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①商店或工廠售出的某些商品,在規定限期内免費修理:
②保養修理;維修。
定義
具體是指消費者向廠商購買商品(産品)的同時從廠商處得到的一種服務,該服務是指廠商針對該産品在一定期限内因産品質量問題而出現的故障提供免費維修及保養的服務,但要取所需零件的成本費。
區别
有許多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誤認為保修就是包修,是免費維修,結果造成許多誤會,有的甚至為此告到消費者協會。
對于保修與包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由此看出,保修與包修,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包修意思是指在包修期内,購買回的商品在維修時可以不支付任何費用。而保修就不是這樣了,它隻不過是廠家保證負責維修的承諾,可以交修理費,也可以不交,交不交納修理費在法律上都沒有根據。
目前,消費者購買商品後,廠家給的保修卡上大都表明了在包修期内确系商品質量問題的包修、包換、包退的“三包”服務。但是,如因個人使用維護不當造成的損壞,那隻能是保修,廠家不可能為你免費包修。
因此,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保修卡上的内容,認清廠家在保修期内承諾的具體含義,對于廠家未規定包修期的商品,要先看看是否寫有免費修理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