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

國家級戰略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為促進包括山西(晉)、安徽(皖)、江西(贛)、河南(豫)、湖北(鄂)和湖南(湘)六省在内的中國中部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規劃,2009年9月23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讨論并原則通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2016年12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十三五”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
    中文名: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 外文名: 别名: 行政區劃代碼: 行政區類别: 所屬地區: 地理位置: 面積: 下轄地區: 政府駐地: 電話區号: 郵政區碼: 氣候條件: 人口數量: 著名景點: 機場: 火車站: 車牌代碼: 地區生産總值: 英文名:To promote the rise of the central area planning 實施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實施時間:2009年9月 地位:國家戰略 涉及省份:晉、皖、贛、豫、鄂、湘

内容摘要

根據規劃,到2015年,中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糧食生産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制造及高技術産業基地,綜合交通運輸樞紐“三個基地、一個樞紐”地位進一步提升;經濟發展活力明顯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提升;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進展,城鄉居民收入人平均增長率均超過9%。

區域簡介

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内的中部地區,是中國重要糧食生産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裝備制造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在經濟社會發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實施促進中部崛起戰略以來,中部六省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城鄉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但是,中部地區也面臨着諸多制約長遠發展的矛盾和問題。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過程中,要進一步發揮中部地區比較優勢,增強對全國發展的支撐能力。

規劃重點

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争取到2015年,中部地區實現經濟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升、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進展的目标。

一要以加強糧食生産基地建設為重點,積極發展現代農業。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大力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切實改變農村面貌。

二要按照優化布局、集中開發、高效利用、精深加工、安全環保的原則,鞏固和提升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地位。推進大型煤礦建設,加快電力和電網建設,大力發展原材料精深加工。

三要以核心技術、關鍵技術研發為着力點,建設現代裝備制造業及高技術産業基地。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升裝備制造業整體實力和水平。加快發展高技術産業,以高新技術和先進适用技術改造傳統制造業。

四要優化交通資源配置,強化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地位。加快鐵路網和機場建設,完善公路幹線網絡,提高水運、管道運輸能力。

五要加快形成沿長江、隴海、京廣和京九“兩橫兩縱”經濟帶,積極培育充滿活力的城市群;推進老工業基地振興和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縣域經濟,加快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

六要努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水平。加強耕地保護,提高水資源利用綜合效益。

七要優先發展教育,繁榮文化體育事業,增強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八要以薄弱環節為突破口,加快改革開放和體制機制創新,不斷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進一步完善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體系。

審議通過

2016年12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審議通過“十三五”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

《關于報送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十三五”規劃(修改稿)的請示》(發改地區〔2016〕2591号)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适應、把握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态,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相銜接,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快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加快推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打造城鄉和區域一體化發展新格局,加快構築現代基礎設施網絡,加快培育綠色發展方式,加快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動中部地區綜合實力和競争力再上新台階,開創全面崛起新局面。

三、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要深化對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将《規劃》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任務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緊密銜接起來,抓緊安排部署,完善推進機制,強化政策保障,分解落實各項工作,确保《規劃》提出的目标任務如期完成。

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從全局和全國統一大市場角度,圍繞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重點領域研究制定具體政策,在有關專項規劃編制、政策措施實施、重點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同時,注重調動社會力量,挖掘市場潛力,為《規劃》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為增強中部地區經濟發展動力提供有力支撐。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與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對《規劃》實施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适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中期評估,推動《規劃》各項目标任務落實。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規劃全文

以薄弱環節為突破口,加快改革開放和體制機制創新,增強中部地區發展動力和活力。着力打造對外開放平台,加強與東部沿海地區及西部地區的交流合作,促進區域間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第一節: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着力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完善行政審批方式,規範行政審批程序。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深化公用事業改革。

繼續深化大中型國有企業改革。健全國有資本監督管理體制,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推進國有資本向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加快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積極組建一批具有市場競争力的大企業集團,鼓勵鋼鐵、煤炭、電力、冶金、汽車等重點行業企業跨所有制、跨地區重組。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

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放寬對非公有制企業投資領域和行業的限制,在進出口、用地、投融資、稅收、項目審批等方面給予非公有制企業同等待遇。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進入社會事業領域,參與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完善自主創業支持政策,加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完善擔保體系,優化融資環境,重點加強對中小創業企業和新興領域創業企業的信貸扶持。

加快公共财政體系建設。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健全财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财政管理體制。

科學配置各級政府财力,增強地方特别是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改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辦法,進一步增強資金分配的規範性與透明度。

第二節:支持綜合改革試點

積極推進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按照改革試驗方案,加快推進資源節約、生态環境保護、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科技和人才管理、土地管理、對内對外開放、财稅金融、城鄉發展、行政管理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機制體制創新,率先形成有利于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機制體制,積累傳統工業化成功轉型的新經驗,培育城市群發展的新模式,将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建設成為全國“兩型”社會建設的示範區。

加快推進山西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進一步深化山西、河南等省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積極開展丹江口庫區生态保護綜合改革試驗。

鼓勵和支持中部各省結合實際自主開展各類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試點。允許中部地區城市群圍繞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和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體制機制建設,在推進生産要素跨區域合理流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就業和社會保障及行政管理等體制機制創新方面進行積極探索。

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和渠道。推進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以及其他公共服務和社會領域改革,改善居民消費預期,提高居民消費能力。加快推進要素市場、資源價格等方面的改革。建立有利于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體制機制,鼓勵中部山區探索适合本地特點的科學發展新模式。加快涉外體制改革和區域合作機制創新。

鼓勵和支持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區、江河源頭地區探索生态補償有效途徑,逐步建立上下遊地區、開發地區與保護地區、受益地區與受損地區利益補償機制。

第三節: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努力拓展開放平台。增建中部地區科技興貿創新基地。繼續加大對中部地區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和重點企業的支持。建立特色農産品出口生産基地。大力發展金融、軟件、文化等服務貿易,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建立一批承接國際服務外包基地。繼續支持辦好中部地區投資貿易博覽會、中國國際機電産業博覽會,擴大中部發展論壇影響。積極支持中部地區規劃建設一批承接産業轉移重點地區,研究制定中部地區承接産業轉移的具體政策措施。

推進全方位對外開放。提高勞動密集型出口産品附加值,擴大具有自主知識産權、自主品牌的産品和服務出口。繼續加強“兩高一資”産品出口調控,做好對大宗資源性産品的出口協調。在中部地區培育加工貿易重點承接地,引導加工貿易有序轉移,鼓勵加工貿易延伸産業鍊。支持企業從貼牌生産向自主品牌轉型。

引導外資投向能源原材料産業、裝備制造業、高技術産業和現代服務業。支持企業加快“走出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外建立生産基地、營銷中心、研發機構,進行境外資源合作開發和國際科技合作。繼續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業務,鼓勵中部各省建立外派勞務基地,打造外派勞務品牌,開拓國際勞務市場。

加快口岸大通關建設。加強中部地區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口岸功能布局,推進鐵路公路水路聯運,增加口岸作業區,開辟航空口岸通道。建設電子口岸,建立大通關聯絡協調機制,促進信息資源共享。

第四節:加強區域經濟合作

加強與東西部地區的合作。擴大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海峽西岸地區的合作交流,積極推動泛長三角、泛珠三角産業分工與合作,有序承接沿海産業轉移,加快皖江城市帶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建設。支持區域一體化進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聯合推進跨省交通通道建設,支持地方在電力、煤炭、天然氣、油品供應和運輸,以及水資源利用等方面開展合作,加強中部糧食主産區與沿海銷售區的合作,建立長期穩定的供銷協作關系。

支持中部地區與西部毗鄰地區開展合作,鼓勵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地區突破行政界限,開展區域協調發展試驗。提升中部地區與港澳台地區合作層次,拓寬合作領域。

深化中部地區省際間合作。區域内經濟聯系密切的經濟圈、城市群、經濟帶要編制區域合作規劃,打破行政界限和市場分割,加快建設區域市場體系,合力規範和整頓市場秩序。加快區域内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等方面的對接與整合。加強産品質量和生産安全等方面的聯合執法。建立區域生态建設和環境保護協作機制,聯合制定跨界污染聯治和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健全合作機制。強化政府在區域合作中的統籌、協調、指導和服務職能,完善地方政府間定期聯席會議機制。發揮區域性合作組織的作用,支持建立跨行政區的行業協會、商會,加快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團體等共同參與、相互協作的多層次區域合作體系。在跨地區的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生态環境保護、市場要素流動等重點領域建立協調機制,推進區域務實合作。建立公開透明、及時準确的區域合作信息交流和發布機制。

原因意義

原因:中國自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後,經濟發展速度開始加快,但是各地區由于所處地理位置不同,其發展也自然不同。其中,東部地區由于處于沿海地區,地理位置優越,且西部地區礦物資源豐富,加之國家為保持國家統一所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戰略,經濟發展速度顯著提升。這樣中部地區在經濟發展水平上不如西部,發展速度也比不上東部,就有人将這種現象說成“中部塌陷”。

意義:中部地處我國内陸腹地,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突出。但是由于種種原因,2005年,中部地區在全國經濟總量的比重由1990年底的21.9%下降到18.8%。200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幹意見》頒布實施,中部地區發展進入了新時期。2006—2008年3年間,中部地區GDP年均增長13.2%,位居我國東部、西部、東北及中部四大經濟闆塊第二位。

今後5到10年是中部地區發揮優勢、實現突破、加快崛起的關鍵時期。國家批準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将有利于發揮中部地區綜合優勢,有利于進一步完善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政策體系,有利于優化區域開發結構,确保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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