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标準

傷殘鑒定标準

社會規範性标準
傷殘鑒定标準是由國家統一規定一個标準,再由地方按标準去實施,以維護傷殘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傷殘還分有多種類型,各種傷殘要對照施行。各種标準目前有:《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标準》、《人體輕傷鑒定标準(試行)》、《人體重傷鑒定标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醫療事故分級标準(試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程度鑒定》等。
    中文名:傷殘鑒定标準 定義:由國家規定标準,地方按标準實施 發布時間: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

傷殘評定标準種類

1.《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标準》(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1997年1月1日實施);

2.《人體輕傷鑒定标準(試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發布,1990年7月1日起實施);

3.《人體重傷鑒定标準》(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發布,1990年7月1日實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公安部發布,2002年12月1日實施);

5.《醫療事故分級标準(試行)》(2002年7月31日衛生部發布,2002年9月1日實施);

6.《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标準》(國家标準 GB/T 15499-1995)

7.《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程度鑒定》(GB/T 16180-2006國家技術監督局2006年5月1日實施);

十級傷殘标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傷殘評定标準:

【鑒定标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

【适用範圍】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1、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2、評定标準:

4.10.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緻:

4.10.3 脊柱損傷緻:

a. 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b. 胸椎畸形愈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c. 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4.10.4 頸部損傷緻: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b. 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c. 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cm2以上。

4.10.5 胸部損傷緻:

a.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c. 肺破裂修補;d. 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損傷緻:

a. 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b. 膽囊破裂修補;c. 腸系膜損傷修補;d. 脾破裂修補;e. 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f. 膈肌破裂修補。

二、工傷、職業病緻殘程度評定标準:

【鑒定标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等級GB/T 16180-2006》

【适用範圍】工傷職業病

1、劃分依據:

器官部分缺損,形态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2、評定标準:

1)符合中度毀容标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着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并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闆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睑外翻或睑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睑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睑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内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内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内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異物未取出者。

九級評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傷殘評定标準:

【鑒定标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

【适用範圍】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九級傷殘

4.9.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緻:

a)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外傷性癫痫,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c)嚴重失讀或嚴重失寫症;d)雙側輕度面癱,難以恢複;e)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缺失;f)嚴重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4.9.2 頭面部損傷緻:

a)一眼盲目3級以上;b)雙側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側眼睑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c)一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d)上颌骨、下颌骨缺損中,牙齒脫落8枚以上;e)口腔損傷,牙齒脫落16枚以上;f)口腔或颞下颌關節損傷,中度張口受限;g)舌尖缺失(或畸形);h)一耳重度聽覺障礙;或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i)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j)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k)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20cm以上;l)面部細小癱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0平方厘米以上;m)頭皮無毛發25%以上;n)颌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16立方厘米以上。

4.9.3 脊柱損傷緻:

a)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b)胸椎或腰椎一椎體粉碎性骨折。

4.9.4 頸部損傷緻:

a)嚴重聲音嘶啞;b)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25%以上。

4.9.5 胸部損傷緻:

a)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c)肺葉切除;d)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級。

4.9.6 腹部損傷緻: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b)膽囊切除;c)脾部份切除;d)一側腎部分切除或腎功能中度障礙。

4.9.7 盆部損傷緻:

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4cm以上;b)骨盆嚴重畸形愈合;c)尿道狹窄;d)膀胱部分切除;e)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f)子宮部份切除;g)直腸、肛門損傷,遺留永久性乙狀結腸造口。

4.9.8 會陰部損傷緻:

a)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50%以上;b)陰囊損傷,瘢痕形成75%以上。

調整

針對參保人員反映的“在辦理特殊慢性病過程中,由于病史和用藥記錄等方面的要求造成等待時間長”等問題,市醫保局立即開展調研,梳理特殊慢性病政策文件,在廣泛征求醫療機構、鑒定專家意見建議和組織臨床醫療專家充分讨論的基礎上,在原門診特殊慢性病鑒定标準基礎上,對參保人員意見集中的11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病史和用藥記錄等要求進行了調整。

鑒定

近日,濟南市司法鑒定協會在市司法局指導下,依據《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及适用指南等技術規範,根據濟南市法醫類司法鑒定工作實際,研究出台了《濟南市司法鑒定協會關于法醫臨床司法鑒定若幹問題的執業指引》。《指引》對損傷與原有傷、病關系分析處理原則、傷殘鑒定時機、《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比照原則的處理、護理人數、新标準使用、後續診療費用等法醫臨床鑒定中容易産生異議的問題進行了明确解釋說明。該《指引》是市司法鑒定協會成立以來,出台的第一個專業性指導文件,标志着濟南市司法鑒定協會開展行業自律邁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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