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源流
在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位”和“立”字形相同。圖1是甲骨文,上部是一個人正面站立的形态,站立的下方是一條橫線,這條橫線表示人站立的位置;屬指事字。這一字形即可讀為lì,表示“站立”,動詞;又可讀作wèi,表示“位置”,名詞。後人将這個一身二任的字分成了兩個字:“立”用作動詞,表示站立;“位”用作名詞,表示所在地地方。分化的早期形式是增加聲旁“胃”(圖3);後來是新增意符“人”(圖4),這一寫法一直延續到現代。從“人”,表示這個位置是人所站立的。
按照《說文解字》的解釋,“位”本指朝廷中群臣的位列,而在上古時代,君臣在朝廷上都是站立在他所應占據的位置上的。應當說明,這種按照人們的不同身份地位而确定各自特定站位的制度并不僅限于明堂之上,而是全面貫徹于古代各種祭祀、典禮、朝會等比較重要的場合。顯然,既然人們總是站在他應在的位置上,“位”字以“立”為表義符号也就非常自然了。
從“位列”意義中人所占位置的含義,“位”可引申泛指一般的人、物所占所在的地方,“鋪位”“艙位”“席位”乃至“座位”之“位”,都是這種引申的用法。
由朝廷中群臣的列位引申,“位”又指爵次、等列,又引申為官爵、職務、職位、地位等。人的職位可以最充分地顯示人的社會地位,出于同樣的思維邏輯,表示“職位”的“位”又可以演化為一個表敬的人稱量詞,如“諸位”“列位”“各位”等等。
現代釋義
古籍釋義n
說文解字
【卷八】【人部】于備切(wèi)
列中庭之左右謂之位。從人、立。
說文解字注
列中庭之左右。當作?又。
謂之位。“庭”當作“廷”。字之誤也。廴部曰:“廷,朝中也。”《釋宮》曰:“中庭之左右謂之位。”郭雲:群臣之列位也。《周語》注亦曰“中廷之左右曰位。”按,中廷猶言廷中,古者朝不屋,無堂階,故謂之朝廷。朝士掌外朝之位: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面三槐,三公位焉。司士,掌治朝之位。王南鄉,三公北面東上,孤東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虎士在路門之右,南面東上,大仆、大右、大仆從者在路門之左,南面西上,雖有北面南面之臣,皆以左右約舉之。《左傳》雲:“有位于朝是也。”引伸之,凡人所處皆曰位。
從人立。會意。于僃切,十五部。按,《小宗伯》“掌神位”,故書“位”作“立”,古文《春秋》“公即位”為“公即立”。古者立位同字,蓋古音十五部,與八部多合韻。
廣韻
于愧切,去至匣 ‖ 立聲内1部(wèi)
位,正也。列也。莅也。中庭之左右謂之位。于愧切。一。
康熙字典
【子集中】【人部】位;康熙筆畫:7;部外筆畫:5
《廣韻》于愧切。《集韻》于累切。《韻會》喻累切。《正韻》于位切,並音壝。《說文》:列中庭之左右曰位。《廣韻》:正也。《易·系辭》:聖人之大寶曰位。《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辨方正位。
又凡所坐立者,皆曰位。《禮·曲禮》:揖人,必違其位。注:出位而揖,禮以變為敬也。
又所也。《論語》:君子思不出其位。朱注:範氏曰:物各得其所,而天下之理得矣。
又姓。明位安。
又高麗人呼相似為位。見《三國志》。
本作〔⿰亻?〕。俗作位。
方言集彙
客家話:[梅縣腔]wi5 wui5[海陸豐腔]wui5 wui6[客英字典]vui5[沙頭角腔]wui5[寶安腔]wui3[台灣四縣腔]wui5 wui5[東莞腔]wui3[陸豐腔]wui6[客語拼音字彙]vui4
粵語:wai2 wai6
贛語:vii5
字形書法
“亻”窄“立”寬,頂部左右旁齊平,底部“立”高。“亻”,兩筆在橫中線上方相接。“立”,上橫略短,起筆于豎中線左側,在橫中線上方;第三筆點寫在豎中線;撇起筆于橫中線上側;末筆長橫從“亻”下側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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