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戒律

佛教戒律

佛教術語
佛教戒律,通常指毗奈耶,廣義上尚指最初的屍羅、出家衆的學處、波羅提木叉、不同部派僧團各自的犍度、不同犍度形成的毗奈耶等等。毗奈耶(梵文:vinaya)是佛教術語,為三無漏學之一。有關戒律規定與解釋的佛教經典的彙總,稱為律藏(巴利語:vinaya-piṭaka),與“經”和“論”合稱“三藏”。專門學習戒律的佛教僧侶稱為律師,以戒律研習為主的宗派,稱為律宗。對于學習佛法者,嚴謹遵守戒律是絕對的重要。對研究佛學思想有些深刻而不可替代的意義。
  • 中文名:佛教戒律
  • 外文名:
  • 别名:
  • 内容:五戒與十善
  • 文獻:《大智度論》
  • 特點:有比較濃重的宗教色彩

概述

戒,梵文Sila的意譯,音譯為施羅,意為慣行,轉為行為、習慣。雖然“戒通善惡”,但在一般的情況下,多從善的意義對“戒”進行解釋,所以在有些場合也譯為道德、性善、虔敬等。《大智度論》卷十三記載:“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屍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屍羅。”

佛教典集《四分律》、《十誦律》、《五分律》、《摩诃僧祇律》、《梵網經》等詳細的闡述了中佛教戒。但因年代曆史語言等問題,對佛教戒律認識,佛研究等和佛教徒有者各不相同。

最基礎的佛教戒律稱為“五戒與十善”,其核心内容是“一心向善,諸事莫惡”。這是入門者必須要學習的。“三皈依”,是佛教信仰者必須要堅信的,和“五戒”不同,“三皈依”有着比較濃重的宗教色彩。另外,佛教中專門有“律宗”,因重研習及傳持戒律而得名。

五戒與十善

五戒,是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這五戒,是佛門四衆弟子的基本戒,不論出家在家皆應遵守的。

一、殺生戒:佛教的基本觀念是衆生平等。佛說衆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佛所說的衆生,不單是指人,而是胎卵濕化,四生之屬皆包括在内。因此殺生戒不單是不傷害人的性命,進而亦不得傷害畜生蟲蟻的性命。不但戒直接的殺害,并戒殺因殺緣;如漁獵者為直接殺害,而販賣獵具魚網者亦為間接的助殺。佛于《十善業道經》中,說不殺生有十種利益,是一、于諸衆生,普施無畏。二、常于衆生,起大慈悲;三、永斷一切嗔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恒為非人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寝覺快樂。八、滅除怨結,衆怨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或有人說佛門戒殺,若暴亂入侵,豈不是要伸長脖子等死?其實不然,佛戒以一已私欲而傷害生命,至于執幹戈以衛社稷,正是慈悲勇猛的表現。《大法鼓經》載:“譬如波斯匿王,與敵國戰,時彼諸戰士,食丈夫祿不勇猛者,不名丈夫。”由此可知佛門戒殺無礙于保衛國家。

二、偷盜戒:社會上的偷盜,有直接、有間接,有有形、有無形,例如小偷竊取,強盜搶劫,是直接的盜,貪官污吏的貪污舞弊是間接的盜,勒索詐欺,抵賴債務,是有形的盜,假公濟私,混水摸魚是無形的盜。總之,不與而取,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獲得的财物,都叫做盜。佛說不偷盜也有十種利益:一、資财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不欺負。四、十方贊美。五、不受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衆無畏。八、财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

三、邪淫戒:佛門四衆弟子,有出家在家之分,出家者根本戒淫,在家者隻是戒邪淫。所謂邪淫,是指正式配偶之外的交合,及非時、非處的交合。此外凡足以為邪淫因緣的如舞榭歌場、*寮*院亦禁止涉足。佛說遠離邪淫,亦有如下數種利益:一、諸根調順。二、永離喧掉。三、世所稱歎。四、安莫能侵。

四、妄語戒:未見言見,見言不見,虛僞誇張,藉辭掩飾,皆為妄語。妄語不但欺人,而且自欺。佛說若離妄語,有下列諸種利益:一、口常清淨,優缽花香。二、為諸世間之所調伏。三、發言成證,人天敬愛。四、常以愛語安慰衆生。五、得勝意樂,三業清淨。六、言無誤失。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勝,無能制服。

五、飲酒戒:有人以為以淨财沽酒而飲,無損于人,為何也列為戒條?殊不知酒能亂性,人間許多罪惡。莫不以酒為媒介。四分律載飲酒有十過三十六失,如壞顔色、無威儀、損名譽、失智慧、緻病、耗财、無恥、不敬、墜車、落水等等。智者舉一而反三,由此可知酒之為害了。佛門五戒,為未來獲得人身的條件。然而守五戒,隻是消極的戒惡。消極的戒惡不是佛法的究竟義,所以進一步鼓勵人積極的為善。

十善:不殺生、不偷竊、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拍馬、不貪婪、不惱怒、不背離佛法。

一、不殺生,不殺生者,謂不害一切物命,即是止殺之善。既不殺已,當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盜,不偷盜者,謂不竊取他人财物,即是止盜之善。既不盜已,當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謂不行邪淫欲事,即是止淫之善。既不邪淫,當行清淨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語,不妄語者,謂不起虛言,诳惑他人,即是止妄語之善。既不妄語,當行實語之善也。

五、不兩舌,不兩舌者,謂不向兩邊,說是談非,令他鬥诤,即是止兩舌之善。既不兩舌,當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惡口,不惡口者,謂不發粗犷惡言,罵辱他人,即是止惡口之善。既不惡口,當行柔和軟語之善也。

七、不绮語,不绮語者,謂不莊飾華麗之言,令人樂聞,即是止绮語之善。既不绮語,當行質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貪欲,不貪欲者,謂不貪着情欲塵境,即是止貪之善。既不貪欲,當行清淨梵行之善也。

九、不嗔恚,不嗔恚者,謂不生忿怒之心,嗔恨于人,即是止嗔之善。既不嗔恚,當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見,不邪見者,謂不偏邪異見,執非為是,即是止邪見之善。既不邪見,當行正信正見之善也。

沙彌尼十戒

沙彌及沙彌尼應守的十戒是:不殺戒、不盜戒、不淫戒、不妄語戒、不飲酒戒、離高廣大床戒、離花戒、離歌舞等戒、不蓄金銀财寶戒、離非時食戒。比丘及比丘尼應守的具足戒,在諸律中數目頗有出入,有比丘戒二二七條,二五○條;比丘尼戒三一一條,五○○條等說。凡要成為比丘或比丘尼的人,必須先受過沙彌戒。年滿二十歲至七十歲者,身體康健,剃去須發,披上袈裟,遵行數百條戒律,而受過受戒儀式的人,才正式成為比丘(尼)。

居士戒

五戒(在家生活):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八關齋戒(一日一夜的出家生活):除五戒外(不邪淫提升為不淫),還有:過午不食、不坐高廣大床、不打扮和享受歌舞。十善:不殺生、不偷竊、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拍馬、不貪婪、不惱怒、不背離佛法。

出家戒

沙彌、沙彌尼十戒:正式出家而守持的戒律,開始學習遠離世俗生活,主要是讓年少、初出家的僧衆學習。

離殺生;

離不予取(離偷盜);

離非梵行(離淫欲);

離妄語;

離導緻放逸原因的谷酒和果酒;

離非時食(離非食進食、過午不食);

離跳舞、歌唱、音樂、觀看戲劇;

離莊嚴(美麗)原因的花蔓、芳香(香水)、塗油、衣物、裝飾品;

離(坐卧)高廣大床;

離接受金銀(錢)。

具足戒

具足戒梵語upasam!panna,或upasam!pada^,巴利語同。音譯邬波三缽那。意譯近圓,有親近涅盤之義。也稱近圓戒,出家者隻有受過此戒才能成為比丘、比丘尼。按照中國唐以後最盛行的《四分律》,比丘戒有250條,比丘尼戒有348條。二者主要的戒條相同。最重的戒有四條,稱"波羅夷罪",犯者被開除僧團("不共住"),有淫、盜、殺、妄(大妄語,妄稱自己得道成聖);其次為"僧殘罪",犯者經過嚴格的在僧衆面前忏悔的程序,才能被保留在僧團,有十三條,有手淫、觸摩女人身體、誣陷好人、破壞僧團等。此外還有很多情節較輕的戒條,以及有關日常修行和生活的規則、儀規等。中國在唐以後依用道宣對《四分律》的論釋,他将此小乘律納入大乘佛教的體系。

具足戒又稱近具戒、大戒,略稱具戒。為比丘、比丘尼所應受持的戒律,因與沙彌(尼)所受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故稱具足戒。具足戒的内容,南北傳佛教所傳的戒本各異,按《四分律》所載,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條,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八條。比丘(尼)戒可大别為八種:

1.波羅夷:有斷頭、無餘、極惡、不共住等義,為戒律中的根本極惡戒。是開除不共住的棄罪,比丘(尼)若犯此法(殺、盜、淫、妄),則喪失其比丘(尼)的資格,無法再生活于僧團之中,死後并堕地獄。此罪如同斷首之刑,不可複生,永被棄于佛門之外。

2.僧伽婆師沙:意譯為衆餘、衆決斷、僧初殘,簡稱僧殘。僧衆犯了這方面的戒,等于一位殘廢者一樣,是次于波羅夷的重罪。《毘尼母論》說:“僧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名之為殘。”犯此罪者,若得清淨大衆為如法說忏悔除罪之法,此罪可除;若無清淨大衆,不可除罪,是名“僧殘”。譬如不真實的情況,随便誣賴别人、毀謗别人,就犯了僧殘罪。

3.不定:謂實犯與否及所犯何戒猶未審明,尚在懷疑判斷之中。有屏處不定戒、露處不定戒二種。為比丘受持具足戒的部分,比丘尼戒中沒有這一類。

4.舍堕:音譯為尼薩耆波逸提,波逸提的一種。此戒乃警戒由于貪心而集貯無用的長物,助長生死之業,于是堕落三途,故舍棄此等的财物、貪心、罪業,稱為舍堕。犯此罪皆與衣、缽等物品有關,故罰以沒收物品,并于大衆中忏悔。例如把多餘的缽或衣服收藏起來,不肯轉送給他人,超過十日以上不用,就犯了這條戒。

5.單堕:為波逸提之一。與前述舍堕不同的是,此法無物可舍,但乞忏悔,故名單堕。也就是說,舍堕必須舍去犯戒的财物,而單堕則隻要向他人忏悔,即可以得到清淨。

6.波羅提提舍尼:簡稱提舍尼。意為向彼悔、對他說。犯此過錯者,必須向一人發露忏悔,是輕罪的一種。

7.衆學:規定有關服裝、食事、威儀等細則,其數衆多,應常習學,故稱衆學;又此戒難持,應加細心注意,故特以學為名。屬突吉羅的輕罪。衆學法相當于今日的生活須知,是我們日常生活的規範。

衆學的數目及内容,因事多而細小,因此諸律所載相異之處不少,其中《四分律》總為百戒,故一般稱百衆學法。又比丘所持及比丘尼所持的百衆學法不相同。

8.滅诤:止滅僧尼诤論所設的方法規定。因有七種,又稱七滅诤。所謂滅诤法即大家意見不合,争執起來時,要面對面坦誠布公地互相表白說明,解除彼此之間的誤解。一旦化除争執,事後則不可再有議論,不可背後再搬弄是非。

戒的類别有那些n  

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也是世間一切道德行為的總歸。受戒猶如學生遵守校規,人民恪守法律一般,不同的是,校規、法律是來自外在的約束,屬于他律;而佛教的戒律,是發自内心的自我要求,屬于自律。佛教的戒律分為:n 

1.通戒與别戒:七佛通戒偈:‘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是通于僧俗二衆的禁戒。三聚淨戒也是通戒,凡發菩提心的僧俗二衆皆得受持。别戒則為僧團七衆所各别制定的戒律,又可分為在家戒與出家戒,在家戒有:優婆塞、優婆夷所受持的五戒、八關齋戒、十善戒;出家戒有:沙彌、沙彌尼所受持的十戒,式叉摩那所受持的六法戒以及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的具足戒等。n  

2.聲聞戒和菩薩戒:聲聞戒,指聲聞乘所受持的戒律,如《四分律》、《十誦律》等。菩薩戒,指大乘佛教所受持的三聚淨戒,即:斷一切惡的攝律儀戒,積集一切善的攝善法戒,攝受一切衆生的饒益有情戒。n  

3.止持戒和作持戒:護持所受的戒體,停止惡業的造作,稱為止持戒;策勵修習善業的行為,就是作持戒。七佛通戒偈中的‘諸惡莫作’屬于止持戒,是消極的止惡,‘衆善奉行’則屬作持戒,是積極的行善。n  

4.性戒和遮戒:本質上是罪惡的行為,稱為性戒,例如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行為,無論佛教是否制戒,國家是否訂法,本質上為天理所不容,是社會所公認的罪行,屬于性戒。如果本質并非是罪惡的,隻是容易産生譏嫌,或誘發其他本質上罪惡的行為,則稱為遮戒。例如飲酒本身不是罪惡,但是飲酒容易失去理智,轉而犯下殺、盜、淫、妄等惡行,屬于遮戒。從性、遮這兩種戒,可以看出佛陀制戒所考慮的層面是十分圓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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