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軍徽

八一軍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為鑲有金黃色邊的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亦稱“八一”軍徽。
    中文名:八一軍徽 外文名: 别名: 形狀:鑲有金黃色邊的五角紅星

由來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為鑲有金黃色邊的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亦稱“八一”軍徽。解放軍軍徽,為鑲有金黃色邊的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亦稱“八一”軍徽。紅星象征中國人民獲得解放,“八一”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國共産黨人發動南昌起義,中國人民解放軍從此誕生。

闡述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徽均以“八一”軍徽為主體,表示海軍、空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部分,是在陸軍的基礎上發展壯大起來的。海軍軍徽為藏藍色底,象征廣闊的海洋,襯以銀灰色鐵錨,代表艦艇;空軍軍徽為天藍色底,象征無垠的藍天,襯以金黃色飛鷹兩翼,代表飛機。

軍徽确定

紅軍時期,在統一規定軍旗制作時也曾設計過軍徽式樣,但由于當時戰争殘酷、物資匮乏,無法在全軍推廣。後來,我軍曾經使用過的紅五星帽徽、“八路”“新四軍”臂章、“中國人民解放軍”胸章等,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軍徽的作用。

1948年冬,在解放戰争即将取得全國勝利之時,中共中央軍委和解放軍總部領導人在西柏坡讨論軍隊正規化問題時,同時提出了統一軍旗、軍徽的問題,确定由軍委副主席周恩來主持軍旗、軍徽設計工作,并由時任總政研究室副主任、第一研究室主任的黃鎮牽頭組成設計組。軍旗、軍徽樣式的彙集、綜合和研議工作交由軍委作戰部一局承辦。中央軍委作戰部參謀趙光琛也參加了這一重要工作。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開幕,就是在這次大會上,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的名義,發布了《關于公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樣式》的命令。命令中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軍徽樣式為鑲有金黃色邊之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亦稱“八一”軍徽。”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内務條令(草案)》中,曾附錄了陸軍軍徽、海軍軍徽和空軍軍徽樣式。陸軍軍徽亦即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海軍、空軍的軍徽以“八一”軍徽為主體。海軍軍徽為藏藍色底,襯以銀灰色鐵錨。空軍軍徽為天藍色底,襯以金黃色飛鷹兩翼。

作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的意義和作用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相似,都具有标志、象征和作戰功能。所不同的是,軍徽在使用上較軍旗更為廣泛、靈活,是軍隊重要标識徽記及軍種符号的核心圖案。它不僅懸挂或建築于莊重場合,而且繪制于武器裝備以便于作戰中識别敵我,更多的則是用作軍兵種符号、帽徽、領花、獎章、勳章及其他服飾的中心圖案。

用途

1949年6月~1955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曾用作帽徽。1990年6月,中央軍委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内務條令》重新附錄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圖樣,并對軍徽的使用作了明确規定:軍徽可按比例放大或縮小,用于舉行典禮、檢閱、軍人宣誓、隆重集會時懸挂在主席台中央,也可用在臂章、獎狀、車輛、艦艇、飛機、重要建築物上;禁止在裝飾物品、商業廣告或有損于軍徽莊嚴的場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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