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問題

休谟問題

哲學術語
休谟問題,即所謂從“是”能否推出“應該”,也即“事實”命題能否推導出“價值”命題,它是休谟在《人性論》中提出的一個著名問題。這個問題在西方近代哲學史上占據重要位置,許多著名哲學家紛紛介入,但終未有效破解。
    中文名:休谟問題 外文名: 定義: 人物:大衛.休谟 提出時間:18世紀 解釋:指因果問題和歸納問題

問題提出

休谟是個徹底的經驗主義者,他的整個哲學大廈是建立在兩個基礎之上的,一個是印象,另一個是觀念的結合原則,休谟自己就明白無誤的說,“我隻要能夠根據經驗的指示,完全認識了對象刺激感官的方式和印象之間的聯系,我就心滿意足了。這就足以作為生活的指導;這也就滿足了我的哲學,我的哲學隻是要說明我們的知覺、即印象和觀念的本性和原因”。

問題就出在他的兩個基礎上。休谟認為,感覺印象及觀念之間的聯結原則都是由人們所不知道的原因引起的,這實際上是割裂了人的世界與外部世界的聯系,人類世界變成了一個封閉的世界。在這個封閉的世界裡一切都是清楚明白的,但是這種清楚明白是建立在神秘的基礎之上的,人們不知道印象是如何産生的。

并且,休谟的封閉的世界還是一個不連續的世界,在他看來,觀念之間是相互獨立的,它們之間的結合也是由未知的原因造成的。休谟問題正是想把從清楚明白的已知世界得到的因果聯系用于神秘的未知世界時才出現的。由此可見,休谟問題産生的根本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存不存在一個獨立于人類、有“自然齊一律”的性質又能被人類認識的外部世界;二是什麼是必然性知識。

基本定義

因果問題

休谟指出,大多數人都相信隻要一件事物伴随着另一件事物而來,兩件事物之間必然存在着一種關聯,使得後者伴随前者出現,休谟在《人性論》以及後來的《人類理解論》一書中反駁了這個理論,他指出雖然我們能觀察到一件事物随着另一件事物而來,我們并不能觀察到任何兩件事物之間的關聯。而依據他懷疑論的知識論,我們隻能夠相信那些依據我們觀察所得到的知識。n休谟指出,我們對于因果的概念隻不過是我們期待一件事物伴随另一件事物而來的想法罷了。“我們無從得知因果之間的關系,隻能得知某些事物總是會連結在一起,而這些事物在過去的經驗裡又是從不曾分開過的。

我們并不能看透連結這些事物背後的理性為何,我們隻能觀察到這些事物的本身,并且發現這些事物總是透過一種經常的連結而被我們在想象中歸類。”也因此我們不能說一件事物造就了另一件事物,我們所知道的隻是一件事物跟另一件事物可能有所關連。休谟在這裡提出了“經常連結”(constant conjunction)這個詞,經常連結代表當我們看到某件事物總是“造成”另一事物時,我們所看到的其實是一件事物總是與另一件事物“經常連結”。

因此,我們并沒有理由相信一件事物的确造成另一件事物,兩件事物在未來也不一定會一直“互相連結我們之所以相信因果關系并非因為因果關系是自然的本質,而是因為我們所養成的心理習慣和人性所造成的。”因果聯系之間其實存在一個信心或盼望的跳躍,比如我們認為明天必定會來到是基于經驗中對昨天今天與明天的“知識”,不自覺的把明天作為今天的結果,這是盼望和信心,不是知識!n

歸納問題

在《人類理解論》一書中,休谟指出所有人類的思考活動都可以分為兩種:追求“觀念的連結”(Relation of Ideas)與“實際的真相”(Matters of Fact)。前者牽涉到的是抽象的邏輯概念與數學,并且以直覺和邏輯演繹為主;後者則是以研究現實世界的情況為主。而為了避免被任何我們所不知道的實際真相或在我們過去經驗中不曾察覺的事實的影響,我們必須使用歸納思考。歸納思考的原則在于假設我們過去的行動可以做為未來行動的可靠指導,論證的或直覺的:這樣的思考在基本上是先驗的,我們不能以先驗的知識證明未來就會和過去一緻,因為(在邏輯上)可以思考而出的明顯事實是世界早已不是一緻的了。

解決過程

由來

以前的一些哲學家認為,道德可以像幾何學或代數學那樣論證其确定性,但是,休谟指出,對于道德問題,科學是無能為力的,科學隻能回答“是什麼”的問題,而不能告訴我們“應該怎樣”的問題。他在《人性論》中寫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個道德學體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個時期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進行的,……可是突然之間,我卻大吃一驚地發現,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題中經常的‘是’與‘不是’等連系詞,而是沒有一個命題不是由一個‘應該’或一個不‘應該’聯系起來的。這個變化雖是不知不覺的,卻是有極其重大的關系的。

因為這個應該或不應該既然表示一種新的關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需加以論述和說明;同時對于這種似乎完全不可思議的事情,即這個新關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關系推出來的,也應當舉出理由加以說明。不過作者們通常既然不是這樣謹慎從事,所以我倒想向讀者們建議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這樣一點點的注意就會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學體系……”。盡管休谟自己沒有明确回答自己提出的問題,但它的意思卻是否定的,即從“是”中不能推出“應該”。n

嚴格說來,休谟問題并非指事實與價值的關系問題,而是指事實命題與價值命題的關系問題,由于事實命題一般以“is”為系詞,而價值命題一般以“ought”為系詞,所以休谟問題又稱“實然與應然問題”。n

“是”如何推導出“應該”

由“是”推導出“應該”,必須分兩步來完成。n1、由事實關系的“是”可以推導出價值關系的“是”。事實關系的“是”反映了“客觀事物”的狀态、特性及其規律性;價值關系的“是”反映了“客觀事物對于人的價值”的狀态、特性及其規律性。顯然,“客觀事物對于人的價值”本身就是一種“客觀事物”,隻是前者比後者更為複雜多樣、更為變幻莫測,因為“客觀事物對于人的價值”不僅取決于客觀事物的品質特性,而且還取決于主體的品質特性和介體的品質特性等衆多因素。

也就是說,“客觀事物對于人的價值”是由衆多簡單的“客觀事物”按照一定的組合規則(即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與發展)有機地組合而成的複合事物。由此可見,價值關系的“是”是由衆多事實關系的“是”按照一定的組合規則(即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與發展)複合而成,或者說,價值關系是事實關系的“函數”。實際上,價值就是直接或間接的有序化能量,就是按照主體的生存與發展的需要有機地、有序地組合起來的能量,即價值是能量的“函數”。

2、由價值關系的“是”可以推導出價值關系的“應該”。當事物的狀态與特征隻是單一性的、确定性的和清晰的時,對于該事物的狀态與特征就可以用“是”來描述;當事物的狀态與特征是多值性的、概率性的、模糊性的時,對于該事物可以運用多值函數、概率論和模糊數學等方法,取其中具有最先出現的、最大概率的、最相似的狀态與特征确定為“應該”來描述,即“應該”是具有最先出現的、最大概率的、最相似的“是”。

人的一切行為和思想都是為了追求可持續的利益最大化或可持續的價值最大化,價值關系的“應該”是指所有價值關系中具有最大價值率的那一種價值關系,即價值關系的“應該”是從衆多價值關系的“是”之中選取具有最大價值率的那一種價值關系的“是”。總之,“應該”是由衆多“是”所組成的函數并取其極大值或最大值。n

“事實命題”如何推導出“價值命題”

由事實命題推導出價值命題,必須分兩步來完成。n1、由事實命題可以推導出價值概念。事實命題是關于事實關系的描述方式,事實關系就是指客觀事物之間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相互聯系與相互作用;在所有事實關系中,存在一種特殊的事實關系,它體現了人類主體與客觀事物之間的的相互作用,它就是能夠維持和促進人類主體的有序化進程的動力源——廣義有序化能量(即價值),對于這種特殊的事實關系最基本的描述方式就是價值概念。也就是說,價值概念是由衆多事實命題按照主體的有序化進程為規則所組成的“函數”。

2、由價值概念可以推導出價值命題。以物理學意義的價值概念為基礎,可以推演出一個最重要的、最基礎的、最普遍的價值命題:人的一切行為和思想都是為了追求可持續的利益最大化或可持續的價值率最大化,再根據這一命題可以推演出所有社會領域的價值命題,因此由價值概念可以推導出所有價值命題。也就是說,價值命題是由價值概念按照不同的事實命題的要求取其極大值或最大值。n總之,價值命題是由衆多事實命題按照主體的有序化進程為規則所組成的函數并取其極大值或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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