈斯的信》中首次提出的:“據我看來,現實主義的意思是,除細節的真實外,還要真實地再現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

因此一般地典型人物都是孕育在典型環境當中的,而不是剝離後獨自存在的。

舉例

曹雪芹名着《紅樓夢》中創造的賈寶玉、林黛玉,王熙鳳等等,就是古代封建社會中的典型人物。

魯迅名着《阿Q正傳》中創造的阿Q,就是辛亥革命前後中國社會中麻木人群中的典型人物。

巴爾紮克名着《人間喜劇》中創造的葛朗台,真實地反映了1818-1848年的曆史發展中法國的典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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